深圳市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 重点道路抑尘保湿AI智能管控服务 重点道路泥头车AI智能管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5)
【初始合同】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DL2025000683-A-2025-1
二、合同名称: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5000683
四、项目名称: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供应商(乙方):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香山东街1号华侨城东部工业区H3栋3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重点道路抑尘保湿AI智能管控服务 (二)重点道路泥头车AI智能管控服务 (三)重点场站扬尘AI智能管控服务 (四)街道精细化帮扶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53500
合同金额:3353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09日,深圳市宝安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2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已遮敏感信息)合同-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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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5-015-01-005技术服务(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I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受托方(乙方):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y签订地点:深圳市宝安区1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受托方(乙方):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招标(编号:SZDL2025000683)的采购结果,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宝安区重点区域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第二条项目内容(一)重点道路抑尘保湿AI智能管控服务以各街道“一街一站”附近道路为重点进行踏勘选点,提供10套道路抑尘保湿AI视频监控服务,对道路的湿润情况、洒水作业车辆类别进行判断和记录,从而实现对道路湿润时段、湿润时长占比、洒水作业情况的精准掌握和统计。并基于AI识别数据,对抑尘保湿作业频次、作业时段提出针对性调整建议,为建立和完善道路抑尘保湿工作的闭环服务流程、统筹调度各街道开展抑尘保湿作业、大气污染预防预警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解决现有人工巡查无法全天候进行、调度指挥时效性低的痛点。(二)重点道路泥头车AI智能管控服务1聚焦全区泥头车主要通行道路,现场踏勘选点,提供7套道路泥头车AI视频监控服务,对过往泥头车未密闭等情况进行判断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记录泥头车问题,从而实现对道路泥头车扬尘污染情况的精准掌握和统计,为建立和完善泥头车扬尘防治工作的闭环服务流程、统筹开展泥头车扬尘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预防预警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解决现有泥头车污染道路监管难、取证难的痛点。(三)重点场站扬尘AI智能管控服务以各街道“一街一站”附近场站和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场站和工地为重点,现场踏勘选点,提供25套场站扬尘AI视频监控服务,对不同场站和工地的起尘情况进行判断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记录生场站和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从而实现对场站和工地起尘情况的精准掌握和统计,为建立和完善场站和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闭环服务流程、安统筹开展场站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预防预警等工作提供技0a术支持,解决现有人工巡查耗人多、效率低的痛点。(四)街道精细化帮扶服务在AI监控和闭环服务流程的基础上,对道路抑尘保湿、泥头车、场站扬尘识别情况进行线上分析,定期梳理污染热点区域,线下进行溯源分析,确定污染高发点位与污染问题,助力街道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拍摄、调查、制作重点区域污染源全景图进行可视化展示。此外,以福永、福海、沙井、新桥、石岩5个街道(可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安排进行调整)为对象,研判形势、提出对策,为开展街道专题形势分析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技术帮扶。2第三条项目成果(1)重点道路抑尘保湿AI智能管控点位现场踏勘与布点技术报告(1份);(2)重点道路泥头车AI智能管控点位现场踏勘与布点技术报告(1份);(3)重点场站扬尘AI智能管控点位现场踏勘与布点技术报告(1份);(4)AI智能监管服务技术报告(月报12份,年报1份);(5)重点区域污染源全景分布图(1份,包含至少10个点位);(6)帮扶街道专题分析技术报告(5个街道,每个街道每月1份,共60份)。第四条项目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为保障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需提供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来开展此项目,其中不少于6人具备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且具有大气环境管理的工作经验。乙方需合理安排工作和时间,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每月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评价,如项目组成员工作能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如更换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二)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要求3乙方自备(自有或租赁)车辆开展本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油费、保养、保险等所有费用。(三)验收要求合同期满或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甲方组织召开专家会,并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四)服务资料归属与保密(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如相互交付的投标文件、基础资料、报价明细、技术方案和技术参数、成果报告、数据信息等)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者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数据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泄露本项目相关数据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保密条款一直约束乙方。(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资料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4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最后一份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五)知识产权合规要求(1)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乙方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保证甲方在使用该项目服务、项目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乙方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乙方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使用。第五条服务期限(一)项目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52次,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到期前,甲方开展项目履约评价,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可不再续约。(3)若因政策变动或甲方工作内容变动等原因,甲方有权不再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二)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甲方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乙方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第六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态项目总额为人民币叁佰叁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3,353,500.00元。(二)付款方式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款,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小写¥870,000.00元。第二期:2026年1月31日前,乙方对照合同约定的成果材料要求,提供截至2025年12月底的阶段性工作材料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阶段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第三期:在项目服务期满,通过甲方验收且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483,500.00元。6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特别提示:乙方知晓甲方按照政府财政支付程序办理付款,甲方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时支付,前述款项均须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拨款到位后支付。因财政支付程序或乙方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项目所必须的、本部门的各种资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出具相关委托文书,协助乙方联系其他有关部门开展资料收集工作。(2)委托的项目内容、规模、条件发生改变,或对所提供资料有较大修改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合同费用。(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工作内容有错误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改调整。(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项目要求,安排人员、车辆、设备等开展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内容及甲方要求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7(2)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书面告知甲方,根据甲方意见及时做好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的相关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交给甲方。(4)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应符合甲方要求,若甲方提出合同范围内整改要求的,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并及时提交整改后的项目成果。(5)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保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信息和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1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的1%。延误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技术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经修改后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技术服务文件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提供的项目服务或项目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8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如若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不得在该项目中进行或者以该项目名义开展与项目无关的工作,如推销产品、招揽工程、向企业索要服务费、收受企业财物或服务等违规操作以及弄虚作假行为。如出现前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涉嫌违法或犯罪则依法追究乙方行政或者刑事责任。(6)本项目产生的信息化数据所有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用途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期内,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数据对接工作,并满足甲方提出的对接时效、数据精准等方面的要求。合同期满,乙方需提请甲方进行数据存档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导出本项目产生的所有信息化数据。甲方确认完成数据交接工作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相关数据进行存档。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需进行数据存档或导出的,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便利;若乙方违反上述信息化条款,每次每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甲方要求配备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9乙方在7天内进行整改,乙方逾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因前述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因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含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9)依据前述条款解除合同,乙方部分履行符合要求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扣除相应已支付款项,未按要求履行部分应返还已支付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0)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或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乙方作出额外赔偿。第九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及违约责任(一)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1)乙方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并整改加固,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2)乙方应严格落实甲方数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篡改。10(3)乙方应明确系统开发管理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和人员行为准则等,严禁在任何开发环境以外的介质或平台存储甲方相关的开发文档及系统源代码等。(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违约责任由于乙方过失,导致甲方相关系统因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问题,被市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通报,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第十条附则(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战争、动乱、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开展延时,合同期限按延误时间顺延。(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4)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上述文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存在矛盾的,以对乙方要求更为严格的条款为准(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11与修正文件除外)(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12(本页为各方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科室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2025年6月10日乙方(盖章):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2025年6月10日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税务登记号:91440300MA5FGARY4L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香山东街1号华侨城东部工开户名称:绿鹏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景支行银行账号:15685103730080联系人: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网格化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控服务 重点道路抑尘保湿AI智能管控服务 重点道路泥头车AI智能管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