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咨询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若羌县财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若羌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21101000022027999
五、合同编号:11N01046573320251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会计咨询顾问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00000
3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若羌县财政局
联系人:阿比迪古丽
联系电话:0996-7104922
传真:/
地址:若羌县财政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会计咨询顾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6573320251402).pdf

若羌县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委托合同编号:11N01046573320251402采购单位(甲方):若羌县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会计咨询顾问服务--品牌:1件300000.00300000.00合同总价(元)3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拾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1)双方约定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含税金额。(2)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项义务。如甲方上级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未及时审批或拨付款项的,乙方同意当期款项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账号:0000020040110048189373税号:91650100399288922A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901室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营业部(3)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提供的收款信息无误,因乙方收款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若未提前通知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支付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本合同采用分阶段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60%支付服务费,本合同约定服务工作完成,乙方提交符合甲方及合同要求内容数量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成果资料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40%服务费。三、服务条款(一)委托事项名称若羌县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等事项。1/4(二)委托事项内容1.服务对象甲方及若羌县全县预算单位。2.服务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乙方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甲方及若羌县全县预算单位提供2025年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援疆资金等)绩效管理各重点环节指导、培训、审核。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评价标准,更新指标体系,据实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等。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绩效评价工作服务。甲方及若羌县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拟定科学可行的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形成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及国家和自治区2024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乙方拟定科学可行的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为做好若羌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参谋。乙方须在若羌县全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关键节点做好指导、培训、审核等服务工作,并于年终形成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提交给甲方。(2)协助做好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指导、审核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申报中所有新增项目支出及年中申请追加的新增重大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要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的效果,必须以摸清实情、科学研究为基础。总结经验,规范高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成效的原则。(3)协助做好2025年预算项目整合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2025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乙方协助甲方做好若羌县2025年预算安排的项目整合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出具书面意见和建议。(4)协助做好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的指导、培训、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乙方按照行业部门组织部门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修改和审核工作,确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协助做好2025年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5)协助做好项目支出(含年中追加项目)绩效监控的指导、培训、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6)按照2025年项目支出(含追加项目)的实际进度,在5月、8月监控关键节点进行集中培训,协助做好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填报和审核工作。乙方须指导部门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修改和审核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确保监控填报数据规范性、真实性,协助做好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7)协助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填报及自评报告撰写的指导、培训、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根据上级财政和行业部门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及自评表填写的相关要求,乙方须研究制定评价体系,并进行集中培训。协助部门单位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撰写及自评表填写、审核工作。乙方须指导部门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修改和审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高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的质量,协助做好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线上线下及绩效系统审核工作。(8)协助做好项目支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和审核服务工作;做好各关键环节的工作情况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实效检查、真实性核查等资料的审核、咨询答疑等工作。(9)协助部门单位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信息化工作。(10)如涉及撰写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服务费用另议。(11)协助做好项目支出其他绩效评价服务工作。3.工作成果: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按时向甲方提交由乙方主评人签字及乙方盖章的以下服务成果资料:(1)年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一式两份。(2)新增项目事前评估报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监控表、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等绩效工作相关材料,形成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三)工作要求1.人员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包括主评人1名和其他成员2名,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将服务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备案,且上述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确需调换工作人员的,乙方应于调换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2.完成时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3.质量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指导培训、审核工作,确保在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工作程序、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及上级相关部门和甲方要求。4.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公正性的行为。5.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被评价对象之间不存在以下必须回避的情形:(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2)本单位相关人员与被评价对象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评价对象的在职人员;2/4(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被评价对象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6.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协议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称、否认或承认。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需要移交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的一切损失。7.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相关工作成果对外提供或公开发表。(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2)必要时对乙方进行政策指导;(3)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必要资料、数据信息等,保证乙方的委托工作正常开展;(4)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服务人员及服务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服务人员或进行限期整改;(5)明确验收要求,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6)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质量检查、控制;(7)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8)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2.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审核服务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指导、跟踪和监督等进行服务工作;(2)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政策培训;(3)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提交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内容、进度及份数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4)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绩效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履行本合同中获悉的所有信息、资料、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5)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6)乙方负责对成果资料出现的疏漏或错误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资料达不到行业标准和合同及甲方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未整改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其他合同未尽列的权利义务。(五)工作成果验收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乙方提交的年初工作实施方案、年终工作总结、绩效档案资料等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六)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包括合同履行主体、委托事项、履行期限、合同价款等,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任务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或者减少需对合同价款予以调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七)合同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书面解除协议解除本合同:1.委托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2.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3.合同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4.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八)档案管理绩效相关档案由乙方管理(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档案管理期限至少应保存10年,在保存期内甲方有权进行查阅、复制和检查。乙方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且绩效评价档案由存续方或接管方继续管理或移交甲方管理;否则因乙方原因造成档案灭失或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在该事由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因此导致合同履行延期的,履行期限顺延;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处理;因此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共同协商办理合同终止事宜,因不不可抗力解除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3/4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或过失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约定成果材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缴纳本合同总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本合同中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6.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否则需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十)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完成后双方委托关系终止。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记载的双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需双方慎重填写,系本合同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原联系方式及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如有一方拒绝签收或无法送达的,以邮件退回日为送达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901室电话:电话:1313968195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000002004011004818937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咨询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