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合同公告(中牟县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5-03-1-A
二、合同名称:中牟县水利局关于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中牟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5-03-1
四、项目名称:中牟县水利局关于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中牟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中牟县水利局
地址:中牟县水利局万胜路515号
联系人:李红亮
联系方式:15837125739
2.供应商(乙方):中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南街
联系人:斯维
联系方式:180373337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89969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开工时间2025.5.22,完工时间2025.7.22,刁家乡境内更换升级水电双计量控制器288套、新建井台11座、安装玻璃钢井房13套、机井配套51套等.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控制器
中灌蓝海
控制器288套.
1
1,089,969.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12日
施工合同 (2).pdf
正本中牟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SJGG-2024-SG发包人: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承包人:中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6日签订地点:中牟县水利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中牟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接受中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民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2(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玖仟玖佰陆拾玖元整(¥1089969.00元)。4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5.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开工令有回执、签字,工期:签司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Y6.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帅;技术负责人:王文。四7.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发包人有权在施工期间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7及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止及复工通知书,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草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新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中牟县新城区万胜路515号单位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南街邮政编码:451450邮政编码:450000联系电话:0371-62160582联系电话:0371-69151877传真:0371-62160580传真:0371-6915187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牟农商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支行帐号:00125011300002751帐号:262422056217日期:2025年月日期:2025年5月6日源a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照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出水1.1.2.2发包人:虫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1.1.2.3承包人:虫灌蓝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河南省上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3工程和设备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发包人现场管理机构。2.发包人义务R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未特殊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有特殊情况的,按双方约定为准。理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2)按第15.3条约定,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本合同工程在设计渡汛标准内的安全渡汛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应在现场设立项目部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应保持该现场办公机构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效。上述现场项目部建立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其所有非本地雇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3)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区域,或作业影响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它开支,并有义务提供与其它有关部门配合与协调。(4)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5)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为农民工工资问题导致农民工上访或影响发包人的正常工作以及产生其他恶性、极端行为,承包人须负责疏通、调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支付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X花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用工备案。H若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所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并按处理意见解决劳动争议。承包人应按照农民工工资缴纳部门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对一定时期内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由发包人申请有关部门从其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凡无拖欠的,由相关部门无息返还。(6)诚信条款承包人承诺在工程建设完工后,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据实列报工程建设成本,不在报送过程中出现虚列成本、提供虚假资料、虚报数字情况。(7)违约责任条款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不真实,如造成审减金额占送审金额5%-10%(含10%)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方应得工程款(审计确认的数额,以下同)中扣除审减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审减金额占送审金额10%-20%(含20%)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方应得工程款中扣除审减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20%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人应得工程款中扣除审减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承包人承诺完全承担违反诚信的责任,不以任何形式对违约责任提出异议。244.2履约担保4.2.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采用现金、转账或保函的形式提交)。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异议无息退还。4.3分包或转包4.3.1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分包或转包工程项目。4.5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4.5.5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它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期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并应及时纠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补救措施及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伍万元保证金。该项目经理在试用期内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包人须重新更换项目经理,直至发健包人满意。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经理时,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5.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2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考评,每月每差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千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9.9扬尘污染防治(参照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分类防治措施(试行))9.9.1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的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严格落实8个100%,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9.9.2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入工程总造价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费专款专用。9.9.3承包人在开工15个工作日内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备案,并配备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落实施工现场“三员”管理制度。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11.5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未能按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时,逾期完工违约金按每天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一计算,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2.暂停施工耕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项目划分确定的执行。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合格。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监理人确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施工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价格变化、地质条件变化等不可抗拒原因确需发生设计变更的项目,变更投资未超出原批复概算的,经专家评审后,可按政策进行调整。变更投资不超过原批复概算10%并且不超过500万元的,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超过原批复概算10%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发包人须报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查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副县长,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相关领导组成项目建设审查小组)研究同意,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每个项目的单项签证,预算不超过工程总投资的1%且在10万元以内的,由工程签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所属的工程管理部门、计财部门、拆迁部门及设计单位若干人员组成)审定:项目的单项签证预算价超过工程总投资的1%或者单项签证预算价超过10万元的,由工程签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工程签证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指挥长、总工程师及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审定。工程签证应附设计变更、补充设计、技术核定单等相关资料。签证金额超过50万元的,预算须经财政评审。按程序履行完所有变更手续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变更。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工期短,原则上不予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双方一致同意由中牟县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该项目工程数量、定额套用标准、相关费用计算以及县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和支付工程总价款的依据,本项目的工程量、计费标准、竣工结算等均以审计结果为准。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并验收后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剩余货款待审计结束后全部支付,卖方提供付款的相关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4质量保证金无红17.5竣工(完工)结算承包人应按牟审[2017]14号文规定提交承包人应提交所有送审资料。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在最后一次付款前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县级资金)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发包人要求。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签约后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政府验收包括:签约后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承包人必须安排专职人员整理施工资料,并将人员名单报监理人,资料整理与工程同步进行。各类验收前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施工资料,否则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由承包人承担。18.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18.4.5在合同完工验收前7天承包人将合同项目所有施工资料及结算资料提交至监理人审核,审核合格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组织验收。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签约后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签约后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丛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为一年。20.保险20.1第三者责任险20.1.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前3天;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签约后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签约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2子刮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