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土保持防治站老沩水河道保洁 老伪水河道保洁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2025)


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老沩水河道保洁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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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沩水河道保洁采购-1:老沩水河道保洁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202505230005-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合同类型:服务类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0日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大道1688号供应商(乙方):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三桥村沙坪组12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老沩水河道保洁采购-1:老沩水河道保洁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84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840,000.00品目编码C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老伪水河道保洁采购服务范围右岸上游起于高塘岭镇长联村石头组(石头机台)全长19.21公里;左岸起于靖港镇杨家山村六组(牛车谭塘坝)全长16.54公里,下游都止于靖港堵坝,面积约4575亩。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2.人员配置要求须配备水面保洁维护配备至少3人,岸线保洁维护至少配备3人。乙方确保其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在进场前,接受与本项目相关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范(如机械使用、打捞作业等);应急处理措施(如工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环保要求(如垃圾处理等)。培训记录(含到表、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应由乙方保存备查,甲方有权随时抽查。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服务单位须配置粉碎机船1艘、拖拉机1台、打捞船1艘等配套用品。4.其他要求(1)应急处置要求: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增派人员和船只在1天内到位;对水面漂浮物在1天内迅速打捞处理到位;2个小时内响应并作出处理方案;严格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执行。(2)作业规范要求: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3)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4)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打捞,及时清除,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环境整洁干净。(5)安全生产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位。(6)办公机构要求: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设置专门组织管理机构。(7)其他约定事项:无对外收费权。(8)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条件。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接受其检查,并承担各项费用。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付款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10,000.002025-09-10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201010000040582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塘支行2210,000.002025-12-10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201010000040582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塘支行3210,000.002026-03-10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201010000040582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塘支行4210,000.002026-06-10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8201010000040582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塘支行3.预付款保函:否无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照合同价格每季度向中标单位支付保洁维护合同经费。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乙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四、合同服务期限从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整体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26年6月9日之后验收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第3页-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服务范围:右岸上游起于高塘岭镇长联村石头组(石头机台)全长19.21公里;左岸起于靖港镇杨家山村六组(牛车谭塘坝)全长16.54公里,下游都止于靖港堵坝,面积约4575亩。2、服务内容:对服务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漂浮垃圾、枯枝灌木、病死禽畜等)、滩涂、岸线等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对打捞和清理的上述漂浮物、废弃垃圾及时使用车辆装载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场)。3、服务期限:1年。4、相关标准: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5、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5.1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6、服务单位相关要求6.1、设备配置要求:服务单位须配置粉碎机船1艘、拖拉机1台、打捞船1艘等配套用品。6.2、人员配置要求:须配备水面保洁维护配备至少3人,岸线保洁维护至少配备3人。6.3、应急处置要求: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增派人员和船只等,对水面漂浮物迅速组织打捞处理。6.4、作业规范要求: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6.5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6.6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打捞,及时清除,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环境整洁干净。6.7安全生产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位。6.8、办公机构要求: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设置专门组织管理机构。6.9、其他约定事项:无对外收费权。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条件。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接受其检查,并承担各项费用。11)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3)成交人需经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服务内容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归甲方所有。-第4页-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无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第5页-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月保洁维护服务,并提交河道保洁巡查和保洁台账、河道保洁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合同、检査记录、问题整改等相关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成册。4.质量要求:(1)水面、岸线和滩涂无漂浮物、堆物、垃圾等。(2)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达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理。(3)作业公司必须常态化管理,着装作业。5.安全责任乙方在保洁生产作业时间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保洁生产作业时间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索赔或追责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6.违约责任处罚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市、河长办检查出来较大问题被通报,乙方未提前发现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甲方可在承包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违约金支付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盖章),乙方:长沙水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法定(授权)代表人:高海清-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防治站老沩水河道保洁 老伪水河道保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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