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全国国土变更调查 全国国土调查 国土调查数据库 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2025)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乌鲁木齐市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5116892024110203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乌鲁木齐市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ZZB-FW-2024026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乌鲁木齐市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 
   地      址:碱泉街37号
   联系方式:09918867001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市众鑫宏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02号1号楼1101号 
   联系方式:186906220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土变更调查    数量:1.00     单价(元):2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县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5年1月27日前,按自治区和国家时限要求提交一上合格成果,并完成后续部下发的核查意见整改工作,含数据库的质检、更新入库以及数据汇总分析,材料汇编等,进而形成 2024 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最终所有成果需通过自治区、国家核查,院检查要求,将成果资料汇交直至项目结束。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Z-7.pdf

GF-2000-03062008N:0001000测绘合同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县、头屯河区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合同编号:202402-277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二四年十一月定作人(甲方):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承揽人(乙方):乌鲁木齐市众鑫宏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乙级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37号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我公司承接了乌鲁木齐县和头屯河区两个测区的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乌鲁木齐县测区面积4041207718平方米,头屯河区测区面积459159044平方米。乌鲁木齐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南部。头屯河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西侧。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乌鲁木齐县和头屯河区两个测区的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均需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国土利用变化信息提取成果、各级国土利用变化信息补充提取成果、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县级自行收集尚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涵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以及上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等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矢量数据,将这些数据套合在DOM上,再结合实地调查举证,按照实地现状调查地类和界线,对城镇村属性、耕地1种植属性、恢复属性、耕地细化属性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对单独图层范围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完成负责标段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质量自查、地类对接、完善各级材料编写及签字等。同时,完成自治区“统一审核系统”上相关标段的内业图斑审核工作。撰写分析报告,对各区县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报告编写等工作。最终工作内容以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要求为准。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GB35650-2017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6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TD/T1083-20237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其它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要求2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合同总价格:29.20万元(贰拾玖万贰仟元整)。税率为6%,不含税价格:275471.70万元,税额:16528.30元。(2)税率为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合同不含税价不变,税款和合同总价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相应调整。(3)合同价格: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和调整,如因需要乙方工作量发生增加和减少时,该价格不发生变化。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2.甲方负责提供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国家和自治区通用规范、标准及相关数据资料。3.甲方提供开展工作办公场地、用电、用水等必要工作条件。4.甲方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协调处理本项目工作中的技术问题。5.甲方负责本项目各工作环节的工作进度、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当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开展该项工作的全部技术人员,需经双方确认并在甲方处备案。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技术规3范、标准进行作业,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果资料。其工作成果质量应达到上述国家及自治区质检、核查验收标准要求,如未达到应对其负责。4乙方在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全部人员、车辆及其他相关费用、工作人员的安全应全部自行承担。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6.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应确保数据在制作过程中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及转让,也不得利用成果为第三方进行项目测绘,并在工作完成后移交全部相关的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7.乙方所作业的各类地图及相关产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该权属关系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全部测绘成果应于2025年1月27日前交甲方。第八条测绘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四级检查”制度。县级自查、地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内业核查。采取切实的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检查制度,确保成果数据规范。第九条保密相关要求: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从甲方处获得的文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商业情报、资料等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那方使用。乙方必须在合同履行中按照保4密有关规定采取保密措施,严禁违规操作。2.所有跟项目相关的文档均应妥善保管,严禁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公开发表。3.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前述两款保密相关要求始终有效4.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甲乙双方确定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合同款1.第一期:甲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2.第二期: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且经过自治区核查合格后报送国家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3.第三期:项目完成且按照国家意见整改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甲方每次向乙方拨付款项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第十一条成果资料主要成果包括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统计汇总表格、外业调查举证成果、遥感监测成果、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调查过程中的各类统计表、增量数据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性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成果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技术规程以及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的其他资料成果。按照项目实施具体要求,完成其他技术支撑和相关工作内容。5第十二条特别约定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测绘成果,如乙方迟延交付,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不可抗力除外)2、乙方如违反保密相关要求的,须立即停止侵害,除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之外,还需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对因泄密导致的其他民事法律问题,甲方对乙方保留追诉权。第十五条补充合同签订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3份,乙方3份。6定作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承揽人名称:乌鲁木齐市众鑫宏图测绘工程定作人地址:乌市天山区碱泉街37号承揽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邮政编码:830000202号1号楼1104室联系人:李洋联系人:刘薄薄电话:0991-8867001电话:15899185340传真E---Mail:传真E----Mail: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银行帐号: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0000020040110040512582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限把书65050161645000000332(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涉密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为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促进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请应用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签章确认。一、本责任书所述“提供部门”为涉密测绘成果提供服务的部门;“应用人”为利用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二、应用人已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涉密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三、应用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涉密测绘成果。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书面许可,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四、应用人若委托第三方利用涉密测绘成果从事批准用途的应用开发,应当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与第三方签订相应的涉密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方可利用与批准用途有关的涉密测绘成果,还应承担督促、监督其销毁相应测绘成果及其衍生产品的责任。第三方为外国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依法经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应用开发涉及测绘活动的,还应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五、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秘密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应用人单位被撤销时应当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进行登记、造册移交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方被合并时,应当将涉密测绘成果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8签收手续,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六、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涉密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七、应用人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八、应用人申领的涉密测绘成果在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应用人应履行测绘成果汇交义务。应用人未履行汇交义务的,按相应规定接受处罚,且不得再次申请领取涉密测绘成果。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此之前或之后申请应用的所有涉密测绘成果,按本书执行。单位名称(盖章):乌鲁木齐市众鑫宏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02号1号楼1104室联系电话:158991853402024年月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国土变更调查 全国国土调查 国土调查数据库 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自然资源勘测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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