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8号-1
采购人(全称):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星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2、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28号
3、项目内容: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江美
6、联系电话:522230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937641.35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6月13日,完成日期:2026年06月13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安仁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组织第三方验收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6-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6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仁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08444278
电 话:0735-823719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东街(市建设局娄星分局办公楼6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钢城东街支行
帐 号:588565679578
附件下载:
施工合同(1).zip
(GE2020-02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湖南星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桥南片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安发改字(2024)155号4.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5.工程内容:本项目共涉及棚户区住户431户(套),其中屋面防水改造约3.68万平方米,建筑雨污水收集管改造约240套(含化粪池清淤或更新),道路改造约1740米(背街小巷),雨污水管改造约3480米,新增室外照明48套,新增室外消火栓8个,新增停车位310个,新增汽车充电桩20个,新增监控系统8套,新增垃圾收集点16个。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一、合同工期、LTT日湖,2025年6月6日。T日期,2026年6月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80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叁万柒仟陆佰肆拾壹元叁角伍分(¥9937641.35元)其中:(1)建安工程费: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贰万柒仟陆佰肆拾壹元叁角伍分(¥9527641.35元);(2)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110000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4)预备费:人民币(大写)叁拾万¥3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可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秦雨雄。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子同T程号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育离的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5年6月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价承包人执叁份。十四、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及方地址为双方成司法机关送达通知件文共地址,以邮方式送达的,自邮件奇出之日起的第三日即为送达(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公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投代理人:坤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优理程(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4313006735960134地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阳东街(市建设局娄星分局办公楼六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17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0738-8237198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账号:账号:430501106086098889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