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务决算评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2025)
一、合同编号: PZZX-25-B014
二、合同名称: 汉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PZZX-25-B014
四、项目名称: 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工程评审、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乡大刘寨村南
联系方式:029-86382616
供应商(乙方):陕西盛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西安市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4楼1410室
联系方式:135728703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46000.0000元
合同金额: 24.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西安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07财务决算合同.pdf
202507财务决算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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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合同4委托方: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受托方:陕西盛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日期2年6月1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协议书编号:委托方: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陕西盛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乙方对甲方已竣工且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需审计的项目对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两个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二、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乙方依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对甲方委托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及投资总额进行全面审核,出具财务决算审核报告。重点审查以下事项1、建设项目有无立项,可研、设计文件;2、项目概算执行情况;3、项目的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4、审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是否合规,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有无将未经审批的内容或其他项目的支出编入决算;5、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依据充分、核算准确及时,有无混淆生产成本和建设成本的情况,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的情况;6、有必要审查的其他事项。三、财务决算审核要求1、乙方必须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和结(决)算的制度进行审核项目竣工决算;维护甲方利益,必要时甲方不排除委托第三方审核。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决算资料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项目实际完成的全部投资额,征得甲方认可签字后出具审核报告。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取复印本协议下具体业务约定服务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2、审计协议书及委托书项下的全部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保留一套项目成果文件归档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成果文件,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对乙方开展工作给予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与具体服务相关K的有关事宜。为乙方审核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工程项目有关文件和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4、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取得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用。2、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执行业务。3、乙方保证,如其需要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引用第三方资料的行为,将在事前合法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使用许可。乙方并且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可能,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按甲方委托内容及要求开展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5、乙方应在现场工作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3日内办理归还。六、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246000.00元整(大写:贰拾肆万陆仟圆整)。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分两次向乙方支付财务决算相关款项,以下各阶段付款均需经甲方确认。(1)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98400.00元整(大写:玖万捌仟肆佰圆整);BLIC(2)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成果,经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60%,即人民币:147600元整(大写:壹拾肆万柒仟陆佰圆整)。X七、保密乙方对执行咨询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一切信息严加保1020密,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信息和甲方及其所建属分支机构提供的一切资料对外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束。九、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要求变更约定事项。十、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遇到问题随时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的责任。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乙方(盖章):四盛源联合会师所米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社会信用代码:12610100H162564858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6732516486经办人(签名):刘豪树经办人(签名):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乡大刘寨村南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4楼1410室邮政编码:710086邮政编码:710014联系电话:029-86382616联系电话:029-86243382传真:029-86382611传真:电子信箱:carbet@163.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自强西路支行账号:129904057610802账号:705011570000036639日期:2025年6月22日日期:2025年月12日服务及保密承诺本单位:陕西盛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此郑重承诺:1、将依据委托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委托协议和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程财务E决算审核工作;2、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所有事项保密,不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从事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将组织本机构人员开展工作,保证不对外分包和转包,以确保审计质量;4、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5、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6、成立与项目相适应的审计工作组,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项目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7、若本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其他关系,将主动申请回避,不承担对该单位的审计业务;8、若审计工作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其他关系,将主动申请回避,不承担对该单位的审计业务。\承诺人:陕西盛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时间:1025年6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决算评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