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2025)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

合同编号:409001JH620111048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09001JH620111048
项目名称:
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

采购人: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甘肃万众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6-13
供应商:
甘肃永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
建筑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6-13
合同总金额:
66.363179(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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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乙方:甘肃永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6月1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15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甘肃永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且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涉及合同文件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新时间制定的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湟兴村23.工程内容: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总用地面积1470.70平方米。已建加工厂建筑面积933.41平方米。本项目加工厂前期已全部完成,本次仅做加工厂部分车间净化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及调试。4.工程承包范围:红古区2025年花庄镇湟兴村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项目招标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陆万叁仟陆佰叁拾壹元柒角玖分(小写):(¥663631.79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付款方式①.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并已进场施工后7日内支付②.进度款的支付3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核算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申请支付工程款,支付的进度控制在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以内。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凭验收合格证明及结算审核报告,由发包方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待保质期满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2个月内付清。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春燕。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4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6月13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签订。十二、补充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未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造成安全事故。2、承包人私自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机构组织成员,3、承包人违反合回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投备的。未经发包人、监理人代表确认,施工中擅自使用其他材料。4、工期延误。5、工程质量不合格。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5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其他。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若造成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且机构组织成员在合同期内不得私自更换,否则视为违约。3、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无条件更换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材料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6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后续工程建设费用及相应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准交工,拆除重建,所需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对于承包人其他违约情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签发的“承包人违约情况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中明确要求的违约责任。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应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十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6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装(签字)地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平安大道283号113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向晨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春燕电话:电话:13919070165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古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1002002559767账号: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经济水果玉米初加工二期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