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 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5)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项目_第2包(项目编号:TGPC-2025-D-0318)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59480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项目_第2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5-D-0318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项目_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

联 系 方 式 :022-28051621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天水智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天津小淀国际当代艺术区20号)

联 系 方 式 :175122835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项目_第2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8(万元)

合同金额: 15.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天水智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8179048119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曲江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71Q8HXM

企业办公电话:022-8692713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16天水智信代储合同-第二包.pdf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2025年06月13日

防汛物资代储合同甲方: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乙方:天津市天水智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项(项目编号:TGPC-2025-D-0318)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防汛物资代储议如下:一、采购内容1、代储物资情况名称数量(吨)规格储备管理费(万元)砂石料30000砂石料:砂石料分为卵砾石和砂料两种,储备比例为6:4。卵砾石,卵砾石是指粒径大于5mm小于100mm的岩石颗粒,可用卵石和碎石两种。质地应致密坚硬,具有高度的耐水性、抗风化能力、无粘性。容重W1700kg/m3,含泥量≤5%,粒径比(10-20mm)、(20-40mm)W80%。砂料,粒径为0.16-5mm的岩石颗粒。可用天然砂和人工砂两类。砂料质地应致密坚硬,具有高度的抗水性能和抗风化能力,且透水性大,无粘性。容重W1500kg/m3,渗透系数≥10-2cm/s.含泥量≤5%.粒径比(0.5-2mm)W80%。6.9拉森钢板桩400拉森钢板桩:规格JU400mm*170mm*15.5mm、桩长12m。屈服点或屈服强度390Mpa以上,抗拉强度490Mpa以上。相关技术要求按JISA5528:2021热轧钢板桩执行,钢板桩不得有使用上缺陷,其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垂直度等均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8.92、代储地点:砂石料: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振东路金温园区-C区南侧约210米砂石料场:拉森钢板桩: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延长路刘安庄小学西侧约180米天津市天水智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院内3、联系人:宋来君4、联系电话:17512283297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储备物资、仓储条件、调运能力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代储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若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满足代储物资管理相关要求的,责令退出代储单位名单,不予支付储备管理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根据需要下发防汛物资调拨令,在协议有效期内可随时调用部分或全部代储物资。(3)甲方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储备管理费并根据物资调运情况,组织支付调用防汛物资补偿购置费用。2、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协议和规范要求储备相应的物资,并对数量和质量负责,提供物资权属证明,对调用的物资提供1年质保。代储期间,乙方要做好仓储管理和保养工作,严防失窃、受潮、失火等损失,确保物资质量完好、数量无误。一日发生上述问题,乙方应按照失窃、受潮、失火造成甲方损失部分予以补足。办(2)7方在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制定物资调运保障预案,确保物资及时调运到位。乙方接甲方防汛物资调拨令后,协助甲方及时调配车辆和人员,做好物资调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调或拖延。(3)代储物资(租赁车辆)储备地点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乙方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地点要交通便利、照明充足、便于调运,且符合防火等各项安全规定:防汛物资要独立存放、码放整齐,在明显处要有标志牌,标明物资品种、数量及负责人。(4)如乙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物资或质量不满足协议和规范要求的物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按照《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配合甲方做好应急防汛“一张图”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并做好系统物资管理、车辆调运等,车辆运输企业提供执行任务期间车辆运行轨迹等信息。三、协议时间代储时间:2025年6月15至2025年9月15日,特殊情况按照市防办要求,可适当延长代储时间。四、费用结算1、储备管理费:¥:158000元。2、调用费用:协议期内,如遇代储物资调用的,代储物资购置费用,根据《天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不再另行支付2025年相应品种物资代储管理费用。3、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据实结算。五、其他条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防汛物资储备预案报甲方备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六、双方信息(盖单位公章)项目甲方项目单位名称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天津市天水智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0号创智西园2号楼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天津小淀国际当代艺术区20号)纳税人识别号11120000MB1947431U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3MA071Q8HXM开户行天津银行融盛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曲江路支行银行账户108301201110007007银行账户281790481191电话号码28051879电话号码86927138日期2025年6月11日日期2025年6月1日店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务 防汛应急代储物资储备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