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检验及病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鹤山市中医院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鹤山市中医院
项目编号:440784-2025-00010
一、合同编号
440784-2025-00010
二、合同名称
委托检验协议(合同包1:外送检验及病理服务项目Ⅰ)
三、项目编号
440784-2025-00010
四、项目名称
鹤山市中医院外送检验及病理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山市中医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联系方式:0750-8860172
供应商(乙方):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0号
联系方式:137104218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外送检验及病理服务项目Ι
1(项)
3,100,000.00
3,100,000.00
合同金额: 3,1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7年06月12日
履约地点:鹤山市中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鹤山市中医院
2025年06月13日
委托检验协议委托方(甲方):鹤山市中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84456136790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艳文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联系人:区细芬联系电话:0750-8860172电子邮箱:HSSZYYSBK@qq.com受托方(乙方):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737157192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湛文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0号联系人:黄俊威联系电话:13710421830电子邮箱:yw-huangjunwei@kingmed.com.cn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标本检验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委托方式甲方将检验标本委托给乙方进行检验,乙方为甲方提供检验项目服务及出具检验报告,并按协议约定收取甲方检验服务费。本合同乙方的服务对象除甲方外还包含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鹤山市慢性病防治站。二、委托期限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委托期限为自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采购包预算金额,以先到的为准。三、委托范围甲方将附件约定的检验和病理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检验并按时出具检验报告。为满足合同期内临床检验业务的新增需求,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加项目。第1页共9页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组织护士采血,收集检验标本,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的信息相符。甲方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错误或检验报告与患者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按照乙方提供的《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中的要求和规定同乙方进行检验委托服务。3、甲方负责向受检者收费。4、甲方同意将委托范围内的检验项目交给乙方检验,并按乙方所提供《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标本采集、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并应尽到告知其委托方(如患者)相关检验项目的风险义务。5、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与乙方工作人员在以下环节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6、甲方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乙方知悉的关于乙方的经营信息、检验技术信息等一切非公开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7、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检验申请单后乙方出具检验报告之前,甲方口头向乙方申请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甲方应在口头申请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乙方按照变更后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及收取检验服务费: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的时限从乙方收到甲方的口头变更检验项目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的,方出具检验报告单时限可以顺延。8、甲方委托乙方对大量(100例以上)体检项目标本和科研项目标本进行检验的,需提前3天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否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将延长。第2页共9页9、甲方应配合支持乙方系统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有必要双方再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甲方保证其使用的系统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0、乙方按协议约定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或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给甲方指定地址及联系人(甲方联系人:鹤山市中医院梁剑青,电话:13286166766;鹤山市慢性病防治站余立儿,电话:13822492668;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凤娇,电话:15975035770),乙方应在发送后立即告知甲方并确认甲方是否收到对账单,若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的,导致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对账单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确认收到对账单5日内以相同形式回复;未回复,视为甲方默认对账单的内容。11、若特殊检验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应使用乙方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甲方要求使用非乙方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向受检者进行知情同意,否则由甲方承担过错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每周工次到甲方处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8:30-17:30。乙方应在收取标本后根据《项目总汇》约定的出报告时间内向甲方出具检验报告,出具检验报告的形式为纸质报告或直接通过对接医院的LIS系统进行检验结果传输。2、甲方按乙方《项目总汇》、《采样手册》(包括其修改版,作为附件并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上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及检验方法的说明,进行采集样本,并应将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T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在申请单上填明。甲方如果不按乙方要求取样的,乙方可以拒收及要求甲方重新采样。3、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报告错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可将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乙方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第3页共9页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6、乙方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当面告知等方式同时通知甲方召回检验报告,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新的检验报告,若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告知受检者,如被召回的检验报告已告知患者的,由乙方负责向患者解释,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费用以及涉诉产生的全部费用等),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负责消除不利影响。7、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邮箱等任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鹤山市中医院李有为,电话:13822441914;鹤山市慢性病防治站余立儿,电话:13822492668;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张婉媚,电话:13534808192)并确认甲方已知悉危急值的情况则视为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双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5天书面告知对方,双方接到书面变更通知后,按变更后的方式执行。8、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甲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标本保存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无异议。9、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受委托的检测项目有相应合格的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检验报告错误的或检验结果属于正常误差范围内或相关技术领域目前技术局限性,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检验结果与复检结果不一致,造成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0、乙方应派专人(姓名:黄俊威;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13710421830)处理委托检验标本,及时甲方联系沟通和对接协议的事宜。(若乙方的联系人发生变动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收取样本后,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结果报告,并及时回报结果。乙方为甲方免费开通检测结果网上查询账号,让甲方可随时查询检测进度和结果。第4页共9页如乙方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和法律责任。送项目的结果回报时限参考附件《项目总汇》(包括其后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修改版)。11、乙方应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准确性等,并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资质和能力,并保证检验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12、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承诺提供的检验质量要求符合以下情况:(1)信息错误率≤0.15%。(2)误检率(检错每季≤1例)。(3)漏检率(缺漏项每季≤1例)。(4)及时性(结果及时,及时率)W99%)。(5)误报率(姓名、结果误报,每季不高于1例)。(6)检测标本丢失、毁损、污染、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季):每季不能高于1%。(7)危机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要达到100%。(8)做好个人信息、检验结果保密工作(9)导致医疗事故的服务质量误差,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检验项目服务收费违反相关规定,违反医保政策法规,导致医院损失,追究连带责任。甲方当季度对乙方上季度服务质量考核一次,若经考核乙方不合格,需以上季度总服务费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服务费的,该服务费在当期采购人应支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减,若不足扣减的,则在下个月应支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减,依此类推,直至扣完需扣罚的服务费为止。如乙方出现检验项目服务收费违反医保政策法规,导致甲方损失的,需根据所产生的医保政策退款金额部分,乙方一次性全额退回对应的项目检测服务费给甲方,且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五、检验费用1、甲方负责向病人收取病人检验费,而乙方按照《江门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服务对象单位行政级别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根据本条第2款的收费比例向甲方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2、各类检验、病理项目的收费比例为:33%;第5页共9页3、合同履行期间,如检验项目物价变更低于合同签订时的物价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具体结算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受影响项目的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具体服务费用由各服务对象各自支付,互不承担另外两方的支付责任。六、付款方式1、结算周期:检验费用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结算上月的检验费用。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检验量等情况进行结算。2、乙方应在每月的【5】号前根据甲方开具的检验申请单,按本协议约定统计检验费用总额后,发送给甲方进行核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告知乙方,乙方即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80日内将上月检验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乙方保证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若乙方变更账户信息须在向甲方提交发票时一并书面告知,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或变更账户未履行前述告知义务的,导致甲方错误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视为甲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4、检验费用支付时间以甲方实际支付时间为准。在乙方未出现任何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将检验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中止标本检验服务,因乙方中止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双方业务往来以对公账号为准,如有变更或委托第三方支付的,应向另一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变更情况说明书》。甲方不得与乙方工作人员以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将检验费用支付到非乙方对公账户;否则,甲方承担不利后果,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6、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应当积极对账,甲乙双方有权周期性或特殊事项下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审计,各方应予配合。7、乙方若不能按时按约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且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责任。七、协议的终止1、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赔偿金:(1)乙方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第6页共9页(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检测报告或甲方名义做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3)乙方不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经甲方书面限期改正后【3】日内仍未改正的;(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未达成其承诺提供的检验质量要求。2、存在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提供检验样本,经双方多次协商后仍不予改正;(2)甲方因自身原因迟延支付检验费用达180天的。八、廉洁条款1、甲乙双方通力合作共同禁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私自收费、私自送检等任何方式,实施损害双方或任一方权益的行为。3、任一方工作人员要求对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对方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所属方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4、双方设定专线接受投诉,双方的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行贿或受贿累计额较大,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给国家相应的司法机关处理,双方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九、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时间支付检验费用的,每迟延一天,应按应付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三作为迟延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上月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并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不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届时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上月服务费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的,则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3、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支出的合第7页共9页理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遵照具体约定履行。4、任何一方由于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协议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予免除其违约责任。十、纠纷的解决未尽事宜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等)。十一、协议的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其他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的名称及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均确认协议载明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通知、文件、等材料通过合同载明地址发送的,一方拒签或他人签收的不影响送达的生效。2、甲乙双方均应提交各自的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给对方存档。3、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鹤鹤山市中医院乙方: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黄成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2025年6月13日202年6月13日第8页共9页附件:1、《医学检验委托服务项目清单》2、《服务质量考核标准》3、《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4、《项目总汇》、《采样手册》(包括其后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修改版)5、协议签订前,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复印件各一份(续签的则无需提供):(1)营业执照(医疗机构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其他与提供相关服务应具备的资质证明材料;(4)银行开户许可证;(5)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6)授权书。两W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送检验及病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