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路及排水渠修建采购合同公告(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ZHGJ-2022-121
二、合同名称: 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修建项目
三、项目编号: ZHGJ-2022-121
四、项目名称: 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修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地 址: 黄陵县商业街
联系方式:13992159231
供应商(乙方):延安恒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凯旋城一号楼一单元1302室
联系方式:18992129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786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84000.0000元
合同金额: 78.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5-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刘家河生产路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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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建设工程合同书ZHGJ-2022-121陕西·黄陵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合同书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黄陵县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建设工程,已接受延安恒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黄陵县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建设工程的投标,并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黄陵县隆坊镇刘家河行政村生产路及排水渠建设工程1.2工程地点:黄陵县刘家河行政村1.3工程内容:本工程新建1#道路长865m,2#道路长385米,总长为1250m,新建道路附属工程排水渠315m。在进口段设置过路涵管长5.5,排水渠清淤长367m,清淤厚度为0.8m主要技术指标:1、新建砼道路每隔5m设一道伸缩缝,缝宽2cm。2、灰土垫层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3、道路选用混凝土整体路面,做法见陕09J09;4、砼标号:C25。5、排水渠为C20渠,净尺寸为(宽40*深40*厚度15cm),每5m设置一道施工缝,缝宽2cm,放坡系数1:0.3。1.4工程范围:甲方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施工范围,否则所增加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价款。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2.1该工程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肆仟元整(¥784000.00元)。2.2该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送相关部门审计,工程结算价以审计报告为准。2.3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即按承包方中标所报各项目单价进行承包。工程总投资按照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各项工程量与相应中标单价乘积进行决算。若实际施工中遇到设计以外无报价的项目,其单价按陕西省延安市有关定额进行计算。第三条工程期限和施工准备3.1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2022年5月28日开工至2022年7月13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天灾、雨天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者。3.2施工准备3.2.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1份,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技术交底。3.2.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落实好施工区内用水、用电、道路问题及搭建好施工临时设施,备好有关材料、机械等。并于开工前向甲方、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图表和文字说明。第四条甲方主要职责4.1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一份,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技术交底。4.2对施工进行全过程质量、进度监督,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关系和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4.3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4.4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第五条乙方主要职责5.1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做好施工准备提出开工报告。5.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工期合理组织施工。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正确填写各种试验、检验、评定等诸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如期竣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3乙方进场必须按投标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场施工。5.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觉服从甲方施工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对施工质量低劣,延误工期,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检查证,管理不力的,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材料供应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出厂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齐全。经甲方现场施工员、监理签字后方可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各种材料进行材质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单,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由于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各种材料的试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变更设计7.1本工程的设计标准、规模和工程数量,均以施工设计图和设计文件为准,凡对已批准的施工设计图和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改变其设计标准,规模和增减工程数量,均属变更设计。7.2变更设计应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工程数量及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的单价与有关资料经设计单位、监理审核后报甲方核准。核准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拒绝。无《变更设计通知单》乙方不得变更施工设计图和设计文件。《变更设计通知单》所列的工程数量增减为工程决算时调整总包价的依据。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8.1乙方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方案和检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质量自检。确定专人正确真实地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接受监理单位和配合甲方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8.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其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第九条竣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完工,竣工文件编好并报监理、甲方后,由甲方提出工程完工报告。甲方在对工程竣工文件进行检查确认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初验。第十条工程价款拨付10.1工程无预付款10.2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工程款按进度拨款,乙方完工后,甲方支付该合同价款的70%,待相关部门验收审计结束后再付25%,剩余5%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11.1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法规,加强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好安全防护设施,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其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11.2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国家的环境政策、法令,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应负的责任和费用。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和终止12.1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后自行失效。12.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陆份,正本一式贰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人代表人2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名称:延安恒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农行延安小东门支行开户账号:269011010400286602022年5月27日2022年5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路及排水渠修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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