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健康教育宣传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中医药管理局)2025)
合同编号:204001202500024_001
合同名称:健康教育宣传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2000313
项目名称:健康教育宣传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闽江路7号
联系方式:85912821
供应商(乙方):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路3号(半岛大酒店)
联系方式:18678997216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2
合同金额:2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规格型号:半岛网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万元
查看附件
健康教育宣传项目合作协议甲方: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乙方:山东半岛网络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南京路110号半岛都市报业大厦为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普及卫生健康防病知识,指导市民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方法,了解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的态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甲、3川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现就青岛市卫生健康教育宣传项目合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及合作要求(一)合作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青岛2030”行动方案》《推进健康青岛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紧紧围绕全市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围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防治、健康科普等制作健康教育宣传作品,打造专栏专题。宣传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二)合作要求1.乙方设宣传负责人一人,围绕健康教育宣传主题进行策划,在半岛网开设《医声医事》专栏,专栏专题发布稿件不少于12篇。2.协议期内,相关宣传选题内容以及稿件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商定。3.乙方策划与制作专题项目的内容、形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11月15日。1路国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设协调员一人,会同乙方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实施,落实甲方宣传工作意见,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项目内容作必要调整。3.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专栏专题作品,发表前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对于乙方形成的宣传资料,甲方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项目内容作出适当调整。3.协议期内,乙方围绕主题进行专题策划。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式1.在乙方合格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宣传费用合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上述价格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支付的全部021对价,包含策划、制作、税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或乙方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费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作费首付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合格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待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如乙方未能全部完成宣传任务,则甲方有权根据验收结果相应减少支付款项。如乙方未履行义务,则全额返还甲方款项。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山东半岛网络有限公司税号:91370212760289847J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2国帐号:3803021419210008501地址:青岛市南京路110号半岛都市报业大厦电话:0532-808896884.乙方须在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前将全额发票送交甲方,用以甲方办理相应财务请款手续。在甲方后续支付其他每期款项时,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与该期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款收据并提示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财政支付等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账号:37150198661000001186-0001开户行:建设银行青岛五四广场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200MB2861621A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电话:0532-85912578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2.如因乙方原因致本项目未落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费用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作费用,剩余费用甲方不再支付。3国3.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工作成果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如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涉及到图片、文字资料、音乐、声音、专利、专有技术等包含有他方权益材料(以下称“材料”)的使用,乙方应负责提前与相关权利人沟通并取得有关授权。如部分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有义务审查其合法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向甲方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如因乙方未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导致本项目无法执行或存在违法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本项目在组织、制作、刊出过程中及刊出以后对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人身权、财产权等)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全部损失)。第六条本项目及有关书面资料和影音资料的版权、使用权、发行权等知识产权及衍生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均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前述工作成果用于其它任何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利用本合同中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时,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甲7双方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即为各自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与履行协议、解决纠纷等相关文件以及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方联系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国岛网络有限公司甲方:(盖章)青岛市卫健康委员会乙方:((请水齐樨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J315060日期:2025年4月10日日期:2025年4月10日5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教育宣传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