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 肉类 蔬菜 调味品采购合同公告(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921HT2025003340101
二、合同名称:
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921JH202500334
四、项目名称:
食堂生鲜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
地 址:
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
联 系 方 式 :
15906947975
供应商名称(乙方):
凤庆县御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凤庆县凤山镇等上村委会滇红生态产业园区顺畅纸箱厂东北50米御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方 式 :
15908751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肉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配送的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上加盖“检疫合格印讫、品质检验合格印讫印章”),鲜肉需进行排酸,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二)牛肉 1.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2.配送时需提供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193.6286
合同金额(万元):
193.628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凤庆县凤山镇前锋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4 至 2025-06-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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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合同(2025.05.23)_已压缩.pdf
合同登记编号:YYCY202541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甲方: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乙方:凤庆县御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凤庆县凤小锁前锋完水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H甲方(学校):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22433u6033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中华构大勇联系人:联系电话:1388839280乙方(中标人)凤庆县御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袁成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1MA6PR9B7X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9210055341住所或经营场所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等上村委会滇红生态产业园区顺成纸箱厂东北50米御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袁成良联系电话:1590875166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一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生鲜食材配送时限、地点、数量、价格(一)合同期限1.供货服务期: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2.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配送地点: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三)配送数量:前锋中心学校各校点学校食堂配送时限内实际需求配送数量为准。(四)预算合同总价:小写:¥1936286.00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陆元整(由于学生在校就餐及市场价格基准数会发生变化,总价以供货时限内实际配送总价为准)(五)配送价格1.配送价:包含食材及原辅料的收购价格、分拣、损耗和运输搬运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等内容。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货结算价的确定方式: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每月组织学校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询价,询价范围在县内区域选取三个较大超市和两个农贸市场为市场调查点,其中农贸市场询两个价(超市或农贸市场会存在不经营等情况,遵循市场合理原则将从不等超市或农贸市场询7个价-2-格)。从七个市场调查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格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取五个平均价为定价的基准价,按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下浮相应的百分点来计算食材食品单价。3.采购明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在市场单价的基础上下浮率1肉类2%2蔬菜、佐料类2%3禽蛋类3%4调味品、干货类3%二、产品质量和配送供货要求(一)产品质量要求1.肉类(1)猪肉:配送的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上加盖“检疫合格印讫、品质检验合格印讫印章”)鲜肉需进行排酸,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2)牛肉:配送的牛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3)鸡肉:配送的鸡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脚配有脚环,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3——2.鲜蔬菜、佐料:蔬菜、佐料不管是配送公司基地产出还是自行采购,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并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重金属等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配送。3.禽蛋类: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蛋壳要清洁完整,无污点、无破损,无变质。外包装箱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商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储藏方法、保质期等相关内容。4.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干调料等)等: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干调料等)等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5.其他食材原辅料则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执行。(二)配送要求1.乙方接到甲方配送需求计划订单后,由乙方分类采买采收,企业员工分拣入筐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包装并分类入库或用配送冷藏车辆贮藏,禁止混装,防止各类生鲜食材交叉污染,再按照甲方订单需求送往学校食堂。2.乙方配送的食材食品及包装须无金属丝、玻璃、尖锐器物等。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所供产品应根据其使用环境和使用日期做相应的防护包装,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3乙方所配送的食材及原辅料必须经由甲方的验收工作人员过磅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库。一4一4.乙方严禁采购配送国外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疫区的食材原料。5.乙方严禁配送国家或相关监管行业部门明令禁止进校园的一切食材原料。6.乙方使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为保证配送途中安全,配送车辆须由企业车辆组织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临时租用其他车辆。食材配送批次每周至少配送两次,或根据甲方需求配送到各校点。7.乙方每批次配送的生鲜食材必须提供相应类别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三、食材验收及资金结算方式1.食堂生鲜食材原辅料配送到各校点,配送前的所有保管、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专人对配送食材进行质量甄别、过秤,甲方工作人员客观、公正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生鲜食材拒绝验收。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好配送验收清单,配送验收清单必须载明配送单位名称、配送人、验收人、配送日期、货物名称、货物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以便报账、核账、结算账款。配送清单需提供学校二份。每次食材配送到校点,甲乙双方都要根据验收情况在配送清单上签字。3.甲方不支付预付款,乙方按月配送完结后,次月开具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及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配送清单等原始凭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甲方以转账支付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配送食材资金实行一月一结算。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采购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两部分组成,若上级补助资金不到位时,则根据甲-5-方收取的学生伙食费和上级拨付的部分补助资金按比例支付进行结算(因上级补助资金不到位导致付款日期延迟,甲方不支付利息等相关费用)四、资质及票证索取要求(一)资质要求: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二)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供应蔬菜、肉制品类的,还应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农残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等。(三)乙方必须提供本次所供应食材的相关票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可拒绝验货。2.甲方有权将乙方供应食材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存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货款不予结算;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予结算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3.合同签订后,在供货时间期间,甲方不得另行组织采购统一招标配送的生鲜食材。-6-4.甲方应要求所配送学校校点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对生鲜食材的质量、存储、管理、加工和食用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生鲜食材的交接、发放进行登记,以及处理其他事宜。5甲方验收食材后,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甲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2.乙方属食品生产企业的,应建立产品(含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原辅料、生产、销售、设备、设施、人员、召回、销毁、投诉等信息以供甲方备查;乙方属食品销售企业的,应建立进货、贮存、销售等信息以供甲方备查。7——3.乙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4乙方应对配送生鲜食材的学校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食材的储存、加工、发放、食用进行监督及免费培训。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保质保量供应食材,并向甲方提供食材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单据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及时另行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的调料、干货等产品及其包装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出入校园须严格遵守甲方学校规章制度及要求,且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并按甲方指定出入通道出入,若因不按规定行驶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恶劣影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8乙方在配送生鲜食材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配送的食材产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9.乙方应对配送的学校进行营养膳食搭配的指导和免费培训,让学校有针对性的进行营养膳食合理搭配,让师生吃得健康、安全。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8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乙方供货一个月的供货款总金额代扣。乙方在配送期间如发现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或与合同标准不相符的食材,学校有权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果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次扣减一个月供货的货款20%,累计出现3次,取消供货资格。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人员因食用食堂饭菜导致食物中毒,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所引发,乙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加工过程所导致,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费用。如果2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扣减第二次抽检当月供货货款30%,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1)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9-—(2)使用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7)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8)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包装、贮存、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9)篡改、标注虚假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0)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1)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采购、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0-(13)食材提供者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发生转包、分包,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的;(15)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影响恶劣的;7.乙方全部完成配送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减一个月供货的货款支付给乙方,配送服务过程中因违约扣减部分不予支付。七、不可抗力(一)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先通过各种方式相互联系协调妥善处理纠纷,若无法协调解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11—一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合同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若有);4合同书附件《学校食堂生鲜食材质量标准书》;5.经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凤庆具凤小镇渝村委公前锦究小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等上村委会滇红生态产业园区顺成纸箱厂东北50米御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A托代理人(签字)AA/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规民火银行凤顺字理处、开户银行:云南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4171501040004103账号:5800023827911012电话:24170501040001521电话:1590875166624171F01040005860日期:20年月23日11715010L0000598518288380198-12-附件:学校食堂生鲜食材质量标准书一、肉类质量标准(一)猪肉1.猪肉必须是进行排酸的白条猪(不含头、猪脚手、内脏、脖颈肉)每头猪(白条)不低于100公斤,不超过150公斤;2.猪肉应整块送至学校,不允许配送绞切的肉片、肉沫等及冻肉,拒绝母猪、种公猪猪肉、病死猪肉及疫区猪肉;3.猪肉配送要求全程冷链(冷藏车配送),并保证猪肉新鲜、-干净卫生、无异味;4.配送时随猪肉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上加盖“检疫合格印讫、品质检验合格印讫印章”。(二)牛肉1.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2.配送时需提供牛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鸡肉1.必须采购为当天宰杀鲜禽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13一从宰杀到送货不得超过8小时,宰杀品种按学校实际要求提供(如:肉鸡、土杂鸡公母各半等),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2.应整只送至学校,鸡脚配有脚环,不允许配送剁切分割的肉及冻品肉,拒绝病死及疫区鸡肉;3.肉类颜色正常,感观好,无长毛及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淤血,大小适中,无附加水分;4.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配送要求全程冷链(冷藏车配送),并保证肉质新鲜、干净卫生、无异味;5.配送时随鸡肉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四)其它肉类: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执行。二、鲜蔬菜、佐料类质量标准(一)具体感官要求:蔬菜成熟,保持鲜嫩;蔬菜类保证无萎蔫、无黄叶、枯塌、损伤、病变、无杂质、虫害侵蚀等情况。不允许有腐烂变质,无异常气味;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1.叶菜类: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包括大面积黑点)、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松花菜、花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葱花、小白菜等根茎部无绿色粉末(蓝矾)。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14-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根蒂新鲜、无绿果,大小均匀,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洋丝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及烂心、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根条均匀,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允许少量泥沙,马铃薯、芋大小均匀,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根条均匀,洋葱葛头去根去枯叶、个体大小均匀,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7.豆类:豌豆、豇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无虫,不带泥土杂质。8.水生菜类:藕、茨菇、茭白、马蹄、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和藕不黑心。-15-9.食用人工菌类:白蘑菇、草菇、香菇、北风菌、平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11.豆制品类:新鲜、保证当天生产货品,干净、无灰尘,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饱满、结实、颜色无异常,不得有异味(霉味、酸味、苦涩味等)(二)配送时须附检测合格的农药、重金属等检测合格报告单。三、禽蛋类质量标准(一)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相关要求,外包装箱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商家、生产地址。(二)保质期自配送至学校后保质期不得少于15天,每枚鸡蛋应蛋壳要清洁完整,无污点、无裂纹、无变质,壳形正常、色泽一致、大小应在50克含50克以上,盛装鸡蛋的蛋托必须是经高温消毒压制而成的一次性使用的蛋托,应具备一定的弹性及强度,无破损。鸡蛋整体损耗控制在3%以下。外箱清洁无破损,无污染,标识清晰。(三)乙方向甲方随货提供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一16一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承诺保证书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四、调味品、干货类质量标准(一)干货及干货类调味品:气味纯正、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驻虫,具有干货及干货类调味品食用价值、营养价值,颗粒类要求颗粒饱满、大小均匀,条状、块状、干果、叶片类要求无碎裂,粉末类要求为纯正原材料粉磨加工、粉末均匀、无掺杂,整体可使用率需达到99%以上,配送时须随货提供农残、亚硝酸盐自检报告(复印件)供各校点存档;(二)酿造类调味品:具有固有气味,滋味纯正,无异味杂质;(三)检验性成分不得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防腐剂成分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限制。不得含有重金属、农药、禁用添加剂等有害物质,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和致病性毒素。(四)包装与标识合格证明:调味品包装应完好无损,无破损、无泄漏。包装上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必要信息。配送的调味品须提供厂家检验合格证明,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应定期检查干货的保质期,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五)其它类调味品: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或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价廉优质的产品。五、本质量标准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标准书有效期限为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履-17—行期满止,如有修订,将另通知相关人员。—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 肉类 蔬菜 调味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