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垃圾打捞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5)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5年度梁子湖垃圾打捞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LZH-FW-20250610-1号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梁子湖垃圾打捞项目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HJL-EZ-2025-013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梁子湖垃圾打捞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2、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梁子岛广场大道1号
3、联系方式:13908684885
4、供应商(乙方):鄂州市准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洋澜村一组新建综合楼三楼
6、联系方式:139086839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清除梁子湖水面各类垃圾及影响湖区交通安全的障碍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48000元
5、合同金额:104.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6年06月12日;履约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湖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610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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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垃圾打捞合同.pdf

劳务外包服务合同甲方: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乙方:鄂州市准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度梁子湖垃圾打捞项目(采购编号:ZHJL-EZ-2025-013)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2025年度梁子湖垃圾打捞项目第二条:服务方式及内容1、服务方式:甲方以劳务外包的方式委托乙方组建梁子湖垃圾打捞队。2、服务内容:(1)按岗位需求负责招聘17名劳务人员。(2)职责范围:梁子湖湖泊保护区水域、岸线。(3)责任要求:负责梁子湖水域、岸线的垃圾打捞清理工作,维护梁子湖水域环境。打捞船舶及设备实行定员操作管理,定时养护,定点停靠。打捞的垃圾及时进行回收、运输、处置,避免二次污染。打捞队全年清理漂浮物、白色垃圾、水面障碍物和残留网等总量不低于500吨。(4)岗位设置机动打捞组:驻梁子岛,配备1名驾驶员,4名打捞人员,主要负责梁子岛周边水域、岸线及突发应急打捞任务。高塘湖打捞组:配4名打捞人员,驻执法一大队,负责高塘湖水域岸线日常打捞清理工作。满江湖打捞组:配4名打捞人员,驻执法二大队,负责满江湖水域岸线日常打捞清理工作。前江大湖打捞组:配4名打捞人员,驻执法三大队,负责前江大湖水域岸线日常打捞清理工作。(5)其他相关要求如①.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垃圾打捞队员进行培训上岗。②.乙方及时报送相关打捞数据资料。③.垃圾打捞队实行考核制,由甲、乙共同实施考核管理。④.乙方对劳务人员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确保项目安全实施。第三条:合同期限实施时间:一年,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元整¥1048000.00元(含人员工资、意外保险费、劳保费、税金、垃圾转运处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开始提供垃圾打捞服务10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第二期付款:乙方提供服务3个月后的第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第三期付款:在2025年11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合同金额20%的银行履约保函,甲方凭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余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足额有效的增殖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第五条:质量保证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服务质量,及时提交打捞日志和打捞月报等相关资料。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有效整改。乙方提供的所有劳务服务质量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第七条:保密1、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图片等信息资料保密,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数据、图片等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子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台账、日志及其它与乙方履行合同相关的材料等进行检查,并复制相关材料。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管理。(2)甲方负责提供垃圾打捞船只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4)乙方劳务人员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或出现严重的失职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与该劳务人员解除用工合同,并在一周内填补缺岗人员。(5)甲方在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函原件。(6)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自行负责人员的招聘、入职、薪资、离职事宜,并与甲方共同对员工进行业务管理、发布相关管理制度。(2)乙方应按专业服务企业的水准对其员工进行管理、培训。(3)乙方应与其员工签署劳务合同,购买人身意外大额保险,对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用工合法性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可要求限期整改。(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所作业的,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穿戴工作服装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范作业流程。(5)乙方服务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务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6)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备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乙方在操作相关打捞设备时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维修保养。(7)乙方及乙方人员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8)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取得该项目的权益,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劳务外包关系,乙方劳务人员代表乙方提供劳务;2、甲方支付该项目的劳务费,乙方必须优先用于乙方劳务人员的薪酬开支,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借故占用和挪作他用;3、甲方不因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而与其产生任何劳动关系;4、如果乙方的劳务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5、乙方依据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安排招聘17名劳务人员。第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限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金速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帐户:签约日期:2025年6月10日签约日期:202年6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打捞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