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50422
二、合同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项目编号:20250422
四、项目名称: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联系方式:18783390791
供应商(乙方):洪雅县瓦屋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 眉山市 洪雅县
联系方式:137955038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82,458,607.00
¥82,458,607.0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82,458,607.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零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2日至2026年05月25日
履约地点:洪雅县洪川镇、余坪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协议书部分.pdf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6月13日
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施工单位全称):洪雅县瓦屋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设计单位全称):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施工单位全称):洪雅县瓦屋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设计单位全称):柒零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I1.工程名称: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2.工程地点:洪雅县洪川镇、余坪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洪发改[2024]18号。4.资金来源:地**府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5.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和改良:土地平整、地力培肥13470亩;(2)灌溉与排水:新建、整治渠道49条,人行便道173座、田间道涵管107处,新建提灌站12座、整治山坪塘6座;(3)田间道路:新建、整治机耕道32km、道路交叉接口126处。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地块测量成果、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以及最新的遥感影像,结合并在符合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及涉及村规划的情况下,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技术规范文件(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工作内容:包含预算编制,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资料归档并移交、参加竣1工验收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22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审定认可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1.签约合同价暂定为(含税)人民币(大写):捌仟贰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零柒元整整(¥:82458607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以财评审定金额下浮9%为合同价)最终按照眉市发改【2021】150号文件执行。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下浮比例:30%,即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捌仟零陆拾元整(¥648060.00元);适用税率:6%,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陆拾壹万壹仟叁佰柒拾柒元叁角陆分(¥611377.36元),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陆佰捌拾贰元陆角肆分¥36682.64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2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下浮比例:9%,即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捌拾壹万零伍佰肆拾柒元整(¥:81810547.00元),适用税率:9%,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柒仟伍佰零伍万伍仟伍佰肆拾柒元柒角壹分(¥:75055547.71元),税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伍万肆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玖分(¥:6754999.2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以财评审定金额下浮9%为合同价;(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1(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上%,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庆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22日订立。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洪雅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9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6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信)(公章)设计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724MB1851624991511423733423772H9151010669367****K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11号镇瓦屋山大道北段288号13栋(市民中心)12楼区兴盛西路2号德润苑3栋8楼2曼邮政编码:620370邮政编码:620370邮政编码:61003i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8-37403507电话:028-37407071电话:028-87798703传真: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县支行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潭工业园区支行账号:账号:951001010011508915账号:44022112090066036622035114230010000021148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