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节用车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广水路小学2025)
合同编号:370213051025202500004_001
合同名称:202506区合唱节用车
项目编码:SDGP370213000202501000426
项目名称:202506区合唱节用车
采购人(甲方):青岛广水路小学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柏水路13号
联系方式:18363987616
供应商(乙方):青岛华顺鸿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145号3号楼501-1户
联系方式:15315528763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3
合同金额:0.1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华顺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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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合同甲方:青岛广水路小学(学校)乙方:青岛华顺鸿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产品。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时间:2025年4月25日、28日二、目的地:青岛弘德小学三、返回时间:当日返回返回地点:青岛广水路小学四、收费标准:500元/车*2=1000元五、车辆安排:标准旅游客车或校车六、付款方式:转账七、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空格不够,可另附页)1、乙方须使用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车并保证甲方的交通(行驶中)及活动场所的安全,若出现责任事故应及时救援、报案,并按相关规定积极赔偿。2、所有车辆不得超载,乙方将根据甲方实际人数调整安排车辆数量。3、甲方应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坐稳扶好,注意安全,若因打闹引发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若有遗失,乙方有协助查询之职,无赔偿之责。5、甲方应自觉保持车厢内及座椅套的卫生和公共财物,若有污损、毁坏应按市价赔偿。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持一份。有违反本协议事宜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诉诸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甲方签字(盖章):青岛广水路小学乙方签字(盖章)青岛华顺鸿达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754218198签约代表:准作签约代表:崔腾腾/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柏水路13号地址:李沧区九水东路130-145号3号楼501-1户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合唱节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