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14647-XM001-004
二、合同名称: 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14647-XM001
四、项目名称: 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宏安街9号
联系方式: 55578050
供应商(乙方): 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57.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5年-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pdf
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口否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5项目名称: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采购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中标人: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书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法定代表人:崔彦民职务:主任电话:(010)55578011法定代表人:倪正东职务:董事长电话:(010)64158500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的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经华源骏成(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HYJC-FW-2025-039/04号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一、鉴于1.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2乙方符合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示的全部条件,并经过第11条第1款所述招标方式,被甲方确定为中标人。1.3甲方最终确定乙方作为服务单位。下列文件也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1甲方授权发出的招标文件;1.3.2乙方递交的全套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1.3.3甲方授权颁发的“中标通知书”。1.4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二、合同标的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的工作。三、服务期限与服务地点3.1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3.2服务地点甲乙双方商定,采用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两种方式。远程服务的服务地点为乙方工作现场;现场服务的服务地点为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综合事务中心指定地点。四、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4.1服务方式4.1.1乙方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邮件、电话、2远程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4.1.2在服务期内,乙方需配合完成临时性需求任务,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4.2服务内容4.2.1北京市社会资本数据更新和维护(1)数据更新内容:数据分类内容明细投资北京市创业投资及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增量数据,及其相关的北京市机构和投资企业数据。退出北京市创业投资及股权投资机构退出增量数据。基金北京市创业投资及股权投资旗下基金增量数据及其募资增量数据。并购北京市企业的对外并购和被并购增量数据,及其相关的并购方或被并购方数据。融资北京市企业融资增量数据,及其相关的机构数据。上市北京市企业上市增量数据。新三板北京市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数据。(2)数据时间范围:2025年3、4季度,2026年1、2季度(3)数据更新周期:按月更新(4)提供数据字段:以上数据提供的字段全面,能够支撑研究分析和可视化展示。(5)数据提供方式:通过API接口提供数据(API接口服务计划开发周期为一个月,后续将提供为期一年运营维护服务)4.2.2根据实际需求形成北京区域股权投资市场研究发展季报与年报3以北京市募资、投资、退出数据、以及AMAC基金管理人和创投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两类)为基础,分析各市场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国内及北京市外币投资的行业分布情况、以及医药健康等重点行业的退出方式分析),以及与重点省市(上海市、广东省(除深圳)、深圳市、江苏省、浙江省)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基金注册活跃地区基金规模分析、基金注册活跃的原因、及以北京差异对比,投资市场上全国与北京投资领域对比,退出市场上重点城市退出方式分析);聚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情况(尤其关注商业航天、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治疗、人工智能、储能、氢能等领域),并提供每季度北京市的重点投资案例。呈现北京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及变化情况。4.2.3提供数据或数据查询信息(1)VC/PE投资机构信息根据活跃于中国大陆的VC/PE投资机构情况,提供机构注册信息,募资、投资、退出情况,业绩回报情况,管理团队简历、备案信息等。(2)投资人信息包括投资人投资记录、历史业绩、职业生涯等数据。(3)基金信息包括基金基本信息、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人、投资策略、投资历史记录、退出分析、基金回报等数据。基金模块下有基金募集、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专题三个子模块。(4)LP/出资人信息4包括已投资基金、投资偏好、管理团队、联系方式等数据灵活的条件筛选与高级搜索功能。(5)投资事件(按机构)、并购事件(股权+资产)、退出事件、上市事件、新三板挂牌事件。(6)产业链投融资信息包括人工智能、商业航天、半导体、合成生物等热门产业链相关企业投融资信息数据。五、服务要求5.1总体要求5.1.1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高效的服务,有效防范甲方委托服务中的风险,为甲方排除障碍。5.1.2乙方不得利用提供服务的便利,对甲方的信息及其他数据擅自进行修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擅自修改行为,均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5.1.3乙方人员在现场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拷贝、夹带甲方的文件副本,接触到涉密文件时,应注意回避。5.2人员管理要求5.2.1需为本项目拟派稳定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一名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对接,协调资源、管理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5.2.2乙方发生人员变更需要提前30天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后需5经甲方确认方可换人。5.2.3乙方团队人员序号人员职称岗位分工1张磊清科创业合伙人统筹项目运行,与甲方对接,协调资源、管理项目团队。2杨梅高级项目经理报告研究核心目标、方向和框架制定,审阅报告并提出修改方向意见。3杨兰高级研究经理数据清洗、整理工作统筹。4连悦阳高级分析师数据整合、分析,市场研究报告撰写。5张鹏宇研发经理负责私募通页面问题,主要解决数据库会员账号问题,包括数据查询、页面等问题。6杜彪高级工程师负责API接口维护和更新。7潘崇峰java工程师参与API接口维护和更新。8师烨景UI设计师参与可视化页面调整,如全国A股上市企业页面、北京市股权投资市场页面等。9梁霄霄数据库工程师为API接口数据服务,为报告团队提供数据支持。六、履约验收6.1.验收时间及主体乙方完成全部工作的三个月内,由甲方组织验收。6.2.验收标准(1)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2)提交齐备的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6序号交付物名称介质形式1投融资数据交付:新增2025年3季度-2026年2季度北京市社会资本数据:包括注册在北京市企业、投资机构、基金,以及以上主体涉及的募资、投资、退市、融资、并购、上市及新三板数据。API接口接入数据库2VC/PE投资数据查询:中国大陆的VC/PE投资机构信息、投资人信息、基金信息、LP/出资人信息和投资事件等数据内容。数据库终端/账号1数据表3研究报告四份:《北京市股权投资研究报告(季度)》3份《北京市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研究报告(年度)》1份电子版/纸质版(3)通过专家验收会。6.3.验收方法甲、乙方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完成后由甲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或在验收清单上签字。6.4.验收结果经甲方验收,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需求,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完全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七、付款方式与付款条件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57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元整),即《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金额。该委托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85%的增7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5%,即484,500元(大写: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年底前,乙方按项目进度要求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组织检查通过后,提供合同金额1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85500元(大写:捌万伍仟伍佰元整)。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账号:91150154740008968乙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乙方的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MB1M157146地址电话: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院C2办公楼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营业部1109492518105888八、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1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工作成果或者相关文件;8.1.2审定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计划;8.1.3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工作的进度;8.1.4组织专家或者通过评估,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审和验收;8.1.5乙方自接到甲方提供的所委托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5日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8.1.6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8.1.7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收集、整理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项目背景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并提供给乙方;8.1.8负责委托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2.1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并在规定的委托项目工作时间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8.2.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为甲方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9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8.2.3乙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委托项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8.2.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5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8.2.5乙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委托项目工作,如有需要,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费用审计等工作,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8.2.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以及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税负;8.2.7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8.2.8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或者支付费用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委托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当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九、知识产权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9.2乙方保证委托项目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会受到任何第101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诉讼。如果甲方收到上述诉讼,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十、保密条款10.1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10.2信息传递乙方须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数据、资料以及项目成果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本条款在项目完成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10.3保密措施甲乙双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守和履行上述保密约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检查乙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约定。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保密约定,甲方有权收取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认为泄密后果严重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1111.2若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服务及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乙方提供服务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1.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阶段性/最终工作成果,每延期交付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11.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其他人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1.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签约付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则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2.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罢工、骚乱、突发疫情等。12.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最大可能12减少损失。12.3本合同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续问题进行协商。12.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三、合同变更、转让及终止13.1合同变更13.1.1本合同一经生效,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以任意方式对合同条款的增减及其他变更均无约束力。13.1.2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任何一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13.2合同转让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合同及该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如因特定情形甲方书面同意转让,乙方与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13.3合同终止13.3.1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13.3.2违约合同终止:若甲方有足够证据证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义务,可向对方提出书面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若违约方逾期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313.3.3破产合同终止:如合同一方面临破产或有证据证明其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本合同的终止将不影响甲方、乙方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4.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释。14.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的生效15.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5.2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所列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5.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4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主体同等重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十六、其他本条款如与合同其他条款冲突,以本条款为准。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14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甲方出台的各项制度、规范、标准等。(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未虫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口期,22.6.B乙方: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傥正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561315附件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第四包: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保密协议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乙方: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于乙方与甲方签订了数据汇聚与资源购置项目,并承担相关的社会资本市场数据整理与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相关内部敏感信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任何涉及甲方的实施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业务数据、研究成果、进度进展等内部资源,政务部门共享交换数据,社会购置数据等。3、双方就该项目进行合作的重要商务文件、业务函电等。4、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16的事项。(二)双方如对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界定有异议,则申请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保密主管部门认定,或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保密主管部门向上级单位申请处理。二、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密期限为各项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公开时止1、严格遵守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2、工作秘密的保密期限由甲方确定,本项目为项目期间及项目验收后2年。三、保密责任和义务(一)甲、乙双方保密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明确保密责任人。2、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承担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保密责任,如发现保密内容因自身的过失泄露或被对方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纪律责任。3、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查询、复制、下载、传播系统中的业务数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内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使用本协议所述的保密内容。4、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搜集、查阅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及甲方的内部情况。175、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6、乙方应严格保证,所收到的信息在乙方内部能得到谨慎的使用,只能透露给乙方内部参与该项目的雇员,并且该雇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协议的内容。该雇员如不在乙方继续工作,当其泄露保密信息时,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7、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取得的经验、材料、产品以及其他甲方所有的信息,作为案例、模型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材料,在任何场合演示和推广。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保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进行信息、技术和产品等开发,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仅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系统内使用,不得以商业目的对外传播。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乙方应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泄密范围继续扩大。2、任何保密信息的泄漏或任何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直接损失、丧失相关权利的损失、调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及仲裁费、律师费等,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以高者为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五、争议的解决办法18因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共同信任委托的第三方调解,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六、特殊条款无。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保密内容、范围、期限、乙方责任和义务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乙方须同意遵守并履行。(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虫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6.13乙方:北京清科创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倪正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7.63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