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5)
【变更合同】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GHT-SZDL2024000426-A-2025-1
二、合同名称:【第一次延续合同】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4000426
四、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罗湖司法大厦
供应商(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荣达路7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00000
合同金额:27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次续签)补充协议(公告版合同).pdf
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次续签)补充协议(公告版合同).pdf
1补充协议项目名称: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4000426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承包方(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5年4月3日甲、乙双方签订的《2024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在平等、自愿、公开、诚信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就原合同金额核减变更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核减金额变更原合同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2,700,0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万元整),现核减原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核减后合同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700,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二、其他条款1.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2.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3.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XN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项签约代表:东来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2025年6月6日20年6月6日授权委托书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合同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2025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授权委托续签)仅供用于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书项目签联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项目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