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供稿、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宣传部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宣传部
二、供应商名称: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宣传部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21101000021871083
五、合同编号:11N01024017120257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拍摄、供稿、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00000
1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赵雪迎
联系电话:15709912852
传真:/
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吉木萨尔县推送服务0605.pdf

合同编号:信息推送服务合同甲方: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宣传部乙方: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信息推送)服务。1.2.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及甲乙方商定的指定区域。1.3.项目期限:2025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内容:1)甲方利用乙方独家代理的各类平台资源进行推介。2)乙方精选并根据境外读者的需求,编辑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在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进行国际传播,扩大甲方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3.1.质量要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照甲方审核要求完成。3.2.技术及设计标准:无(如有其他具体要求,可做附件要求)。4.合作金额与支付4.1.合作金额:小写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税额5660.38,税率6%)。4.2.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署之日起14个工作日支付。4.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因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的任何责任。户名: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单位税号:91650102MAC9DRXK58账号:3002012309200029149开户行:工行乌鲁木齐幸福路支行行号:1028810012325.验收5.1.验收应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有关2/5规定办理。5.2.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工作量和质量不符,乙方应无偿负责重新完成约定的(信息推送)服务。6.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6.1.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素材及资料,乙方应当维护甲方形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作内容。因甲方工作配合不到位,导致乙方无法获得所需素材,乙方应在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7日内答复,如甲方逾期没有答复,乙方可拒绝发布存疑信息,且不承担任何责任。6.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素材及资料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6.3.甲方对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7.违约责任7.1.因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已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已完工作量向甲方退还未完工作量部分对应的服务费用。7.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酬金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损失。7.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7.4.如果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素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乙方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会带来不利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该信息,由此导致的延期发布不视为乙方违约。8.不可抗力8.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3/5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8.3.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9.争议的解决9.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9.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0.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10.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0.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10.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作,经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0.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10.4.2.双方解除合同;10.4.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10.5.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或者提起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向甲方退还未发生的费用。4/511.通知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联系人:杜旭东联系电话/传真:1399987821812.其他约定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2.2.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12.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甲方:,乙方: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拍摄、供稿、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