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2025)
【终止合同】福田街道办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ZHT-FTDL2023000102-A-2025-1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福田街道办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FTDL2023000102
四、项目名称:福田街道办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06号
供应商(乙方):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路10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福田街道办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88
合同金额:35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福田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终止合同.pdf
终止协议合同编号:(2025)深福田合0319第01号终止协议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责任科室:乙方: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俊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767689114T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路10号联系方式:13809287319甲乙双方于2024年8月8日签署(2024)深福田合0621第01号《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原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期限:原合同服务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25年4月15日终止原合同。二、2025年4月14日,乙方须按原合同的标准完成当日配送,2025年4月15日零时起,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三、甲方支付完实际款项后,甲乙双方确认就原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均已协商并处理完毕,不再有任何未了结的经济或法律纠纷。一方承诺不在任何时候、用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与原合同有关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损失或赔偿,预期、利润、机会的直接或间接丧失,或其他任何类型的损失的赔付或补偿等)、以任何形式(包1终止协议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行政投诉等),就原合同有关事项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要求或诉求。本协议终止不视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均无需承担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违约责任。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所涉内容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3月28日乙方(盖章):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日期:年福月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