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882025000035-1

二、合同名称:采购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35

四、项目名称:采购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一号楼塔楼16楼
联系方式:028-68773507
供应商(乙方):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云西二巷2号成都交易所大厦9楼
联系方式:028-855685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采购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项)
¥746,500.00
¥746,500.00


合同金额: 746,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5年06月17日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采购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合同合同编号:STCt-57-00签订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签订时间:2年5月12日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甲方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乙方: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云西二巷2号成都交易所大厦9楼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2.甲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4.成交通知书。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三、服务内容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市气候投融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区、服务西部”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公园城市新范式定位,在现有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开展气候金融统计、企业碳账户与信息披露、气候融资对接服务、机构招引培育等工作,形成一系列工作成果,有效提升区域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赋能公园城市建设和生态价值转化。(一)推动气候融资统计研究学习气候投融资试点、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融资统计相关标准、工作模式,结合天府新区体制机制特点,研究四川天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融资统计方法、工作机制及实施路径,协助开展融资统计具体执行工作,助力评估区域气候金融发展水平。提供以下服务:1.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绿色金融数据统计的方式方法和经验做法,探索气候信贷统计的实施路径,研究气候信贷统计范围、统计方法、报送流程等,提高气候信贷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及统计效率,优化气候信贷数据收集和报送流程,形成《气候信贷统计实践与优化路径研究报告》22.按照政策制定的流程要求,向甲方提供编写天府新区气候投融资风险补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相关技术支持。3.积极向上联络省市金融部门,协助推动数据统计工作,配合数据收集单位,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报送相关数据,负责有关气候信贷统计工作的答疑和辅导。(二)深化标准体系和业务指引1.结合天府新区产业布局,研究天府新区建设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信息数据框架的搭建路径和方法,编制《四川天府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与信息披露方案》,为金融推出基于“碳账户”、“碳数据”的金融产品提供参考。2.按照《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协助甲方选取符合碳减排效应、碳核算标准的目标主体,为5个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供碳减排效应测算服务,并编制测算报告,帮助企业显化气候价值。(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类基金落地路径研究研究学习应对气候变化基金特性、需求等基本情况,结合成都市、天府新区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谋划搭建有利于减缓和适应类基金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功能和服务模式,为相关基金落地及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1.结合基金业务开展要求和气候投融资工作实践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基金注册落地业务指南》。2.依托天府新区现代金融业资源,动员天府新区内外智库科研力量,共同为应对气候变化类基金落地及业务开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如基金评测、风控管理体系搭建等)。3.推动天府新区应对气候变化金融产品类型不断丰富,拓宽气候友好型企业融资渠道,加速气候投融产融对接和案例孵化进程,形成《气候基金对接机制及落地案例研究报告》。四、人员要求3序号人员岗位人员数量(不少于)职责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总体负责项目的策划、运行和成果汇报。具有经济类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研究人员10人1.参与项目调研、报告编制和汇报。2.具有环境类或能源类或经济类或金融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合计11人五、产出成果要求(一)推动气候融资统计1.完成《气候信贷统计实践与优化路径研究报告》编制(提交纸质版报告3份)并通过专家评审,明确气候信贷统计范围、统计方法、报送流程等,探索气候信贷统计的实施路径,提高气候信贷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及统计效率,优化气候信贷数据收集和报送流程,并以此为依据定期开展统计和数据报送,初步掌握气候投融资规模。2.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气候信贷统计实践与优化路径研究报告》初稿,6个月内提交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深化标准体系和业务指引1.完成《四川天府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与信息披露方案》编制(提交纸质版报告3份)并通过专家评审,建立非工业企业碳账户信息和数据模型,探索天府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为碳账户体系建设提供指导,提高非工业企业碳排放数据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企业低碳转型。为金融机构开展基于碳账户、碳足迹数据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4新提供参考和支持,支持气候企业和项目的绿色发展。同时,为5个项目开展碳减排效应测算,并出具测算报告。2.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四川天府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与信息披露方案》初稿,6个月内提交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3.合同期内完成5个项目碳减排效应测算,并出具测算报告。(三)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类基金落地路径研究1.完成《气候基金注册落地业务指南》编制(提交纸质版报告3份)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应对气候变化类基金的注册、落地、风控等方面提供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指南;完成《气候基金对接机制及落地案例研究报告》编制(提交纸质版报告3份)并通过专家评审,展示区域气候投融资金融业态类型,梳理气候基金全流程服务路径和服务成果,显化试点建设成效。2.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气候基金注册落地业务指南》《气候基金对接机制及落地案例研究报告》初稿,6个月内提交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含税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746500元,大写:柒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二)支付方式第一部分: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费用,即人民币2986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109第二部分:合同签订4个月内,乙方提交《气候信贷统计实践与优化路径研究报告》《四川天府新区非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与信息披露方案》《气候基金注册落地业务指南》《气候基金对接机制及落地案例研究报告》初稿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费用,即人民币223950元,大写:贰拾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第三部分:服务期限届满,乙方提供全部服务成果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相关行5业领域专家评审、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费用,即人民币223950元,大写:贰拾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注: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乙方报价即本项目合同总价包括人工费、资料费、咨询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格、有效的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七、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他承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三)是否邀请专家: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专家职称按副高级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等级选定。(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磋商文件要求、采购合同、乙方响应文件、乙方相关承诺中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磋商文件要求、采购合同、乙方响应文件、乙方相关承诺中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商务服务内容。6(十一)履约验收标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八、知识产权(一)甲方单独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另做他用;(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三)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四)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服务费用中已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536(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承担的其它义务。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承担服务7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应按照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五)不得转包、分包项目服务,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六)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从事相关活动。(七)针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八)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九)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承担的其它义务。十一、违约责任(一)如因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规范、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逾期【30】天以上或违约情形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8件解除本项目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乙方还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0.1‰】每日之标准偿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四)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项目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要求乙方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乙方还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协商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三)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法院另有裁判外,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或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项目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9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项目服务结束,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相关审计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四)通知与送达甲方联系人:【庞雯】,联系电话:【028-68773507】,电子邮箱:【wangyldou@163.com】,联系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乙方联系人:【姜香亦】,联系电话:【028-85568582】,电子邮箱:【jiangxy@sceex.com.cn】,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云西二巷2号成都交易所大厦9楼】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若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对另一方不发生变更效力。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通过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该地址同时作为司法送达的有效地址。就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要求、文件等,其中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成功发出即视为已送达;邮政及快递信函于成功投寄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已送达:若派人专程送达,则签收日视为送达,受送达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10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盖章)余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科学城支行账号:4402005309100016155签订时间:25年5月12日乙方: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盖章)河绵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云西二巷2号成都交易所大厦9楼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431020100100859384签订时间:205年5月12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候投融资服务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