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



公告内容:

合同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00025210200023497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骏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1栋2单元32楼320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
联 系 人:曲珍老师 联系电话:0891-662904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科技大厦2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9209742801
合同公告: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50618/20250618112400004_563.rar

合同编号:25-2C-0019合同名称: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四川骏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6月10日服务购买合同甲方: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乙方:四川骏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放射科设备年度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合同:一、服务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商家服务价格(万元)服务期限1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放射科设备维保服务)放射科设备年度维保四川骏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4810个月总计:¥14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元整备注:(1)报价应是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维修费、检测费、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人员培训费、质保期内维护费、税费等,除双方有约定,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2)服务需求响应表详见附件1,商务需求响应表详见附件2,服务方案详见附件3。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0个自然月,即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止。三、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同签订完成,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期满4个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服务性评价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85分及以上评价为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期满3个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服务性评价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85分及以上评价为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服务性评价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85分及以上评价为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特殊情况除外,如遇财政年度结算等)。如考核低于85分,不予以支付。四、甲方权利与义务第1页共56页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等,若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服务需求响应表标准(见附件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3、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开具的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发票,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4、有权追究乙方违约及赔偿责任。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根据服务方案(或服务需求响应表)定期、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的设备年开机率不低于95%。如果因乙方提供的维护保养及保养质量问题、保养不及时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引发的所有纠纷,乙方除配合甲方积极妥善处理外,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员工或甲方患者带来的全部损失、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2、乙方在提供服务中应保障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核心配件等均由设备生产厂家原厂提供,保障安全,并承担材料、设备的运输费用和服务费。3、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合同履行期间如公司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有变,必须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4、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全部设备及耗材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纠纷,否则,由此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5、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及执行的服务,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未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进行服务,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财、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上述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企业规模、企业股权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六、保密第2页共56页乙方同意对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合同终止后长期保密,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不得通过任一途径(口述、媒体、复印、传输、电脑病毒等)泄露资料信息,因泄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给第三方。若因一方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泄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七、合同解除1、在合同期内,若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设备等已正常报废或其它原因已停止使用,则双方同意本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2、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文件交由另一方后,可以终止执行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或未达到甲方规定标准(见附件2),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4、若甲方无故延迟付款、恶意拖欠货款达【90】日,乙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特殊情况除外,如遇财政年度决算等)。5、一方在执行合同时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触犯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关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守约方主张权利面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任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在守约方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并且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3页共56页2、乙方在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需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元/次支付违约金,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选任涉及履行本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兼职人员)时,应当谨慎,选取有资格、有能力的员工,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无资格、无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务时,可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更换,乙方限期未更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的原因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拉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且因解决争议产生的律师费、申请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十、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中涉及的服务价格有效执行期为10个自然月。5、双方确认: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传真、邮箱,为法院、仲裁、相对方可以送达资料、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传真、邮箱,任何一方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承担因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双方同意: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发送文件的,自文件交付给邮寄单位之日起3天内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对方发送文件的,自发送时视为送达:以当面送达方式送达文件的,以各方有权接受文件的代表签收视为送达。6、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属于:非中小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口。第4页共56页(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甲方:西藏自治区妇儿童医院(西乙方:四川骏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住所地:拉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住所地: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1栋2单元号32楼3208号电话:0891-6629040电话:1传真:1传真:1体水年法定代表人:王涛法定代表人:朱水华电购科室经办人叶人经办人:林小婷林罗格采购科室经办人:桑旦曲珍经办人电话:15680062578日期:205年6月10日日期:205年6月10日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行市柳梧支行账号:138818753092账号:1001300000803815纳税人识别号:12540000MB1D53376Y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580007670K第5页共5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