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 车辆燃油采购合同公告(秭归县人民法院2025)
秭归县人民法院2025年秭归县人民法院车辆加油项目2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Y02
二、合同名称:2025年秭归县人民法院车辆加油合同
三、项目编号:JHBH-420000-2025-04047
四、项目名称:2025年秭归县人民法院车辆加油项目2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秭归县人民法院
2、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6号
3、联系方式:07172882741
4、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秭归石油分公司
5、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18号
6、联系方式:071729962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50000元车辆燃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6377项
4、主要标的单价:7.8406元
5、合同金额: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9月14日;履约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6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388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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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加油02.pdf
中国石化宜昌公司大客户用油协议甲方(供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秭归石油分公司乙方(需方)秭归县人民法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购销成品油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1.合同期限自2025年6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止。2.油品数量和质量乙方在甲方下属加油站消费成品油,数量及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乙方在甲方站点消费成品油5万元3.采购方式乙方在甲方办理中国石化加油卡,先充值后消费。4.提货方式及地点乙方持加油卡在甲方所属加油站加注油品。5.油品价格按实际交易当期国家规定加油站零售挂牌价执行。6.违约责任乙方油品消费应全部用于乙方生产、经营,如有套现、套取发票等违规、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7.合同纠纷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合同变更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如需变更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中国化销售股乙方(盖章)章)份有限公司湖北宜秭归石油分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去曼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5613日期:26.13经办人(签字):马海经办人(签字):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 车辆燃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