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研仪器 纳升液相色谱仪及前处理设备 微波消解系统 冷冻干燥机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高通量冷冻组织研磨仪 分散仪 超声细胞破碎仪采购合同公告(安徽医科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618000035

二、合同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25AT186017103036
四、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81号
联系方式:0551-65160113
供应商(乙方):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55号1502室
联系方式:021-620929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仪及前处理设备等设备一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赛默飞、Vanquish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785000.00元
合同金额:278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安徽医科大学,买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Z202540003-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合同.pdf

医大经济合同备案章号205400032055年6月日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5AT186017103036/FSKY34000120252492号追踪号:202501200003甲方(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乙方(中标人):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医科大学1安徽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生产厂商1纳升液相色谱仪及前处理设备赛默飞、Vanquish套117260001726000赛默飞世尔科技2微波消解系统Milestone、EthosUP台1360000360000Milestones.r.13冷冻干燥机CHRIST、Alpha2-4LSCbasic台1450000450000MartinChristGefriertrocknungsanlagenGmbH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普析通用、TU-1901台15200052000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5高通量冷冻组织研磨仪骋克、Grinder-96LR台13200032000上海骋克仪器有限公司6分散仪IKA、T10台11750017500IKA(广州)仪器设备有限公司7超声细胞破碎仪知楚、ZCPS-600台12000020000宁波知楚科技有限公司8精密空调维谛、DMEO7MCSUP1台23200064000维谛技术有限公司9空气净化器美的、KJ650F台115001500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0生物显微镜麦克奥迪、M150台5380019000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除湿机海信、90L/天台235007000海信空调有限公司12倒置显微镜舜宇、XD台31200036000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7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预付款担保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1.4.2发票开具方式: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1.5.2交付地点:合肥市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甲方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现实交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验收不合格,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直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3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E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若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1.7安装调试与培训1.7.1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故障排除/调试和设备测试服务。①为方便采购人设备的正常接收及顺利开展安装前期准备工作,供应商须配合用户提供安装条件,电气要求等。②仪器到达用户使用现场后,由供应商派出工程师与用户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后负责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③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1.7.2供应商应提供技术培训,具体为①要求供应商提供用户现场培训及培训资料。②培训人员1-2名。③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双方协商时间,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供应商公司进行不少于1次的为期一周培训。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工艺、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1.8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4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二)验收组织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三)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1.9售后服务(一)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1.纳升液相色谱仪: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其中前处理设备免费质保期限:(1)真空干燥箱:整机质保1年(2)多管漩涡混合仪:整机质保1年(3)氮吹仪(2台):整机质保1年(4)水浴锅:整机质保1年(5)迷你混匀仪:整机质保1年(6)pH计:整机质保1年(7)干式恒温器:整机质保1年(8)混匀小精灵:整机质保1年(9)液氮罐:整机质保1年(10)超声波清洗机:整机质保1年5(11)小型离心机:整机质保1年(12)C18除盐柱5盒(13)独立工作站2.微波消解系统: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3.冷冻干燥机: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5.高通量冷冻组织研磨仪: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6.分散仪: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7.超声细胞破碎仪:整机质保3年,质保范围包括仪器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8.精密空调:整机质保1年。9.空气净化器:整机质保2年。10.生物显微镜:整机质保1年。11.除湿机:整机质保3年。12.倒置显微镜:整机质保1年。(二)乙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的时间是:每周5天40小时(工作时间)。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四)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8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七)若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1.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69625.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或有效6保函,收受人为安徽医科大学,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保函)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1.1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11.2种方式解决:1.11.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11.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2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见证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安徽医科大学乙方: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箱建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曹玉兰10日时间:2025年6月时间:2025年6月15日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5年6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仪器 纳升液相色谱仪及前处理设备 微波消解系统 冷冻干燥机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高通量冷冻组织研磨仪 分散仪 超声细胞破碎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