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25)
绍兴市本级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5774282025801
二、合同名称: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TY2025-M-94
四、项目名称: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台办(本级)
地 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
联系方式:0575-85141681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绍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方式:159901374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6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6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06-17_035.pdf
2025-06-17_035.pdf
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合同甲方: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乙方:绍兴市绍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费用1.1甲方将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委托乙方,为本次活动提供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布置、活动氛围营造、舞美搭建、方案设计、物料制作、现场执行等服务。该项目总费用暂定为人民币366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捌佰圆整。1.2项目服务地点:绍兴饭店:1.3付款方式:活动举办后,双方确认无质量、服务问题后,乙方开具合法正式发票给到甲方,甲方需在叁拾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项的50%,计人民币183400元,大写人民币拾捌万叁仟肆佰圆整,活动经审计确认后叁拾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尾款。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若方案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2.2参与活动质量和活动进度的监督,对不合理的方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需及时纠正并及时整改;2.3甲方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在合同期限内),并拥有该项目相关文案、设计的知识产权。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及活动物料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对于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3.2保证活动现场的整洁及活动期间的现场维护工作;3.3乙方承诺在项目期间提供良好服务;第四条:合同修改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4.2除非甲方对活动场地、布置、方案等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第五条:质量标准5.1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5.2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方案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双方对活动的举行、活动物料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合同制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项目圆满结束即视为乙方已完全依约履行完毕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6.1提供的设备和物料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活动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物料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6.2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6.4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七的逾期利息。6.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工,必要时乙方可在活动前组织甲方进行彩排,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修改、完善。6.6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项目,乙方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并将支付乙方为此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第七条:违约赔偿7.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甲方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7.2乙方和甲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7.3甲方在项目开始前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拖至活动开始后签订,则按本合同第六条中6.2和6.4中规定,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级、省级重大活动的影响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9.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9.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条:其他约定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0.2本合同壹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10.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人/签字代表:顾冠果签字时间:2025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签字代表:签字时间:年6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合同甲方: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乙方:绍兴市绍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费用1.1甲方将海峡两岸(绍兴)数字产业合作大会系列活动—2025年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搭建布置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委托乙方,为本次活动提供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布置、活动氛围营造、舞美搭建、方案设计、物料制作、现场执行等服务。该项目总费用暂定为人民币366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捌佰圆整。1.2项目服务地点:绍兴饭店:1.3付款方式:活动举办后,双方确认无质量、服务问题后,乙方开具合法正式发票给到甲方,甲方需在叁拾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项的50%,计人民币183400元,大写人民币拾捌万叁仟肆佰圆整,活动经审计确认后叁拾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尾款。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若方案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2.2参与活动质量和活动进度的监督,对不合理的方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需及时纠正并及时整改;2.3甲方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在合同期限内),并拥有该项目相关文案、设计的知识产权。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及活动物料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对于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3.2保证活动现场的整洁及活动期间的现场维护工作;3.3乙方承诺在项目期间提供良好服务;第四条:合同修改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4.2除非甲方对活动场地、布置、方案等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第五条:质量标准5.1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5.2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方案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双方对活动的举行、活动物料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合同制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项目圆满结束即视为乙方已完全依约履行完毕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6.1提供的设备和物料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活动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物料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6.2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6.4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七的逾期利息。6.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工,必要时乙方可在活动前组织甲方进行彩排,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修改、完善。6.6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项目,乙方将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并将支付乙方为此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第七条:违约赔偿7.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甲方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7.2乙方和甲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7.3甲方在项目开始前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拖至活动开始后签订,则按本合同第六条中6.2和6.4中规定,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级、省级重大活动的影响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9.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9.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条:其他约定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0.2本合同壹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10.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人/签字代表:顾冠果签字时间:2025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签字代表:签字时间:年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浙台合作周绍兴专场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