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0W4516020253002
二、合同名称: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号:KQZJJ(ZC)2025-03
四、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油建路城管大厦
联系方式:18997886676
供应商(乙方):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4F-D1
联系方式:135707819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16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所包括的所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6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规划设计合同-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pdf
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合同编号: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克拉玛依市日期:21年月3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项目的编制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2.工作范围:以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为整体规划研究范围,选取试点老旧小区为更新规划与实施研究范围。3.工作内容:3.1以克拉玛依区为研究范围,提出克拉玛依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办法。(1)结合国内其他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办法和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探索案例,分析克拉玛依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需要打通的政策壁垒和政策支撑。(2)形成克拉玛依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办法,包括申请条件、更新原则、申请程序、申报审批等内容。3.2选取试点小区,提出整体更新思路。(1)驻场调研摸排,结合试点小区现状情况,分类别、分情况、分规模、分阶段,组织构建片区建筑改造模式、结合公共空间系统、交通与慢行系统等,形成整体更新思路。(2)提出不同类型的更新流程,包括改造内容、改造计2划等内容。3.3选取试点小区中的试点建筑,提出居民自主更新方案。(1)驻场调研摸排,结合前期调研,确定居民自主更新的试点,提出“好房子”的住宅单元方案。(2)进行不同建设方案对比,包括建筑类型、建设周期、造价资金等内容,对居民进行访谈,意见征集,确认试点的更新方案。(3)协调试点建筑居民意见,推动方案落地实施。3.4形成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成果。(1)基于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现状问题,提出更新改造思路,形成空间改造策略、实施计划。(2)基于试点研究,总结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克拉玛依经验和样板模式。(3)结合试点实施和政策设计,视情况报送国家相关部委,形成全国性可推广可复制的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样板模式。第二条项目进度安排1.现场调研: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配合乙方进行现场调研,完成所需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2.初步成果:自现场调研结束后60天内提交初步成果,征求意见;3.中期成果:自甲方反馈初步成果修改意见后45天内完成成果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提交评审方案;4.正式成果:收到甲方反馈修改意见后45天内提交最终正3式成果。5.编制工作时间不包括向甲方汇报、方案讨论、成果审议、成果公示、报批所发生的时间。第三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金额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元整(¥1690000.00元)(二)支付方式规划设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规划设计费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元整(¥676000.00元)作为前期工作经费;乙方提交中期成果,经克拉玛依区住建局审查符合阶段成果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规划设计费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元整(¥845000.00元);乙方提交正式成果,待专家评审通过且履约验收完成后,资料按要求全部移交克拉玛依区住建局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项目规划设计费用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元)。第四条项目成果及验收1.项目成果内容:4(1)克拉玛依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成果(2025—2035年);(2)克拉玛依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办法;(3)试点小区整体更新改造规划思路和方案;(4)试点小区试点建筑居民自主更新方案。2.项目成果要求:纸质成果5份,电子成果1份。3.项目成果采用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甲方于乙方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对相关报告、验收文件等签署确认。若甲方对乙方交付成果有异议,应于乙方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组织验收的,视为认同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第五条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真诚合作,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1.甲方(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同和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主要工作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E(2)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相关资料、地形图HN区及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规划设计课题组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3)甲方配合乙方进行现场调研工作和相关资料收集,为乙方当地调研及汇报的工作条件、交通及食宿等提供便利;(4)甲方应按照商议的工作日程组织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5报、审查、研讨、公示等工作,并于各阶段工作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准备,各阶段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5)甲方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变更或修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乙方工作期限顺延,费用根据变更内容予以调整;(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数付款和提供资料。2.乙方(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确定的时间完成相应阶段规划成果,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示等工作,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3)乙方应按各阶段成果审查和征询意见后甲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对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交对应修改的书面报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4)乙方在研究工作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应与甲方密切配合,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5)乙方有权将根据本合同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用于申请课题、发表文章、证明业绩等用途,但应对其中包含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进行保护性处理。(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咨询资6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新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服务期限内乙方因服务需要而许可甲方使用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商号、企业名称等),甲方不得在超出本协议目的外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拷贝、仿冒、复制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7)本项目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为双方所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已有的知识产权;甲方参考、利用该项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及勘测设计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甲方对业主及上级审查单位或平行研究单位,任何有关本项目技术成果的转让、提供等事宜需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目的技术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与本项目相关的正式论文的发表双方共有署名权;与本项目相关的己申请专利归原申请人(或单位)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新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共有发明人署名权;双方共同享有本项目成果申报各类奖项的权利。第六条保密责任1.甲、乙双方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2.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及合同内容。73.本合同的终止不导致各方保密义务的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时付款,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达1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进行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但因财政审批导致的逾期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2.若乙方未按时提交成果,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价3%的违约金。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提供资料时,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各阶段项目成果审查、验收和提交书面审查、验收意见滞后的,则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如各阶段项目成果审查、验收后15个工作日甲方仍未出具书面审查、验收意见,则视同甲方认可通过项目成果审查、验收。4.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项目启动金;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同时,乙方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5.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质量问题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6.若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情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以赔偿,并承担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8费、律师费等)。7.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2)国家、地**策、管理部门要求或者当地公众反对的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审批;(3)深入分析后,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不可行;(4)项目停止。如出现以上情形则技术咨询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计算。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8.甲方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过程中,如需修改应与乙方协商,甲方擅自修改,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9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L见甲方:克拉玛依市竞拉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拉玛依区交通运输局、克拉玛依区民防空办公室)(盖章)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南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66020300-联系人:王畅联系号码:18997886676电子邮箱:22025年6月3日乙方: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020单位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4F-D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3094845513U开户银行:建行厦大支行银行账号:35101567001052512872联系人:张力联系号码:18750265223电子邮箱:275162475@qq.com2025年6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