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务尽职调查服务 财务尽职调查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
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A2JUBXQ4202516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66号
四、项目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联系方式:0575-84111035
供应商(乙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层
联系方式:181889961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6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6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财务尽职调查合同_上会.pdf
合同号:2025-3742财务尽职调查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群贤西路4313号培训楼1209室纳税识别号:91330621MA2JUBXQ4Q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账号:375380494705乙方(供应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联系人:鲍晓丰联系电话:13917398094纳税识别号:91310106086242261L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账号:1001207409206993501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的项目编号为绍柯企{2025}366号的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财务尽职调查应当遵循谨慎性、全面性、独立性、重要性原则,符合甲方投资合作决策及参考的需要。项目分为:1.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财务尽职调查;2.股权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3.资产收购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单个项目需对一家或多家合作意向方开展背景调查及合作可行性分析,比较筛选出一家或多家拟合作对象,并对拟合作对象开展尽职调查,为甲方确定合作方提供参考建议。项目企业的第三方尽职调查包括:1.会计主体基本情况(1)取得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组织架构图;(2)了解会计主体全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投入资本的形式、性质、主营业务等;1/5(3)了解目标企业历史沿革;(4)对会计主体的详细了解应包括目标企业本部以及所有具控制权的公司,并对关联方作适当了解;(5)对目标企业的组织、分工及管理制度进行了解,对内部控制初步评价。2.财务组织(1)财务组织结构(含具控制力的公司);(2)财务管理模式(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奖惩、子公司财务报告体制);(3)财务人员结构(年龄、职称、学历);(4)会计电算化程度、企业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3.薪酬政策(1)薪资的计算方法,特别关注变动工资的计算依据和方法;(2)缴纳“四金”的政策及情况;(3)福利政策。4会计政策(1)目标企业现行会计政策;(2)近3年会计政策的重大变化;(3)与甲方的差异,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量化);(4)现行会计报表的合并原则及范围;(5)接受外部审计的政策,及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6)近3年审计报告的披露。5.税费政策(1)现行税费种类、税费率、计算基数、收缴部门;(2)税收优惠政策;(3)税收减免/负担;(4)关联交易的税收政策;(5)集团公司中管理费、资金占用费的税收政策;(6)税收汇算清缴情况;(7)并购后税费政策的变化情况。6.汇总所有相关文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给出独立客观的尽调建2/5议,为甲方的招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二、服务价格类别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万元/个)入围候选人平均折扣率(%)结算价(万元/个)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财务尽职调查1281.679.8004股权投资项目财务尽职调查86.5336资产收购项目财务尽职调查32.4501上述计费标准均按单个项目整体计费,如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尽职调查单个项目中需对两家及以上拟合作对象进行尽职调查的,仍按一个项目计费。三、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尽调成果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尽调成果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四、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项目服务标准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或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2.服务时效: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尽职调查需求后1个工作日内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乙方须制定计划,并依此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尽职调查对象所有信息后,原则上中国大陆项目15日历天内、港澳台项目18天内、国外项目21天内提交尽职调查报告,特殊项目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资料和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的,经甲方同意可3/5适当顺延。3.服务要求:最终成果书面报告文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并提供电子版文件1份;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乙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入围单位须协助甲方对尽调项目相关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涉及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乙方提供的尽职调查成果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尽快修改完善以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基础资料的,应准予合同工期顺延。4.工作分配原则:服务期内的项目按中标顺序轮流确定。5.实施地点:按甲方要求确定。六、付款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单个尽职调查项目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尽调成果后一次性付清。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违约责任11.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日期递交尽职调查报告的,则应支付延期违约金1000元/天,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3.合同生效后,如合同项目因政策调整造成暂停,乙方未开始尽职调查工作的,则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开始部分尽职调查工作的,双方协商补偿费用。4乙方擅自向第三方透露、公开本项目尽职调查成果的,甲方可向乙方要求合同价的30%作为违约金。4/5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且代表签字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计师号穷所法定(授权)代表人:A公位日期:年月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尽职调查服务 财务尽职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