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预制类采购合同公告(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6180002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南北极考察伙食冷冻预制类框架协议
三、项目编号: 42501474X1745212079631
四、项目名称: 2025南北极伙食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
联系方式:021-58466639
供应商(乙方):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10
联系方式:159005837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菜肉大馄饨(青菜香菇猪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50g/袋
主要标的数量:771
主要标的单价:7.00
合同金额: 67.10726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包件4:冷冻预制类采购框架协议20250523.doc

包件4:冷冻预制类采购框架协议202505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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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预制类伙食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编号:甲方(需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乙方(供货方):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鉴于乙方为“2025年南北极考察伙食国内采购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中包件4(冷冻预制类)的中标供应商,以总金额人民币671,072.65元(大写:陆拾柒万壹仟零柒拾贰元陆角伍分)中标(以下简称"中标价"),中标货物单价清单附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货物和订单1.1采购具体供货品种及数量以甲方确认订单时的清单为准,并根据当年考察任务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分别签订南北极采购合同。采购订单是指甲方在本采购合同框架内,针对每次交易,向乙方发出的订货单据。1.2订单的发送、接收以及取消等均应以电邮、传真、信函等书面方式做出,口头回复无效。1.3如果乙方已收到1.2中约定的甲方订单,并在约定的交付日前对订单内容无异议,该订单即为有效,乙方应当安排执行合同。1.4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中存在不完整信息如单价、数量等,则乙方必须与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1.5在本合同约定框架内的单独订单应被视为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条交货及验收2.1交货日期:以甲方具体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为准。主要集中送货日期预计为6月和10月(北极采购合同7月1日前到货)。如未按甲方要求时间送货,甲方有权拒收,如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导致食品变质、影响考察队任务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交货前,甲方如需前往抽查部分货物生产、加工、包装等现场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2.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凭甲方采购单送货上门并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验收合格后进行签收;供船货物不仅应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验收合格后进行签收,还必须盖完船章方可作为结算依据。2.3交货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或由甲方指定交货地点)2.4收货人:甲方指定人员2.5验收:甲方收货时,需对货物外包装、数量和外观进行确认,乙方保证外包装完好无缺、外包装数量无误、附件(相关检测报告和送货凭证等)齐全。甲方也需对箱内数量、规格、内件是否受损进行确认。如甲方现场验收时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清单品牌、规格等不符,乙方应予以退货或换货。乙方需要在2日内给予及时补上。交付24小时内验收,一旦确定验收,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也转移至甲方承担;逾期甲方未予确认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对乙方货物的现场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2.6如需退货,甲方收到货的2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需在约定日内将退货取回(或进行替换)。如非乙方问题,定制品或原厂完整保质期在10日以内的特殊商品不可退回;不可拆包装后部分退回。2.7如在供货时,发现所供物品与招标清单(或合同订单)中所规定的品牌、规格、质保期不符,乙方应予以退货或换货。经协商仍无法供应相符产品,甲方可立即停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承担该批货物总款50%的违约金。如甲方确认订单后单方面取消订单,甲方需向乙方承担货物总款20%的违约金。2.8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货物变质破损等,需要货物调换的;或定制品等非质量原因导致退货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9交付货品时,乙方需安排至少1名专职交货对接人员、1名专职搬运安全监督人员和至少10名搬运人员协助甲方按装船装箱要求对货物进行分装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前准备多个分装用多层瓦楞纸箱等备用包装。运输、分装、搬运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搬运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要求,如发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2.10运输要求2.10.1送货时需按照食材的储存方式配备运输工具,如:冷冻冷藏食品必须用冷冻冷藏车配送、保鲜。2.10.2包件4(冷冻预制类)必须使用冷冻车配送,存储必须密闭保存,防止被污染或虫害,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2.10.3送货人员,应是乙方的在册员工,应持证上岗,具有健康证书。如中标后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本条规定,甲方可以终止与供应方的合同。2.11实际供货品牌须与投标品牌一致,如有调整须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个别食材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3天内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法。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3.1产品的包装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以纸板包装、纸箱包装、泡沫箱和木质包装等,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外包装运输箱材质优质,不易变形。乙方应为货物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潮,防湿,防震,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等,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为避免挤压,冷冻类产品纸箱必须为多层瓦楞纸箱。包装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照要求包装或罚款,重新包装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包装物予以免费回收。3.2因产品为食品,除应遵循上述包装要求外,食品包装还应特别注意:乙方需对提供的食品作恰当的包装,便于安全搬运、储存。外包装箱上方、前方、左方等三面均需张贴醒目标识,字体2号以上,标明箱内产品的站队名、需求清单序号、品名、保质期到期日、数量或重量等信息,样式见附件。3.3同类产品需原包装,不可自行零散包装。外包装尺寸不大于55cm×45cm×45cm(特殊单件的除外),尽量单一品种装箱便于清点,单箱总重不超过15公斤。3.4小件产品集中装箱时,也请张贴醒目标识,标明箱内产品及其数量(如:内装白芝麻3公斤,黑芝麻3公斤,八角3公斤)。3.5对于特殊食品,双方可约定相关包装标准。3.6如甲方提出要求,则由乙方免费负责相关包装物回收。3.7具体包装要求:3.7.1包件4(冷冻预制类)配送的产品应避免挤压,必须用专用多层瓦楞纸箱盛装。尽量使用专用多层瓦楞纸箱包装为主,对于个别冷藏泡沫箱内需要使用冰块保温的,必须使用不漏水的冰袋,不应使用散冰,防止融化后冰水对产品保存的不利影响。3.7.2包装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照要求包装或罚款,重新包装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7.3根据甲方订单要求配置托盘,托盘尺寸要求:普通托盘尺寸:110cm×110cm,高度也控制在110cm以内,托盘总重不超过500公斤。考察站部分托盘尺寸:90cm×110cm,物资加托盘高度不超过110cm。3.7.4外包装运输箱材质优质,不易变形。3.7.5货物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后,乙方需安排人员协助甲方按装船装箱要求对货物进行分装。第四条产品质量、卫生保证条款4.1乙方需符合下列综合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4.1.1证照齐全。4.1.2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1.3包装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甲方的要求。4.1.4送货需要温度控制的产品按照产品规则应该使用:冷藏车(4.2熟食类产品,乙方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4.3.1熟食产品必须密封包装。4.3.2生鲜产品的温度应该低于4℃(冷菜)。4.3.3生产日期、保质期必须标示于包装上,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规定且应同时符合甲方的要求。4.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等不合格产品。货物生产日期不早于到货日期前2个月,或者保质期不早于到货日期后18个月,并见各包件货物具体要求。4.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本项目所规定之货物,货物质量标准不仅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品牌/规格/品种/参数等,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府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项目标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如甲方需查询货物来源时,乙方提供可追溯的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产品质量与安全负责。若因乙方配送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相应的经济赔偿。4.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的采购要求。乙方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无合法销售许可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提供的证明书。4.6乙方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合格证明书等,或提供证书内容与产品数据不符、提供不实、虚假提供时,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涉及欺诈的,应赔偿间接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年度采购总额。4.7如甲方采购货物涉及国家有特殊质量要求或甲方特殊需要的,将以附件形式确定相应的质保条款。4.8甲方现场验收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如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必须在2日内送达所换货物,若所换货物仍存在质量问题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惩罚措施。第五条价格和结算5.1原则上甲方、乙方双方按每航次对账一次。由乙方根据采购清单向甲方提出对账要求。具体以双方实际操作为准。5.2货物交易价格以中标单价原则不变,以招标文件中的产品价格清单为准。包装、运输、搬运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3签订北极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预付50%北极采购合同款;北极采购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由采购人签字验收商品验(送)货单及正规有效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将实际结算后的合同款项一次性转到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实际到款日依国库支付日期为准。签订南极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预付50%南极采购合同款;南极采购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由采购人签字验收商品验(送)货单及正规有效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将实际结算后的合同款项一次性转到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实际到款日依国库支付日期为准。5.4乙方开具发票前,应事先将请款文件(包括甲方已签字/盖船章的收货单、退货单、对账清单),交由甲方就其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方可开具发票,自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实际到款日以国库支付日期为准,如因国库未拨款导致甲方迟延支付合同款项,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未向甲方履行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请款文件义务的,无论相关发票是否已经乙方开具,甲方均有权拒绝付款。5.5乙方应每次向甲方开具与收款金额一致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跟采购内容真实一一对应,发票品名并应严格遵照甲方要求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5.6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有问题产品的付款,直至乙方合格交付为止。5.7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合同期限内有效。合同结束前,双方应审慎核查双方各项未尽事宜并妥善处理。失效后,双方债权债务等责任关系自动终结。5.8账务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税务登记号:1210000042501474XA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451号电话:021—5871764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账号:076305-4292041877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登记号:913302017281303427地址: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10电话:0574-83053091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账号:358458330928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经甲方书面提出后依然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2如果乙方提供不合格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名称、生产厂商、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资质证书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给甲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产品质量条款的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更换、退货或者扣除货款,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如果乙方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引起甲方的客户处罚或政府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货款中扣除相应罚金,或遵从前款第四条约定进行处理。6.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没有履行双方约定之价格或在合同谈判及履约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者违反商业道德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终止合作和/或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6.4甲方以书面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或货物,按订购数量和品类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未进行书面通知而发生的迟延交付、漏送、少送等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所涉损失订单总金额5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6.5如果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填写的品牌数量供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货物总款10%-50%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产品出现质量、售后服务、人身损害、侵权等问题,引发投诉或纠纷的,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或遵从前款第四条约定进行处理。6.6除上述约定外,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1)逾期交货超过【2】天;(2)交付的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4)乙方未取得或被吊销法定许可证或其他证照的;(5)乙方出售的产品致使甲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形;(6)乙方出售的产品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的。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6.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任何相关信息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的宣传或广告活动,不得将与甲方订立本合同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得在广告中使用甲方的名称。第七条不可抗力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7.2当事人各方约定,因国家政策原因调整极地考察计划或相关项目的情况属于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第八条考察任务调整或取消造成合同终止的结算处理条款8.1当事人各方知晓并理解极地考察计划或相关项目的情况易受国家政策、国家极地科考工作安排以及国际局势环境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以及该等影响对合同履行产生的风险。8.2为妥善处理该等情形下合同终止及款项结算等事宜,当事人各方特别约定如下:如乙方未交付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项目实施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终止项目实施。对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如代理服务费、设计、备料、加工、运输、配套服务等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费用明细与单证票据等材料及已备料加工的货物等,经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核后,双方友好协商并对甲方已支付款项按实结算,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多退少补。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乙方仍未提供审核所需材料的,视为乙方放弃对相关成本费用的主张。完成款项结算并支付后,双方均不再承担除保密义务外其他任何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之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相关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通知条款10.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以下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双方同意该些联系方式视作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电话:021-58466639联系人:何一言乙方: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10电话:15900583747传真:联系人:彭兵玉10.2通知或通讯被认定送达的时间应按如下规定:(1)如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除非传送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工作日;(2)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日期为准;(3)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为准;(4)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时,应以接收人收到邮件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5)以传真方式传送时,应以传真件上显示的时间为准。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1.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1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双方后签订的补充规定为准。附:中标货物单价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需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乙方(供货方):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极地研究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廉政协议书为加强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范和控制腐败风险,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廉政协议。一、甲方廉政事项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购物卡券和贵重礼品等。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二、乙方廉政事项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购物卡券和贵重礼品等。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5.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6.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三、法律责任1.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廉政协议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线索、证据,由甲方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由甲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甲方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和相关证人。2.乙方违反本廉政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作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四、其他1.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宁波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冷冻预制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