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慈溪市明月书院2025)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 物业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J9699620251
二、合同名称:慈溪市明月书院、慈溪市文蔚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CXZFCG2024117
四、项目名称:慈溪市明月书院、慈溪市文蔚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慈溪市明月书院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人和路1000号
联系方式:13586611762
供应商(乙方):浙江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恰恰大厦1号楼12-2
联系方式:159689883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5955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59553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明月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明月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招标方):慈溪市明月书院乙方(供应商):浙江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招标编号:NBCXZFCG2024117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格慈溪市明月书院物业收费报价(元/年)备注小写:1595530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按全年12个月报价注:以上合同总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物业基本情况:慈溪市明月书院,建于2021年8月,是义务段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慈溪城区环创中心人和路1000号,占地面积53985平方米,建筑面积56332平方米。目前共有小学部一、二、三、四年级,共24个班级,中学部七、八、九年级,共11个班级,在校学生1390名。全校共有教师91人。具体服务内容:1、保安:1.1实施24小时全面防范,“三岗”结合,即巡逻岗、守卫岗、监控岗联合防范,做好点、线、面的配合与互动。1.2保安员巡逻统筹安排,根据学校的地形、地貌、建筑及功能布局,合理制定学校的安全护卫巡逻路线与时段,并随时对巡逻进行有效监控。1.3门岗建立外来人员来访、车辆和物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校区无广告推销、广告张贴及拾荒等现象。1.4所有在岗秩序维护队员都须配备对讲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确保无重大刑事案件、火灾或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及时率100%。2、保洁:2.1创建环境:运用公共标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大力宣扬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各种卫生设施及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的行为。2.2维护环境:根据校区工作生活特点,把握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环境维护特性,从时间和空间上划分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保洁工作时间和频次,适时、高效地开展环境保洁工作。2.3改善和提升环境:针对气候特点和各种常见有害微生物的习性,采取视察诊断、作业效果跟踪确认等步骤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定期对老鼠、蚊、蝇及白蚁等有害生物进行消杀,以防治有害生物的滋生和各种不同类型灾害发生,通过“清洁、改造、消杀、隔离”等步骤使内、外环境得到改善。3、厨师:做好师生饭菜烹饪,做到安全、卫生、可口。为每周菜谱的安排做好参谋。4、食堂帮工:做好食材的洗切配,饭菜的分发,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堂的清洁卫生等工作。5、物业经理5.1驻场负责人1人,全面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月5.2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和临时应急任务必须到岗。.6、水电工6.1为保证学校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转,维护校园建筑的完好。牢固树立为学校服务的意识,保证优良的服务态度及高品质的服务质量,想学校之所想,急学校之所急,认真解决学校急需解决的维修问题。6.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守维修的有关规范,保证维修材料质量,加强日常回访,尽力减低返修率。6.3坚持“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加强维修成本管理,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节约维修成本;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和方案;通过维修,保证学校使用安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房制宜进行维修,满足教育教学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要求。6.4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和临时应急任务必须到岗。第二条:服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的承诺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同时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乙方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021%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第六条: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委托服务期限总共为三年,中标单位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中标方须及时对合同中的人员工资相应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在下一年度续订合同时,根据国家、地**府社保基数和工资基数调整的规定,经采购人和中标方协商后可同比例调整合同价。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费用结算:费用结算为每季度结算,结算时乙方需提供合法票据,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人员加班费依据经甲方确认的金额,按季向甲方结算。上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的要求对乙方的履约质量进行验收,汇总;(2)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费用;(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5)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6)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7)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2、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4)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7)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1)乙方在服务期内超过两次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2)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3)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2、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3、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4、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5、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本项目的负责人,并不得随意变更。更换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考核: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监督由采购人总务处全面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日常督查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统一汇总到总务处,总务处以通知单形式告知中标人,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出现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7、其他违约情形:(1)乙方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2)甲方要求乙方变动或更换人员,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变动或更换的。(3)乙方未按响应文件承诺配置设备及耗材的,或配置设备及耗材质量、数量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的。(4)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服务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如因政策性调整,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中途服务停止,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第十四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执贰份。第十六条: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甲方(盖章):周红去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725年1月2日乙方(盖章):浙江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恰恰大厦1号楼12-2开户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开户帐号:201000045480088场可致法定(授权)代表人:有签名日期:2015年\\月2日间4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招标方):慈溪市明月书院乙方(供应商):浙江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招标编号:NBCXZFCG2024117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格慈溪市明月书院物业收费报价(元/年)备注小写:1595530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按全年12个月报价注:以上合同总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物业基本情况:慈溪市明月书院,建于2021年8月,是义务段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慈溪城区环创中心人和路1000号,占地面积53985平方米,建筑面积56332平方米。目前共有小学部一、二、三、四年级,共24个班级,中学部七、八、九年级,共11个班级,在校学生1390名。全校共有教师91人。具体服务内容:1、保安:1.1实施24小时全面防范,“三岗”结合,即巡逻岗、守卫岗、监控岗联合防范,做好点、线、面的配合与互动。1.2保安员巡逻统筹安排,根据学校的地形、地貌、建筑及功能布局,合理制定学校的安全护卫巡逻路线与时段,并随时对巡逻进行有效监控。1.3门岗建立外来人员来访、车辆和物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校区无广告推销、广告张贴及拾荒等现象。1.4所有在岗秩序维护队员都须配备对讲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确保无重大刑事案件、火灾或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及时率100%。2、保洁:2.1创建环境:运用公共标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大力宣扬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各种卫生设施及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的行为。2.2维护环境:根据校区工作生活特点,把握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环境维护特性,从时间和空间上划分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保洁工作时间和频次,适时、高效地开展环境保洁工作。2.3改善和提升环境:针对气候特点和各种常见有害微生物的习性,采取视察诊断、作业效果跟踪确认等步骤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定期对老鼠、蚊、蝇及白蚁等有害生物进行消杀,以防治有害生物的滋生和各种不同类型灾害发生,通过“清洁、改造、消杀、隔离”等步骤使内、外环境得到改善。3、厨师:做好师生饭菜烹饪,做到安全、卫生、可口。为每周菜谱的安排做好参谋。4、食堂帮工:做好食材的洗切配,饭菜的分发,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堂的清洁卫生等工作。5、物业经理5.1驻场负责人1人,全面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月5.2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和临时应急任务必须到岗。.6、水电工6.1为保证学校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转,维护校园建筑的完好。牢固树立为学校服务的意识,保证优良的服务态度及高品质的服务质量,想学校之所想,急学校之所急,认真解决学校急需解决的维修问题。6.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守维修的有关规范,保证维修材料质量,加强日常回访,尽力减低返修率。6.3坚持“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加强维修成本管理,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节约维修成本;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和方案;通过维修,保证学校使用安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房制宜进行维修,满足教育教学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要求。6.4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和临时应急任务必须到岗。第二条:服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的承诺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同时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乙方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021%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第六条: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025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委托服务期限总共为三年,中标单位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中标方须及时对合同中的人员工资相应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在下一年度续订合同时,根据国家、地**府社保基数和工资基数调整的规定,经采购人和中标方协商后可同比例调整合同价。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费用结算:费用结算为每季度结算,结算时乙方需提供合法票据,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人员加班费依据经甲方确认的金额,按季向甲方结算。上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的要求对乙方的履约质量进行验收,汇总;(2)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费用;(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5)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6)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7)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2、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4)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7)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1)乙方在服务期内超过两次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2)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3)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2、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3、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4、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5、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本项目的负责人,并不得随意变更。更换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考核: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监督由采购人总务处全面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日常督查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统一汇总到总务处,总务处以通知单形式告知中标人,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出现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7、其他违约情形:(1)乙方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2)甲方要求乙方变动或更换人员,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变动或更换的。(3)乙方未按响应文件承诺配置设备及耗材的,或配置设备及耗材质量、数量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的。(4)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服务项目及维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如因政策性调整,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中途服务停止,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第十四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执贰份。第十六条: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甲方(盖章):周红去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725年1月2日乙方(盖章):浙江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恰恰大厦1号楼12-2开户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开户帐号:201000045480088场可致法定(授权)代表人:有签名日期:2015年\\月2日间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