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采购合同公告(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2025)
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900202500145001
招标项目名称:
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500145001001
标段名称:
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
招标人:
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514.649701
中标工期:
180
项目经理/总监: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6-19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06-18 16:31:57
2
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2025-06-19 14:28:46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单位: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2、工程地点: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3、资金来源:申请衔接资金。4、工程内容:1.中药材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取水池10座,灌溉蓄水池15座及配套灌溉供水管网。2.养殖区建设2个,92户2762.9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6日(以开工令的开工日期往后推180日为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小写¥5146497.01元),(大写)伍佰壹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柒元零壹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骐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6月0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炼铁乡(签章)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彩云南路1666号滇池明珠广场二期4#楼4层413号邮政编码:671208邮政编码:650500电 话:电 话:0871-68333886传 真:传 真:0871-68333886开户银行:洱源县农村商业银行炼铁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世纪城支行账 号:5300002686320012账 号:5305016155490000024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洽商会议纪要、设计文件按通用条款。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A114015500;联系电话:15887397804;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国家及本工程所在地、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洽商会议纪要、设计文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所有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全套投标文件、投标预算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开工前5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或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海峰;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公司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以项目用地红线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监理人无偿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张海峰姓名:张海峰;职务:经济发展办主任;联系电话:1512516094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炼铁乡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工期延长、设计变更、现场验收、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相关事项作出处理,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满足施工作业场地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1)开工报告;(2)隐藏工程记录;(3)基础工程验收记录;(4)材料出厂合格证;(5)主体结构验收记录;(6)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7)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8)主体材料检测报告;(9)主体材料实验报告;(10)出产合格证;(11)竣工报告;(12)竣工验收单;(13)竣工图;(14)其他云南省规定及承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并成册,纸质文档贰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无。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杨骐华;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920210871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建安B(2024)0061272;联系电话:0871-68333886;电子信箱:3375737732@qq.com;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彩云南路1666号滇池明珠广场二期4#楼4层413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任何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认可。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5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5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5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不能按时提供施工作业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延误一天每天按照500元计算,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雨雪天、低温等影响施工的情形;(2)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红色预警;(3)其它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要求对合同工程进行变更的。2.因不可预见情况(地质条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工程需要进行变更的。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按照工程量计价规范计算确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必须经发包人认可。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认为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计费而暂列的金额,当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增加、使用材料变更,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方、设计方、承包方、监理方现场初商,经确认后确定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允许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钢筋、水泥、碎石、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范围,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一次性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国家清单计量规范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当已完工程价款大于预付款时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承包人每月月末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支付,支付具体金额按监理、造价及发包人审定的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款按进度款比例同期调整支付),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100%,并退回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提交4份。(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支付证书7天之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每逾期一天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倍计算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及国家有关规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支付利息。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竣工报告、竣工图、发承包双方实施工过程中已确定的工程量及其结算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加(减)的合同价款等要求及办理结算所需的所有其他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支付完所有工程款7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付清证书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4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支付利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关费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关费用。(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不承担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双方协商。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下无正文2025/5/2814:27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编号:YNKWZB-DL2025012招标编号:GC532900202500145001001中标人名称: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方于-2025-05-20(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项目名称)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万元):514.649701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经理:杨骐华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天共打印日期:2025-05-28“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唯一中标凭证,请妥善保管,复印无效!遗失不补!https://ggzy.yn.gov.cn/yn-invitation/index.html#/printTZSNew?guid=e49b0fef-271f-43b3-a340-f4ace3e5ae48&dbZhongBiaoJieGuoGuid=9b8c8b06...1/2(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单位: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2、工程地点: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3、资金来源:申请衔接资金。4、工程内容:1.中药材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取水池10座,灌溉蓄水池15座及配套灌溉供水管网。2.养殖区建设2个,92户2762.9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洱源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6日(以开工令的开工日期往后推180日为竣工日期)。1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小写¥5146497.01元),(大写)伍佰壹拾肆万陆仟肆佰玖拾柒元零壹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L(¥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骐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6)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3(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章承诺(5)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l/`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6月0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洱源县炼铁乡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云南欧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m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炼铁乡(签章)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彩云南路1666号滇池明珠广场二期4#楼4层413号邮政编码:671208邮政编码:650500电话:电话:0871-68333886传真传真:0871-68333886开户银行:洱源县农村商业银行炼铁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世纪城支行账号:5300002686320012账号:5305016155490000024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