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宿迁市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1300-WDGC-C2025-0008008
二、合同名称: 宿迁市2025年度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002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300-WDGC-C2025-0008
四、项目名称: 宿迁市2025年度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宿迁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
联系方式:19505008997
供应商(乙方):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宿迁市滨河路水上运动中心233办公室
联系方式:189513777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宿迁市2025年度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320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暖阳社工.pdf
暖阳社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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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5年农村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宿迁市2025年农村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WDGC-C2025-0008甲方:宿迁市民政局乙方: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宿迁市2025年农村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暑光”关爱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15〕114号)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2025年05月至09月;2.服务地点:大兴镇;3.服务内容:(一)服务对象。主要面向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优先服务6-14周岁农村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坚持“一人一案一档”,按照“30+N”模式开展服务,每个办班点集中服务对象不少于30名,单独服务对象N名(3名≤N名≤5名)。社会组织需要为每个服务对象建立详细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1—家庭情况、服务需求评估以及服务记录等。(二)带班人员。每个办班点至少安排3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持证社工(需提供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复印件),班主任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班主任和工作人员须全程在岗在位,共同做好办班点管理工作。社会组织需制定详细的人员岗位职责说明,明确班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三)服务内容。集中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由“规定课程+1种特色+X种拓展”组成。社会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特点,自主设计服务项目课程,项目活动天数不少于30天,每天不低于3课时,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规定课程:涵盖学业辅导、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安全自护、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普及、手工实验等内容。规定课程的设计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注重课程之间的系统性和连贯性,总课时不超过50课时。1种特色课程:指由社会组织链接到的专业资源所提供的非学科类兴趣培养课程,特色课程不少于20个课时。所链接的专业资源应具备相关资质,社会组织需提供专业资源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特色课程应与规定课程形成良好互补,旨在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挖掘学生的潜能。X种拓展课程:包括一种户外探险拓展、一种传统文化体验拓展、一种科技探究拓展、一种职业沉浸式体验等素质拓展课外课程,X种拓展课程不少于10课时。拓展课程应种类丰富多样,—2—涵盖艺术、体育、科技、生活技能等多个领域,能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且课程设计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单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包括:针对项目中发现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每周至少1次个体关爱服务,例如为重病、重残儿童链接医疗与康复救助资源,提供送教上门、身心关爱以及为其亲属提供心理慰藉服务等。此外,面向全体服务对象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体检。项目结项时,各自在办班点所在乡镇组织成果展演活动,成果展演活动应全面展示服务对象在项目中的学习成果和成长变化。(四)安全保障。项目执行单位负责确保项目执行团队和服务对象在参与项目期间的人身安全,所有项目须先行购买公众责任险后方可实施。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执行单位须在办班点安装监控设备,实时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二、项目经费与拨付1.甲方对乙方承接的3个办班点,予以3.2万元/办班点(大写金额:叁万贰仟圆整/办班点)的经费支持。2.本项目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50%,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剩余款项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评估指标附后)后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无息)。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额度,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规定。3.项目资金预算说明—3—(1)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主要用于支付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劳务补贴、场租费、水电费、宣传费、交通费、活动物资费、监控设备费、项目保险费以及税费等,超支不补。(2)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开支项目执行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专家费、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不得发生与项目无关的捐赠、赞助支出,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不得直接给服务对象发放补贴(包括各类慰问金、助学金、补贴金等现金发放)。(3)项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4)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有效票据。(5)志愿者补贴和项目执行单位参与项目执行的无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80元/人/天;初级社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天;中级社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50元/人/天;专家费用(包括邀请专家或督导进行项目支持、培训、讲课等产生的费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0元/人/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0元/人/时的标准执行,每天最多按2学时计算,超过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项目劳务补贴必须控制在项目资金的50%比例内。三、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筹划统筹、监督、评估,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4—为乙方提供督导、培训服务。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并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项目回访,相关情况将作为本项目结项评估依据。2.乙方应对服务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所列内容进行运作,履行承诺,诚实信誉,完成预期目标,并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3.乙方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或由乙方链接的社会力量提供(需签订合作协议),不得向其他组织或个人转让本项目,或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需建立学生档案,并在开班之前走访全体学员,了解其家庭情况(留守、困难情况),走访调查情况经家庭所在村、社区(村居)居委会盖章后和学生档案一并形成台账。6.乙方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购买物资或服务履行必要的询价或比价程序以保证购买价格的公允,并保存有关资料;受—5—益对象选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乙方应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将项目立项、执行、财务、受益对象确认、监督、评估等资料汇集整理,保证项目资料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8.乙方负责确保项目执行团队和服务对象在参与项目期间的人身安全,所有项目需先行购买公众责任险后方可实施。项目执行期间,乙方需在办班点安装监控设备,实时保障学生安全。9.乙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按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给出书面处理意见。10.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则、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2.乙方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及报告、课件、手册、案例集等产出,甲方可无偿使用。四、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本项目,给与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罚款,并根据需要在媒体进行通告。—6—2.甲方未按要求支付合同款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天支付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五、注意事项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甲方在检查中连续两次发现同样安全隐患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项目已支付的款项,且有权就相关损失主张赔偿。2.执行项目期间,乙方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罚,须退出本项目服务活动,并退回已拨付项目款项中未使用的部分。3.项目实施周期内,对于存在问题,乙方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追回项目资金,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主办的公益服务项目投标及其他类似活动,同时甲方将以适当方式给予通报。4.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未达到评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从应付项目款中扣除违约金。六、其它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争议管辖权,合同签订地在—7—此约定为宿迁市。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附件:项目评估指标甲方(盖章):宿迁市民政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8—附件项目评估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评估方式项目方案需求评估评估过程遵循方案,资料充足可信,分析严谨合理,结论精炼正确。查阅活动台账、监管记录、电话回访服务计划实施计划契合国家政策与儿童发展需求,回应现实需求,与项目要求、需求评估结论、预期项目效果保持一致性。服务对象覆盖全面,选择精准。项目实施集中服务规定课程:对学业辅导、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等规定课程的内容安排合理,涵盖全面,各课程之间衔接自然,符合项目教育目标。特色课程:所链接的校外专业培资源独特且有价值,与规定课程形成良好互补,能有效激发学生兴趣,体现社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拓展课程:种类丰富多样,涵盖艺术、体育、科技、生活技能等多个领域,能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且课程设计具有一定创新性。个体服务对N个特殊需要儿童制定详细、可行的“点对点”“一对一”个体关爱服务,计划实施具有连贯性和系统性,能切实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需求。人员配置与履职每班3名工作人员(含1名持证社工)全程在岗;班主任履职规范(含岗位职责说明)。安全保障措施购买公众责任险、安装监控设备,无安全事故。项目管理团队管理队伍稳定,胜任本职,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设有工作人员、志愿者管理办法,请假、调动履行相应手续。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方案,遵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付符合规定审批权限。台账管理台账资料与活动完整匹配,规范保存照片、签到表等资料,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含需求评估、服务记录等),建立专门档案清册。项目沟通与整改服务计划调整履行规范报批手续;配合督导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项目成效目标产出服务目标效果达到项目方案设计预期要求,项目目标是否实现。参与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及家长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有好评。项目所在地对该项目整体印象有好评。社会资源链接动员社会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资源参与到项目中。促成工商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围绕项目形成合作。经典案例提供具有时效性、成效性、典型性的服务案例。宣传报道本项目、项目成员、服务对象被官方媒体正面宣传报道。—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