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路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天等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776872502025608                     

二、合同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5-C2-250067-GXYR                         
四、项目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县人民政府大院会议楼1楼乡村建设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3534089                         
   供应商(乙方):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002号天富商业广场25号楼09号房三楼                         
   联系方式:0771-35555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    数量:1.00     单价(元):818278.2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3条产业道路,总长约为1890.89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徐勇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80912193  

    2.合同金额(元):818278.2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天农衔施合同(2025)65号 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pdf

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施工合同文件天农衔施合同(2025)65号项目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发包人: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9日合同文件目录一、施工合同协议书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廉政合同四、安全生产合同五、成交通知书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全称):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优质、高效、低耗、顺利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工程条件和实际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以示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地点: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建设内容:新建产业道路1.89089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采购公告或招投标、公示相关文件(另册);2.本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3成交通知书(招投标项目需附函附表);4.财评报告(如有、另册);5.设计成果文件(另册);6.施工技术组织管理报告(另册);7.其他(指国家最新规范、标准、强制性条约等)。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第1页共17页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三、合同价款签约总合同价:人民币捌拾壹万捌仟贰佰柒拾捌元贰角叁分(¥818278.23元),工程款支付均以百位数整数计取,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确定。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安装、安全、施工质量竣工评估(报告)、质检(报告)、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临时(附属)工程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除经甲乙双方认定的不可力以外)。双方明确工程经招投标、按设计或规范工艺实施完成的审计结算、变更单价以投标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无投标单价、有财评综合单价的项目,审计结算、变更单价以财政评审综合单价计价;政策允许不需要财评的项目,变更单价以施工图预算价综合单价计价,如无施工预算综合单价的,按施工期间信息价为计算依据,以施工期间单价分析为准;无招投标单价、财评单价的审计结算单价按施工期间信息单价为计算依据。四、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实际以监理公司或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确定开工之日起计算120日历天)五、乙方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徐勇;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编号:桂245080912193。项目总工:覃周明;身份证号码:******************;工程师证书编号:第2页共17页GX22020045091。项目安全员:袁园;身份证号码:******************;C证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5319。六、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达到或符合合格标准等级以上。工程安全目标:无生产安全事故。2.硬化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渠道工程等必须出具质量检测报告。3.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为壹年。七、工程款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并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可预付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时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条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双方复检书面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甲y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100%。6八、工期要求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3页共17页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天计算违约金),逾期竣工时间从合同约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违约金极限为合同价的3%。甲方可以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该违约金,乙方支付此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完工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外发包,承包方应承担发包方所有损失。3.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九、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完工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收集并整理上述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十、保障农民工工资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按指定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乙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无息退还乙方。1十一、用工要求1.本工程除关键岗位、工种外,其余岗位适量使用脱贫户、监测户等劳动力参与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签订合第4页共17页同所列条款。发放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务报酬应占本工程一定的劳务费用。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用工花名册、银行转账工资发放清单等材料按时送达甲方存档备检壹份,无备案材料的或材料缺失的应完善相关材料后方能支付项目后续资金。2.乙方必须与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有施工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或购买足额的雇主责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作为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福利保障,如乙方违反该约定视为乙方违约,在施工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乙方自行交涉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二、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双方一经签订,应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天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3.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可作为送达法律文书、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各方往来信函等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三、其他有关工程违约责任处理按照现行国家法律、规范、规定、标准执行。十四、合同份数及要求第5页共17页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按照招投标文件、国务院令712号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国家最新规范、规定、标准执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及附件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19日合同订立地点: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协议书的附件1、附件2、附件3为合同双方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M其效力同等,缺一不可。:发包方:(公章)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承包方:(公章)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1栋地址:天等县丽阳天下新天地A5-09旺崇建设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h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0771-3524861电话:0771-355558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农行天等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等县支行账号:20077101040018123账号:20077101040020681邮政编号:532800邮政编号:532800第6页共17页附件1: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5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产业道路1.89089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有关规范、环境保护设施及设备、规定执行。B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双方签收工程交接证明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广西扶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如下:1.保修范围、保修期: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保修期为壹年;5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保修费第7页共17页.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塌方、水毁、沉降、损坏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应付款中扣出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壹年后对保修内容进行验收合格的,经乙方提交申请28天内将结算审定价3%的保修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修理义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发包方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方双方共同签署。1发包方(单位公章):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承包方(单位公章):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Y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第8页共17页附件2:三、廉政合同发包方(全称):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做好工程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合同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D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9页共17页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1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买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第10页共17页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纪检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七、本合同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发包方(单位公章):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承包方(单位公章):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第11页共17页附件3:四、安全生产合同发包方(全称):天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在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3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第12页共17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3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第13页共17页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与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有施工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或购买足额的雇主A责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作为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福利保障,如乙方违反2T该约定视为乙方违约,在施工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乙方Z自行交涉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第14页共17页收后失效。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发包方(单位公章):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承包方(单位公章):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7/第15页共17页五、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采购单位天等县农业农村局成交单位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项目编号CZZC2025-C2-250067-GXYR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工程地址天等县龙茗镇成交范围3条产业道路,总长约为1890.89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成交金额(元)818278.23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徐勇(执业信息:桂245080912193、桂建安B(2017)0000244)技术负责人覃周明(执业信息:GX22020045091)专职安全员袁园(执业信息:452300123100937:桂建安C3(2024)0005319)合同签订期成交单位应当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采购人确认。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合同的,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直.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恰瑞工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7日包1/1第16页共17页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1%,存入各施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第三方监管账户,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乙方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底单提供甲方备份,备注请注明“天等县龙茗镇西北村种植基地产业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17页共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路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