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服务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XCZX2025-0049
二、合同名称: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服务
三、项目编号: XCZX2025-0049
四、项目名称: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西安市曲江大道70号
联系方式:86272448
供应商(乙方):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太白南路139号
联系方式:177824729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律诉讼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2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2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市曲江大道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项目合同.pdf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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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服务服务代理合同甲方: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乙方: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陕西西安C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BEIJINGKANGDAXIANLAWFIRM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7楼、15楼委托代理合同(2025年)KDXA民代字第号甲方: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乙方: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一、服务内容乙方作为甲方诉讼代理人,针对西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与西安万优贸易有限公司(原审案号:(2024)陕0113民初7759号)、陕西凯康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租赁纠纷(原审案号:(2024)陕0113民初7758号)二审两案代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在二审代理服务期内提供案件分析与策略制定、法律文书起草与提交、参加庭审、开展必要的调查取证、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案件进展等法律服务。二、指派律师(一)经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专业律师为本案甲方二审程序的代理人,具体见相应案件的授权委托书。(二)由于受指派律师健康原因、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或终止律师执业资格的,乙方有权另行指派代理律师代理案件。三、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案件二审结束。核四、合同价款专(一)本合同项下总含税价款为人民币220000.00元(小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贰拾贰万元整(大写)。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96响。(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四、款项结算(一)付款方式:案件二审裁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取律师代理费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1/4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CBEIJINGKANGDAXIANLAWFIRM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7楼、15楼账号:611301136018000943334(三)结算方式:本协议约定两案取得二审裁判文后,视为服务全部完成。甲方应在确认所有案件二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且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四、与本案有关的费用乙方就其在西安市内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通讯费、差旅费、咨询服务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增加的要求。五、知识产权及承诺(一)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六、双方的权利的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代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汇报案件进展,并提供相关法律分析及建议。2、甲方享有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诉讼策略、法律文件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在乙方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合同款项。5、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案件材料、证据及相关信息,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法律1a服务工作。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必要材料导致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诉讼策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法律服务费用,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2、乙方有权基于专业判断决定案件的诉讼策略,甲方应予以尊重。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的不利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214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ICBEIJINGKANGDAXANLAWFIRM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7楼、15楼4、乙方应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勤勉尽责地完成代理工作。乙方应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5、乙方应如实告知案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七、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四)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六)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八、争议解决(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保密条款(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二)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314I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BEIJINGKANGDA(XIANLAWFIRM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7楼、15楼(三)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为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乙方: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5年6月18日签订日期:705年6月18日4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服务 遗留问题法律诉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