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2025)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09-10-04F-2025-D-E09926)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63299号

二、合同名称 :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09-10-04F-2025-D-E09926

四、项目名称 :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方 式 :022-69118778

供应商(乙方):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68号

联 系 方 式 :185264577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_第1包

规格型号: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主要对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内涉及的供水管道,按要求的检测项目进行采样,按照有关环境检测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2.8765(万元)

合同金额: 132.876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宁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205018304510000213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建行天津泰星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3AHEE88

企业办公电话:598585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水质检测服务(技术服务合同)(1).pdf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025年06月20日

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成交供应商: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6.19:_签订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提交本合同内约定的检测报告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成交供应商)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采购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采购人或共同成交供应商。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住所地: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法定代表人:平惠项目联系人:孟宪勇联系方式:022-69118778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电话:022-69118778传真:电子信箱:.成交供应商(乙方):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68号法定代表人:甄守奎项目联系人:崔永青联系方式:18526457724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68号电话:022-59858500传真电子信箱:szk@tedawater.com.cn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等服务要求。2.技术服务的内容: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主要对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内涉及的供水管道,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采样执行有关环境检测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工作,完成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余氯、高锰酸钾指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九项的检测(注:具体检测项目依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点位参照附件1《点位布置》。3.技术服务的方式:内业与外业结合。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天津市宁河区。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提交本合同内约定的检测报告止。3.技术服务进度: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本项目技术服务,具体服务进度应符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执行标准: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样采集、保存和水质检测方法应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的规定。。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无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无。2.提供工作条件:无。3.其他:无。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2.8765万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1)电汇或支票形式。(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进行支付,合同签订且甲方账户内相应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第一次付款,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申请支付进度付款,全部移交后支付尾款:据实结算金额大于项目批复金额,按项目批复金额支付。据实结算金额小于项目批复金额,按据实结算金额支付。(3)资金支付额度依据财政资金下达情况,结合项目资金支付要求执行。甲方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延期付款行为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供与甲方支付金额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星支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68号账号:12050183045100002131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与乙方有关的商业及技术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本项目服务期4,泄密责任: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本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及甲方有关的商务及技术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本项目服务期4.泄密责任: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4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3服务期的调整1.增加或减少服务工作内容2.改变服务标准及要求3._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以书面、照片、电子等形式提交。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完成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后,验收地点:具体由甲方指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孟宪勇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崔永青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属双方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责任。3.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4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技术支持和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检测等合同;2.采购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成交供应商: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采购人接受的具有技术服务项且技术服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技术服务项目:指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技术服务项目;5.技术服务费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协议书中约定的,采购人用以支付供应商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总额;6.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技术服务费用的方法;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至时间为当日24时。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标准和规范:2.其他: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5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本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通知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项目需求、实施服务方案、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解释优先顺序按上述顺序。2.乙方应为其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包含在技术服务费中。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员工在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人身安全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合同款担保,乙方应无条件配合。5.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6月19日乙方: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盖章)准精(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6月19日6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编号:09-10-04F-2025-D-E09926)的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贵公司确定为成交人,成交报价为:¥132.8765(万元)。采购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内容与贵公司签订合同。联系人:王菲联系方式:18522287030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15日回执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司已收悉贵司关于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的《成交通知书》,共1页,内容清楚。我司承诺按要求签订商务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特回函。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7报价一览表3.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项目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编号:09-10-04F-2025-D-E09926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人民币元)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小写:RMB1328765.00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捌仟柒佰陆拾伍元整注:1.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采购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2.报价为对应的各采购内容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3.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4.此表中的总价应和报价清单的总报价相一致。5.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6.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响应。奎甄印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第3页8报价清单:3.3报价清单(第一次)项目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编号:09-10-04F-2025-D-E09926包号:第1包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I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个1349985.001328765.00无总报价(元)1328765.00注:本表中“总报价”一栏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一致。奎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k签字或盖私章)印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3日第4页9附件1点位布置点位布置村庄类型序号村庄(大、中、小)1爱华小2船沽大3大北大4独立中大北镇(11)管网入口个数1111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个数个数个数113323322225官庄子小6李庄子中7立新小8马鞍子大9小北中10辛庄子小11中兴沽中村庄类型序号村庄(大、中、小)1东棘坨中2前大安中3后大安中4王洪庄中5李家店中6胡晋庄中7小倾甸小8八里庄小9大倾甸小10小芦庄中111111东棘坨镇(42)管网入口个数111、1111111112211133222111221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个数个数个数22122122122122122111111122111柳树洼小12马连庄小13马辛庄小14赵庄子中15张老仁中16东白庄中17史家庄中18姜家庄中19常家店小20西棘坨小21大港庄中22李秀庄小23杨宇庄中24韩泰庄小1111111111111111111122122122122122111112211I22111281029东杨庄中30东杨庄中孟旧窝中212122序号村庄村庄类型(大、中、小)潘庄镇(15)管网入口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个数个数个数个数1白庙村中22I12大贾村大21333大龙湾村中22114纪庄子村中21125老安淀村中22116潘庄村大13327齐心庄中122I8王庄村中122I9西孙庄村中122110西杨庄村中12211小南村小11112杨建村中122113朱东台中21114朱西台小1115朱中台中2121淮淀镇(2)序号村庄村庄类型(大、中、小)管网入口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个数个数个数个数1北淮淀村大13322南淮淀村大332俵口镇(8)序号村庄村庄类型(大、中、小)管网入口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个数个数个数个数1兴家坨大3322后辛庄大13323洛里坨大33324民主中12215自由中12216幸福中122I7解放中12218安全中12213416造甲镇(7)序号村庄村庄类型管网入口管网末梢污染风险区用水密集区(大、中、小)个数个数个数个数1东小王台村中122I2冯家台村大I3323付家台村大13324田辛庄村中12215西小王台村中12216造甲城村大13327赵温庄村大13323517天津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方廉洁协议(格式)项目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地址:天津市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天津泰达水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为规范天津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行为,加强项目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对项目建设参与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防范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风险,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方签署廉洁协议办法(试行)》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1.不得向对方索要、提供好处费,不得收受对方的回扣或向对方提供回扣,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收受对方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贵重物品等;2.不得在对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对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把钱款、住房、车辆等借给对方使用;3.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协议)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得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有关招投标活动;介绍亲友从事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活动;要求、暗示或接受对方为本人或亲属的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5.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设备及生产商、供应商;6.不得在对方任职、兼职或领取报酬;7.不得通过设计变更、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处理等谋取不当得利;8.不得以贿赂、欺诈、强迫等手段损害对方的利益。第二条协议履行及其监督1.项目建设单位(甲方)与项目建设参与方(乙方)签订合同(协议)时应18同步签署廉洁协议。2.廉洁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在施工现场公开廉洁协议主要内容,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协议的行为,应及时提醒纠正。4.廉洁协议与项目建设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备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审计、工程项目检查稽察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时,可调阅核实廉洁协议签署及其履行情况,甲乙双方均应支持配合。5.甲乙双方存在拒不签署廉洁协议,履行廉洁协议严重不到位,干扰、阻拦、拒绝特约廉洁监督员实施现场监督,对项目建设中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视而不见、隐匿不报,向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或实施现场监督的特约廉洁监督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等情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责令整改、约谈、通报、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方式进行处理。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委托人:(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19日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水质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