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分流采购合同公告(惠州种恺高新区第三中学2025)
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采购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采购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54566939682506090897
项目业主:
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
服务机构:
广东麦瑞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采购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54566939682506090897
合同总金额:
¥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履约人员:
陈代德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04日
服务内容:
1、根据内容、要求,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进行设计,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图纸套数及设计文件资料份数必须满足实际需要份数)。必须提供设计文件的cad格式等电子格式文件。 2、设计文件中严格控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采购设计服务合同.pdf
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 2025-06-25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且工程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合同编号:MRZ-ZXSJ2518(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A244067250建筑工程乙级发包人: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设计人:广东麦瑞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6201发包人:惠州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设计人:广东麦瑞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方案施工图1仲恺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园人车分流项目//13/5000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现状图1合同签订当天/////2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施工蓝图6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2///第五条设计费支付进度1、本合同设计费为5000元人民币;2、双方签订设计合同后,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支付合同设计费的100%;3、设计人理解并确认,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设计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向发包人追究违约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局部修改除外),以致造成设计人3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本工程使用除外)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按照合同签订时间起算在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4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新4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二十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设计费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4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按合同总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5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按设计费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6以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发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公开选取需求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1本合同所有违约金的总值不超过本项目的合同价。6(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发包人名称:惠州种恺高新区第三中学设计人名称:广东麦瑞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定日期20X年6月22日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定日期:2025年6月20日电话: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开户银行:电话:0752-3165260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0171864405301131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车分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