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房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1125210200023686-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125210200023686-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房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25号
联系方式: 69385041
供应商(乙方): 北京腾运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0.140447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5人防渗漏水治理合同.pdf
128国动办(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pdf
房财采购核[2025]128号北京市房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你单位2025年度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预算控制金额170.995633万元,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收到本函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立项、委托代理机构、合同备案等事宜。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依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并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进行合同变更备案及公告。注意事项:一、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要求:1、本市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预算单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1,公检法司科:委办局、乡镇网上直报资金请示2025年1768号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预算单位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除外。2、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和评审优惠幅度内,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房财采购[2021]102号)、《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4]381号)要求:1、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施,逐步提升全流程电子化覆盖比率。2、鼓励采购人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完善电子签章管理、合同审核等配套内控机制,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进一步缩短资金支付周期,自收到发票后1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不得以机构变更、人员岗位更替、内部决策程序等为由延迟付款。3、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4、按相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企业额外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款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采2,公检法司科:委办局、乡镇网上直报资金请示2025年1768号购合同中应约定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的赔偿性条款。5、强化政府采购参与企业权益保护。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书面(含电子方式,下同)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书面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6、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7、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无特殊原因,应在收到供应商因融资需要发起的变更收款账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开通电子保函在线办理功能,支持供应商在线申请或提交投标履约保函,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成本,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历史履约情况等因素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额,相关单位不得拒收。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质量保证金等各种其他费用。10、进一步简化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3,公检法司科:委办局、乡镇网上直报资金请示2025年1768号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采购文件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坚持放管并重,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1、推广使用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规范资格条件要求等重要条款的设置,杜绝采购文件的歧视性和倾向性问题,持续提高采购文件规范法水平。三、其他政策及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各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要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2、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受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4、项目采购提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提供电子保函的必须接受。5、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实到实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6、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房财采购【2021】107号)要求,严格执行。4,公检法司科:委办局、乡镇网上直报资金请示2025年1768号7、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要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四、合同及备案1、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依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并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进行合同变更备案及公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需签订追加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补充合同的,应在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后,才可进行立项及合同变更备案、公告。4、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合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4]1266号)要求,在2024年底前至少选取1项作为本单位试点项目,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签署。2025年符合签署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电子化签署。技术支持电话55592597/8(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五、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5,公检法司科:委办局、乡镇网上直报资金请示2025年1768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工程渗漏水治理和人防设备维护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