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22272124
五、合同编号:11N01038830120256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5650
256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运波
联系电话:13565679180
传真:/
地址: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8830120256001).pdf

合同编号:11N01038830120256001采购单位(甲方):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泽普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品牌:,设计类型:具体协商,版面大小:具体协商,颜色:彩色,使用材料:具体协商1项25650.0025650.00合同总价(元)2565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按时完成交货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给予一次性支付。三、质量要求甲方经过乙方提供的设计效果图、规格尺寸确认后,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的方式,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的整体制作。四、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制作设计中所需的相关资料;2、如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更改设计效果图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延工、停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必须按合同签定的结算方式按时支付乙方的款项。4、合同签订甲方不得撤消本合同。乙方:1、乙方对以上广告设计加工安装项目无保修范围。2、合同签订乙方不得撤消本合同。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商品制作。五、违约责任1、如合作中甲方出现结款不及时的现象,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并追究甲方责任。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泽普县奎巴格乡人民政府乙方(公章):泽普县金湖杨文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 301235000920003333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