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1292025000095-1
二、合同名称: 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三、项目编号: N5101292025000095
四、项目名称: 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联系方式:028-88290647
供应商(乙方):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环球中心W区7W4层
联系方式:13308188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8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自然资源清查合同_0001.pdf
自然资源清查合同_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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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合同甲方: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19日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合同采购人(甲方):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5000095)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清查基准时点和更新时点,对全民所有土地含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开展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核算,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使用权状况清查工作。水资源清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次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1、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更新资产清查价格。2、开展大邑县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以及大邑县管理的矿产资源清查,包括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核算,分别形成基准时点和更新时点清查成果。3、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等管理数据,按需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状况清查,形成产权成果。4、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5、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二)服务要求按时完成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形成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时点)和2025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两轮资产清查成果,确保成果通过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检查或审查验收。编制相关的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文字成果主要包括总结报告:图件成果包括成果图集;数据库成果包括各类资源清查成果数据集。(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1)履约验收主体: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方式:单位内部验收;(4)程序:一次性验收;(5)验收内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响应条款等;(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条款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规定执行。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8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前期调查费、资料收集整理费、人工费、福利费、加班费、通讯费、设备投入、利润、风险、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3(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17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元整);乙方完成基准时点清查工作,向甲方提交基准时点清查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23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元整);乙方完成更新时点清查工作,向甲方提交更新时点清查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17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元整)。(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乙方的继续履约义务。-3-四、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以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要求,按时形成大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项目具体时间要求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最新要求为准。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应积极协调涉及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为乙方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四)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有的文字、图件资料、数据技术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次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动,也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三)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四)及时(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向甲方书面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六)不得将本项目转委托。(七)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障乙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九、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三)乙方逾期完成服务项目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补足。(四)7方服务项目由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检查或专家验收,技术检查或专家验收未通过的,乙方应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整改后仍然未通过技术检查或专家验收的,乙方须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补足日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五)若7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将本合同项目转委托,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开要求7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补足。(六险已有违约责任约定外,7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6-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甲方: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作大成房地产日地资产2电(公章)评估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峰(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区7W4层电话:电话:-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