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采购合同公告(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321-FXZX-G2025-0005001
二、合同名称:丰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丰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321-FXZX-G2025-0005
四、项目名称:丰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地址:丰县南苑东路农水大厦
联系方式:1370522808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建国东路17号
联系方式:151052218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丰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联系方式:1510522181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1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0 17: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人保财险合同(1).pdf
合同文本项目名称:丰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FXZX-G2025-0005采购计划编号:LWZC320723000202400026采购方: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地点:欢口、首羡、凤城、王沟、大沙河、范楼、孙楼7个镇(街道)服务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11招标人(甲方):丰县农业农村局中标人(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业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服务”系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1.3“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具体投保单位或个人。1.4“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5“第三方”系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2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6“附件”系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7“乙方”系指为本次招标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内容。3.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1本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3.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采购中心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3.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采购中心在招标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3.5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3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基本约定4.1丰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为政府指导下的保险机构承保,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分担保费收入和承担赔付责任。4.1.1本次招标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设施大棚、农机具等保险。具体投保险种以省市县有关文件为准。.4.1.2服务区域乙方服务:欢口、首羡、凤城、王沟、大沙河、范楼、孙楼7个镇(街道)。4.2保险条款、费率*,乙方必须使用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农险条款和费率。4.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4.3.1投保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中央、省、市、县(区)财政补贴的险种为准。4.3.2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上级有关规定。44.4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由保险投保单位或农户选择确定,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保险期限符合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生长周期,符合保险条款有关规定,最长为壹年。4.5保险服务保证7方应保证辖区内每个镇(街道)具有服务网点和必~要的人、财、物,服务网点正常运转。5.组织及业务管理5.1乙方设置农险业务部门,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所有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相关农业保险方面的服务,包括内外各方关系的协调工作。5.2乙方配置专门人员,落实展业、核保、出单、查勘、核赔、定损、财务、统计、档案等工作。5.3乙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保障本项目相关条件及要求。5.4每月5日前,必须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条件的要求,向县财政局提交上月份展业、理赔统计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5.5每年度1月15日前,必须向县财政局提交上年5农业保险工作总结,同时提交电子文档。5.6每年2月份之前,对照《市、县(市)承保机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开展本机构农业保险工作情况自评,梳理相关佐证支撑资料,填报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得分不能低于80分,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低于80分的,终止合同。6.操作流程6.1乙方承保服务6.1.1主动到各投保单位或农户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并收取保费,各投保单位或农户也可自行到中标公司投保。6.1.2根据投保资料协助投保户填写《农业保险投保单》,并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完成出单5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险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指定地点或指定部门,集体投保的业务,可根据被保险人需求发放保险凭证。投保信息要完整,验标后承保。投保信息须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及数量、种养地点、林权信息、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总保费、农户自缴保费、资金账号(一折通或一折通号码、银行卡号码、存折账号等)等内容。66.1.3应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投保人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收据送达各投保人指定地点或指定部门(人员)。!-6.1.4乙方只有在收取农户自缴保费后,才能向投保-小人出具相应的保险单和保费收据。6.1.5承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进行核实,必要时修改投保信息。6.1.6应根据保险标的种植和养殖周期以及条款规定按时做好承保工作6.2乙方理赔服务乙方应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保证农业保险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响应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6.2.1接报案6.2.1.1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应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76.2.1.2发生大灾和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启动大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保险机构汇报灾情及突发事件情况。6.2.2现场查勘16.2.2.1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应于当天8小时(大灾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现场查勘工作。6.2.2.2如乙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出险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出险说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6.2.2.3对畜禽必须进行现场查勘,病死保险畜禽必须100%无害化处理。6.2.3定责定损及时定责定损,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重大索赔案件应报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审核,并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6.2.4索赔材料递交乙方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8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乙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16.2.5赔款时限6.2.5.1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赔材料后,按约定时限进行划拨赔款。6.2.5.2如自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能确定赔偿金额,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将可以确定的最低赔偿数额先予支付,待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及时支付相应的差额。6.2.5.3如未按约定时间发出赔款通知,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滞纳金,赔款滞纳金为应付赔款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所计算的单利(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由保险公司承担。6.2.6预付赔款凡估损人民币在10万元以上的赔案,可根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未结案前可先行全额预付已能确认金额的赔款,待结案后再进行清算。6.2.7对于技术性较强或有争议、疑难的案件时,应9当聘请保险评估机构、第三方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赔案的处理。6.2.8理赔签字确认被保险人必须对定损结果和理赔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如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同时注明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保险机构人员不得代签字。6.2.9理赔公示乙方应通过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将相关理赔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另外通过地方报纸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6.2.10赔付方式农业保险赔款一律采取系统直赔方式直接支付到农户一折通财政涉农补贴账户或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卡)。7..保险费支付乙方与农业保险主管部门核对承保数据,并将核对后的数据提供给财政局。财政局对保单进行抽查,在审核检查无误的基础上,将保险费全部划转乙方。8乙方防灾防损服务8.1乙方制定年度防灾防损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10施,包括防灾防损活动内容、方案、时间、对象、实施责任人等。按计划开展各类保险培训、养殖种植科技培训、防灾防损主体宣传、风险评估活动,提高农户的防灾防损尤其是防范大灾的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2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8.2乙方负责建立农业种植、养殖技术专家队伍、动物防疫技术专家组、协助开展村镇社区防疫站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对农户的知识普及工作。9.合同的法律适用及解释9.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9.2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9.3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9.4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10.争议的解决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1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诉讼解决。10.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1.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完不成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保资格。11.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11.2.1乙方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保险监督管理机关、财政、审计部门处罚,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合同”。11.2.2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0终止合同。11.3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11.3.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没有续约约定的。11.3.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1.3.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2时。11.3.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并经:另一方同意后,合同终止。12.保密条款212.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电子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2.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13.权利的保留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13,: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14合同修改14.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14.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合同生效及其他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5.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5.3本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农业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14有效。15.4本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6.合同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2: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3:中标通知书17.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ual甲方(盖章1:,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日期:2025年6月19日日期:2025年6月20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