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光山县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5-31-YWZHGQ-KCSJ-01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
三、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5-31
四、项目名称:光山县水利局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光山县水利局
地址:光山县九龙东路
联系人:余成明
联系方式:0376-8872383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73号
联系人:孔令超
联系方式:152251677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220436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境内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
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全部内容
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水淼
水利(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水利教授级高级工程师:A1914090012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20日
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pdf
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合同文件发包人:光山县水利局勘察设计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合同文件发包人:光山县水利局勘察设计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四、专用合同条款7五、通用合同条款.14六、发包人要求.33..37七、勘察设计方案八、其他合同文件..38一、合同协议书光山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河南省袁湾寨河工程勘察设计标(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勘察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勘察设计方案;(7)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本合同勘察设计费最终的费用由下式确定:(1)专题服务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佰零捌万元(¥5080000)(水资源论证报告:997000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988000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099000元:社会稳定分析及评价:996000元)(2)勘察设计部分: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相应工作部分费用的百分之玖拾陆点陆(小写:96.6%)。4.项目负责人:水淼;项目规模:大(2)型。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6.勘察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8.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容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白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1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勘察设计人应提交的成果文件详见投标函附录:投标内容)。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光山县水利局(盖单位章)勘察设计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合况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续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账号:761901574000002412925年上月16日年月__日2提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有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你方干2025年4月27日所递交的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价、服务部分,5080000元,勘察设计部分: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承担租应工作部分折扣系数为96.60%。机设计服务湘限白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县地成采根话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程程通过躞工收项目负责人:水淼请你方在按到木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光山县水利局与我方签订勘祭设计合同北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3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光山县水利局(招标人名称)方已仔细研究了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项目名称)招标项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专题服务部分A:专题服务费用共计人民(:伍佰零捌万元(小写:5080000元):勘察设计部分B:批复初步设得管中承相相应工作部分折扣系数为:(大写):百分之玖拾陆点陆(小196.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里,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勘察设计费用清单:(4)投标人基本情况;(5)勘察设计方案;(6)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意“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日不专在第一音“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其他补充说明)。14(二)投标函附录序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水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励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13投标报价专题服务费用(A)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佰零捌万元(¥5080000)1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承担相应工作部分折扣系数(B)百分之玖拾陆点陆(小写:96.6%)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1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投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若有)、工程总体布局及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数字化设计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工作: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涉及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节能报告(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实物调查细则、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审批所必须的涉水专题报告:水资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社会稳定分析及评价/投标社研究有限公司(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个人电子签章)2025年4月27日351.1.1投标人南省利勘研究有限公司(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人或具委托个人电子签章)地址:郑州市新区康平路16号1.6网址:http://www.ysy.com.cn电话:0371-69153956阶传真:0371-69153910果邮政编码:4500162025年4月27日诊26四、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3工程和勘察设计1.1.3.1工程: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勘察设计文件的提供白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成果,其他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并承担相关后续服务至金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勘察设计人应提交的成果文件详见投标函附录:投标内容)。1.6.1.1可行性研究阶段(1)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规划阶段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工作。(2)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承担相关后续设计服务至工程结束,深度应满足工程设计和审查的需要。(3)勘察设计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估后30天内修编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报告,根据需要向发包人提交纸质文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4)勘察设计人在向发包人交付可行性研究阶段最终成果时,应同时将设计过程的完整配套成果(专题报告、设计说明书和附图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发包人。1.6.1.2初步设计阶段(1)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工作。(2)勘察设计人应在可研报告批复后90天内向发包人分设计单元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应满足工程设计和审查的需要。(3)勘察设计人应在初步设计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及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报告修编,根据需要向发包人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4)勘容设计人在向发包人交付最终设计成果时,应同时将设计过程的完整配套成果(试验报告、计算成果、研究成果、设计说明书和附图,信息化设计的模型、软件7按!平台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发包人。件第六1.6.1.3招标设计阶段5.3(1)勘察设计人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60天内编制完成招标设计阶段的设计报告,(1)根据需要向发包人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范的要(2)勘察设计人应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提供各标段(按施工标标段)招标需(2要的设计资料(含技术文件和电子文档)。11.6.1.4施工详图设计阶段2勘察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提供相应服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的信息化内容,开展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需要向发包人及时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发包人在不影响勘察设计人正常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的情况下,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勘察设计人提供如下基础资料(书面形式材料):(1)本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规(2)有关技术资料。(3)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等。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数量:一式2份,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4.勘察设计人的义务。4.5项目负责人4.5.4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除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决策,制定本项目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勘察设计进度计划,项目盈亏分析外的其它事项,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5.勘察设计要求5.3勘察设计范围5.3.2工程范围: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5.3.3阶段范围5.3.3.1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21)和其他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8按照可研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材料清单要求负责完成相关专题技术报告。清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报告,5.3.3.2初步勘察设计阶段(1)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21)和其他国家有关规程规3标需范的要求,编制初步勘察设计报告、图册及相关建筑勘察设计等。(2)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搜集相关资料;划提2)编制初步勘察设计报告;工程3)产品审核;4)文件出版;5)参加初设审查和技术咨询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6)根据咨询和审查意见修改初设报告;向7)承担勘察设计过程中行政审批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技术工作;8)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等。(3)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深度和质量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21)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初步勘察设计报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初设阶段工作的要求。(4)完成初设阶段的移民征迁、水保、环保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5)完成与初设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5.3.3.3招标勘察设计阶段(1)按初步勘察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研究1和勘察设计(包括主要或关键临时工程)。【(2)协助发包人制定分标方案:编制招标勘察设计报告,提供招标勘察设计与初步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量与投资对比清单及相关说明,提供分标段分解概算。招标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满足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的需要。(3)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负责编制标段清单概算,提供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4)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招标工作。(5)完成招标勘察设计阶段的移民征迁、水保、环保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6)完成与招标勘察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9设计文5.3.3.4施工详图勘察设计阶段6.3勘(1依据初步助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以及招标勘察设计文件,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进一由步补充研究和助家设计,并逐项解决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和招标勘祭设计阶段逸甾的技不问勘察题,对工程重要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勘察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要求。包人(2)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所需施工详图阶段各类图纸和文件(包6.6括士要或关键临时工程),图纸的质量满足施工要求: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详图申宜息6见进行修改完善。励。(3)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勘客设计变更问题,配合做好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处埋,8.甚提供需要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勘察设计部分)。8.1(3)提供现场设代服务并常驻工地,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并参加工程有关验收工作,提供有关验收需要的勘察设计报告。图(4)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的编制以及联合试运行等工作。亲(5)配合发包人开展有关科研工作,组织有关技术讨论会。(6)完成施工图助容设计阶段的移民征迁、水保、环保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管(7)根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信息化内容,开展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8(8)完成与施工详图勘察设计阶段相关的其它工作。上沭务阶段助家设计文件的审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仃支付。534工作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若有)、工程总体布局及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宛设计工作,数字化设计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工作: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助祭改计;洗及究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节能报告(表);可行性研宄、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实物调查细则、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审批所必须的涉水专题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分析及评价。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6.1开始勘察设计611开始勘家设计且备的条件,项目法人已成立,资金来源已落实,勘察设计人已确定。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由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重新确定提交勘察10设计文件的时间。I题进一6.3勘察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1技术问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每天按勘察设计费千分之二计算,最高不超过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十计算,逾期超过30天视为承件(包包人无法履行本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审查意6.6提前完成勘察设计6.6.3由于勘察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予以奖尐理,励。8.勘察设计文件:,提8.1勘察设计文件接收8.1.1发包人接收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向勘察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软件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1.2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纸质文件10套,电子文件2套(PDF格式)。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8.2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8.2.1发包人接收勘察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勘察设计人E、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勘体范围图纸、文件、概算等,费用由勘察设计人承担。勘察设计人有义务根据审查结论对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9.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多9.4.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不购买保险。11.合同变更711.1变更情形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1)勘察设计范围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1112.3中(3)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设计;12.3(4)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设计及恢复勘察设计。12.4费11.2合理化建议勘11.2.2勘察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双方协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的奖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15.争12.合同价格与支付发12.1合同价格商解本合同的服务酬金由专题服务部分和勘察设计部分两部分组成。(](1)专题服务部分酬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佰零捌万元(¥5080000)。其中,水资(源诊证报告,997000元:水十保持方案报告:1988000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099000元:社会稳定分析及评价:996000元(2)勘察设计部分酬金: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相应工作部分费用的百分之玖拾陆点陆(小写:96.6%)。即:计算基数(P)X中标折扣系数96.6%计算基数是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担相应工作部分的费用。其中:计算基础(P)=S+X式中:P-计算基数;S-勘察设计费(项目建议书(若有)、工程总体布局及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数字化设计,水十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涉及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节能报告(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实物调查细则、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实施方案);X-初步设计批复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费用。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发包人的上级和资金管理部门对合同价格有异议或提出明确要求的,合同双方在中标价基础上可以再次协商。12.2定金或预付款视资金到位情况双方协商支付预付款。1212.3中期支付12.3.2视资金到位情况双方协商。12.4费用结算是高了工勘察设计人提交符合发包人及项目要求的各阶段成果后,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15.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款方式解决:,水资(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9000(2)向发包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3.6%步字计划施专131.1五、通用合同条款计文件1.一般约定的其他1.1词语定义1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设计月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图纸采用录去用合同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勘察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函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勘察设计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勘察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的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勘察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务1.1.1.7勘察设计方案:指勘察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方案。其111.8勘容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设计人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111g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勘察设计人。1.1.2.2发包人:指与勘察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勘察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勘察设计人任命,代表勘察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分包人,指从助察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工程和勘察设计14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i.1.3.2勘察设计服务:指勘察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和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勘察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勘察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勘察设计文件:指勘察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说明、函附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案,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勘察设计人开始勘察设计的函件。1.1.4.2开始勘察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写明标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1.1.4.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指勘察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和第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设计费用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勘察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1.2语言文字服务期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1.3适用法律任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应立即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7联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确定和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1.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定等来(1)合同协议书;手续。(2)中标通知书;1.8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院(4)专用合同条款;部或部(5)通用合同条款;1.9(6)发包人要求;(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贿赂(8)勘察设计方案;1.10(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名权勘察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利权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资料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勘察设计文件的提供已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1.1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勘察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息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1.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勘察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勘察设计包16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程所在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军释合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或1.10.2勘察设计人在从事勘察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签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3勘察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发包人要求1.12.1勘察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勘察17事宜。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勘察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3.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义务,1.122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勘察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包人收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勘察设计人有权拒绝履3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勘察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式、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发包定。围内2.发包人义务力。2.1遵守法律3.2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委2.2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批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勘察设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未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审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3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设计人负责办理的勘察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勘察设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提供勘察设计资料。2.6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18延误的,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i知发包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勘察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拒绝履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勘察设计人。3.1.3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是供该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设计人。次中约3.1.4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勘察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反法3.2监理人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化、3.2.2合同约定应由勘察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发包人的指示3.3.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3.3.2勘察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3.3.3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勘察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3.3.5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勘察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4决定或答复19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勘察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或勘察设人的勘察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勘察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4.3质、人员勘察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11条的约定处理。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勘察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4.4联合4.4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任。4勘察设计人义务4.4.1勘察设计人的一般义务同意,4.1.1遵守法律勘察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设计人违4织联合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5项4.1.2依法纳税4勘察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职。甚的项4.1.3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先征勘察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况紧定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并在4.1.4其他义务勘察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察询4.2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但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勘察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4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3分包和不得转包计4.3.1勘察设计人不得将其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业4.3.2勘察设计人不得将勘察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应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4.3.3发包人同意勘察设计人分包工作的,勘察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1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勘察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20为察设人的勘察设计费用由勘察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限或4.3.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项作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违4.4.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项目负责人4.5.1勘察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勘察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4.5.3勘察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勘察设计人单位章,并由勘察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4.5.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4.6勘察设计人员的管理4.6.1勘察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项规定执行。4.6.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勘察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21除专4.6.3勘察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4.6.4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勘察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勘察设计人应予以撤换。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5.3481勘容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助室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范围假的权利。因勘察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3勘察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标)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款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勘察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勘察设计工作。5.勘察设计要求施5.1一般要求5.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人违反法律5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5.1.2勘容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勘察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条约定执行。514助密设计人在助容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2勘察设计依据22任何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依据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有权随(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任(5)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需求;换。(6)合同履行中与勘察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勘察设计依据。5.3勘察设计范围和休5.3.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勘察设计度,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5.3.2工程范围指所勘察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勘察设计、初步勘察设计、扩大初步(招标)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4工作范围指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勘察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聿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4勘察设计文件要求5.4.1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勘察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5.4.2勘察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5.4.3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5.4.4勘察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6.1开始勘察设计23式,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勘察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设目负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光主设计日期起计算。6.6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的,勘察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设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察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合同变更;(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设计事项;(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设计;(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用;(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3勘察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4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6.5完成勘察设计6.5.1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6.5.2勘察设计文件是工程勘察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6.5.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24向勘察设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开始勘察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天内未6.6提前完成勘察设计1。发包6.6.1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设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发包人前完成勘察设计而减少勘察设计费用: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6.6.2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但勘察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6.3由于勘察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7.暂停勘察设计7.1发包人原因暂停勘察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勘察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勘察设计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勘察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了(1)发包人违约;(2)发包人确定暂停勘察设计;(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7.2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勘察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勘察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勘察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勘察设计人承担:(1)勘察设计人违约;(2)勘察设计人擅自暂停勘察设计;(3)合同约定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勘察设计的,暂停期间勘察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25部分的勘察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增加和9.勘察8勘察设计文件9.1工8.1勘察设计文件接收9.8.1.1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9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勘察设计文件。管理体8.1.2发包人接收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向勘察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文件的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9签名等。作详8.1.3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检查8.2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阅、8.2.1发包人接收勘察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勘察设合同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9.2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勘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勘察设来I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外8.2.3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勘察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勘察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勘察设采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8.3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设计文件直8.3.1勘察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勘察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勘察设计责任。8.3.2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勘察设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勘察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8.3.3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勘察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26增加和(或)周期延误。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9.1工作质量责任白拒收82动的件的的设是投投,行,合的的投人人发量量的产设限务设设来台的的的价要询内容发有证的限有务务的的的亲笔文的的家设设设服、市、会报新的资的人818商价公件金的的设价务证行的价报的的、作细记录,编制/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备进行金资资保分服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和标投家投计应为为人人人的的的的有的的人人家成成合的的的的人的为人人的的的有板文,发人的的的的的的人机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9.2勘察设计文件错误责任业人人设设过件有有相机限、含源、原,不分之处设关件电公信有文成中机的公开开作的1道有1.62采限限大公的的的的外。的项建建的的成标设设文不分的的,包人有要中的设:采设天的的的标信开的的件的人的的间限人的成有价文件不合价,电信的人的集地的的的的的的有的的有的的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9.3勘察设计责任主体资行一有有有代,如的限,有公金在,本的的有有有的电和义务。文文有的价要价价价的口人的的在区项目人的的的的的目公的有公人的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27协商一9.3.3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约定。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9.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9.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9.4.2工程勘察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勘察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更情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11.2等。943发生工程勘察设计保险事故后,勘察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以书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勘察设计人自行补偿。10.施工期间配合了101施工配合指勘察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勘察设计服务或12.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1210.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发103勘容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勘察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日限干助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0.4发包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技术交底会,由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T承包人等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意图、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10.5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勘容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勘察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勘察设计人应当承相违约责任,免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28王承诺书,商一政后进行变更,助察设计服务期限和助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中约定。(1)勘察设计范围发生变化;于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计责任(3)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设计;(4)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设计及恢复勘察设计。过失而1.1.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用赔偿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11.2合理化建议并负11.21合同履行中,勘察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的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11.1款约定。1.2.2勘察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子或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12.合同价格与支付人12.1合同价格现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1.2勘察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助察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12.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助察设计、评估、申查等,编制助察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瞄值税税金。12.1.4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2.2定金或预付款12.2.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2.2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中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12.2.3勘察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勘察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29同时,定金不予退还。1312.3中期支付即通知12.3.1勘察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13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间报告12.3.2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设计最终报人;勘察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13.32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可12.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未采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2.4费用结算12.4.1合同工作完成后,勘察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由该14.包人提交勘察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112.4.2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4.3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勘察设计人重新提交。勘察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条的约定执行。12.4.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2.3.3项的约定执行。其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合13.1.1不可抗力是指勘察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1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3.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3.2不可抗力的通知3013.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包人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设计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下子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定13.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用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13.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之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4违约14.1勘察设计人违约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勘察设计人违约:(1)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勘察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勘察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勘察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勘察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发包人违约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设计人损失等。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河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利配套15.争议的解决件。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挥水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杏山(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区、(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袁湾增灌确定态陈乡乡延32六、发包人要求一、勘察设计要求1、工程概况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境内,是在建袁湾水库的一个兴利配套项目,灌区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镇供水,并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为加快袁湾水库工程建设对于保障灌区内农业用水,促进农业稳产、增产,早日发挥水库效益。结合《河南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及乡村振兴战略,将光山县境内现有的杏山提灌区、金河沟水库灌区、陈兴寨灌区、龙山灌区、斛山乡蔡桥水库灌区、五岳灌区、李畈水库灌区、泼河灌区及新建袁湾灌区进行水系连通,提高灌溉保证率。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工程设计总灌溉面积约94.55万亩,灌区现代化改造面积54.2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40.33万亩。依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本灌区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2、工程作用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开发任务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镇供水,并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新建河南省袁湾寨河灌区,建设以袁湾水库、五岳水库、龙山枢纽、陈兴寨枢纽等为骨干节点的灌溉供水渠系及配套建筑物,为灌区农业灌溉、企业生产及乡镇生活供水;可改善灌区内水资源及灌溉条件,为国家粮食安全、豫东南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光山县油茶高质量发展等奠定坚实的基础。3、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渠首工程、干渠、分干、支渠管线及相关渠系建筑物、连通工程、提水工程、蓄水工程和现有灌区现代化改造。335、勘察设计内容项目建议书(若有)、工程总体布局及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数字化设计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工作: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涉及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节能报告(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实物调查细则、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审批所必须的涉水专题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分析及评价。二、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三、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设计报告、图纸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评审、上报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提供(2)电子版的要求:提供(3)其他要求:无四、发包人财产清单(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无(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5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资料5.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6.其他资料(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供勘察设计间使用。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列清单归还。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发包人应对勘察设计人的生活条件、交通条件、网络、通讯条件等提供便利,但费用由勘察设计人承担。六、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无36七、勘察设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与勘察设计人提供的成果文件37八、其他合同文件根据项目需要另行协商其他合同文件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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