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2025)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TSD2025-FW-016
二、合同名称: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
三、项目编号: CTSD2025-FW-016
四、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地址:雁塔北路100号
联系方式:029-87852040
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
联系方式:139092532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
1(项)
¥995,000.00
¥995,000.00
为加强数据治理,夯实以数驱动,强化陕西省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的数据管理能力,建立数据汇聚、存储、治理到应用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体系,保障已完成的“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和应用体系”高效、可靠、安全运行,开展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工作,支撑自然资源业务的深度应用,实现自然资源数据要素赋能,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交付物的前提下,中标单位可以向采购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进行验收,验收应由采购方邀请有关专家组织现场验收。
合同金额: 9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合同.pdf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2025年06月20日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合同书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签订时间:2025年6月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开发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作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张图”运维、“一平台”运维、应用系统运维三个方面:(一)“一张图”运维根据自然资源业务需求持续整合提升“一张图”数据汇聚能力,持续丰富自然资源“一张图”,通过人工、接口、前置库等手段实现全省自然资源数据的汇聚和动态更新,构建全覆盖的自然资源数据体系,推进自然资源数据“统进、统汇、统出”。通过数据定源、汇聚、治理、提取、挖掘等一体化管理,实现自然资源数据有效治理,保障数据标准、精度、质量与安全,为业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底座,全面支撑自然资源数据统一管理和应用。提供一套国产数据库,支撑自然资源数据存储和分析。(二)“一平台”运维开展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维工作,强化平台的数据管理能力,整合后的数据成果由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各系统间的数据打通与共享。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级分类管理,逐步促进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之间的联通协同,实现数据共享、能力共享。(三)应用系统运维保障避灾搬迁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技术支持、功能维护、安全漏洞修复、故障检测与排查、系统规划建议、技术保障等;对象信息修正、数据清洗,数据比对、数据统计、整理等,为省级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等。第二条技术标准(一)总体要求-1-本项目需遵循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包括如下:1、开展常态化运行维护,建立系统运维的应急预案、故障定位、问题处理方法,提升故障处理效率,确保相关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可靠运行。2、及时响应用户诉求,匹配业务需求,通过软件培训、技术保障,确保相关信息系统高效运行。(二)应用系统性能要求1、系统具备可靠性和稳定性,支持7*24小时在线服务。2、支持用户数500,数据应支持200用户的并发访问能力。3、系统响应速度指标。在最大并发访问情况下,系统数据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在最大并发访问情况下,数据浏览单屏响应在2秒以内,在全省范围内数据查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三)应用系统可靠性要求1、系统稳定性指标。要求系统性能稳定、可靠,7*24小时运行期间,系统的有效工作时间要求W99.5%。2、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W10000h;故障响应时间≤2h;平均故障恢复时间≤8h;现场服务响应时间≤24h。(四)系统安全相关要求1、系统开发、数据安全必须符合国家和自然资源部系统安全相关管理规定。2、系统需要有严格的用户和使用权限要求。3、建立定期备份机制,系统应具备相应的备份与恢复功能,要求保持系统数据最新,并保证能够快速有效地恢复数据。4、要求具备完备的日志功能。第三条甲方应当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条件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政策文件、需求材料等,支撑乙方对系统的设计。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工作场所等,保障乙方顺利进入工作场地开展工作。第四条服务期限-2-1.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甲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进行验收,验收由甲方邀请有关专家组织现场验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2.因相关自然资源数据治理的国家政策变动、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技术变更等原因导致工作任务导致工作期限延迟的,需相应顺延乙方服务期限,且乙方不构成违约。3.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经甲方确认导致工作期限延迟的,需相应顺延乙方服务期限,且乙方不构成违约。4.运行维护期限:一年。在运维服务期内,对于影响平台正常运行的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重大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平台正常使用,并尽快修复问题。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配合协作,包括1.提供完整的技术需求,如果没有提供相应的技术需求或者提供的需求不完整,导致乙方软件开发和实施的系统不满足甲方需求,双方协商解决。2.如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造成项目进程停滞、延误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完成的计划时间和变更的项目实施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予以执行。(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组织完工测试。(三)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要具有履行本合同、进行软件开发和实施的合法资格。2.乙方需要具有履行本合同、进行软件开发和实施并按时将项目交付使用的技术人员、设备及其他必需的条件。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技术方案进行人员配置,并保证项目人员组织结构的稳定,项目的高级人员如果发生变动,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进行书面通知。4乙方保证,项目中涉及到的软件与硬件本身及其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同时也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5.甲方因在本合同规定下使用该系统而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或控告,指控甲方侵犯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利权或商标权等合法权利,乙方应以自己-3-的费用应诉或处理相关的事务。只要甲方立即将任何此类索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授权乙方予以处理,乙方将为最后的判决或解决方案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此类索赔进行辩护并予以解决。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6.如果该项目本身或其使用已经或依乙方的判断即将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专利等权利时,乙方必须采取充分必要的措施,以使甲方得以继续使用项目中的软件,满足甲方对系统的需求,在使用其他替代软件或产品时,乙方应保证其功能与原软件相当且不存在侵权问题。第七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完成本项目,并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的技术开发和运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项目费用总计为【995,000】元(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分期支付,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1.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14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70%,即【696,500】元(大写:【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2.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14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298,5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3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乙方账户名称: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关支行乙方账号:102807336157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本次服务过程中收集、整理及生成的资料数据及二次开发部分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项目过程中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乙方不得用于或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且过属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或第三方所有。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第九条成果交付(一)项目成果提交需包括以下:(1)系统安装文件、源代码及详细说明文档;(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包括各类规范及标准化成果文档;(3)系统开发及项目实施等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运维总结、用户手册(含详细的部署方案)。(二)成果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提交。(三)成果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十条验收1.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2.经过试运行期后,且无重大事故发生,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由甲方邀请有关专家组织现场验收。3.验收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逾期组织或完成验收的或不出具验收证明的,视为验收合格。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不能满足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方采取补救措施,甚至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乙方应确保其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形。甲方因乙方提交的产品和服务而被主张侵权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4.因乙方迟延履行,使该系统未能按合同各运行阶段规定的时间达到运行各阶段要求,甲方从应付款项中按下列计算方式扣除迟延履行赔偿金。每逾期一天,赔偿金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1‰计收,赔偿金标准为不高于合同总额的5%。乙方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5-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疫情、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三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中国相关法律制度。2.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税费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法定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第十五条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成果及商务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甲乙方所有项目参与成员;3.保密期限:永久;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如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各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以下无正文)1-7-甲方(盖章):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用乙方(盖章):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330814法定代表人:郑飞法定代表人:赵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向聘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电话:029-87851125电话:029-87604215邮编:710000邮编:710054签订日期:22025年6月19日-8-附件一投标报价表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995,000元在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采购人指定地点-9-附件二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致: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料档案馆)1.我方为“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2.本文所述的保密信息均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单位工作秘密,我方已清楚知道。任何形式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并清楚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在本承诺书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我方已经或将要接触到、知悉本项目相关保密信息。4.我方承诺接受本承诺书相关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方,业主方的要求。5.为了防止国家秘密以任何形式被非法获取、持有、披露或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对工程涉密信息保密管理的其他有关要求,我方承诺如下: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我方从建设方、项目业主以及其他的或个人等渠道获得的与本项目有关或因本项目建设产生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以及由上述信息带来的衍生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范畴。这些资料和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知悉时是否以口头、图像、电子信息载体或书面等形式。保密信息的密级由相关部门、项目业主或建设方确定。2.由于建设方是本项目实施主体,从建设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亦属于本项目的保密信息范畴,受本承诺书约束。3.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和形式1)技术秘密:包括本项目勘察、调研、设计、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报告、研究成果、图纸、图表、声像资料、数据、参数、施工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专利技术等;-10-2)交易秘密:包括参与工程实施的单位及其人员信息、项目计划、方案、统计数据、项目运作情况、合作意向,商业谈判、招投标、合同信息、双方往来函电等;3)管理秘密,包括与业主、建设方或其他单位有关的财务、人事、物流资料和信息等;4)衍生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改进、翻译、缩减,改编或其他变化面产生的相关信息;5)其它与本项目有关成经确定为本项目秘密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对于本项目保密信息,我方应承担如下保密义务:1.【审查与监督】我方应接受建设方或业主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的保密审查,并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全过程接受相关单位的保密监督管理。审查和监督管理范围包括我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中的保密方案、及合同过程中的保密措施、我方保密意识、保密能力等。2.【个人信息备案】我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必须在进场之前在建设方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在人员变动之前报建设方备案。3.【签订保密承诺书】我方在进场之前所有实施人员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必须严格执行本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的各项规定。4.【使用范围】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保密信息应安善对待,除用于履行本项目的合同外,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5.【借阅资科】对借阅的涉密资料,我方不得违规记录、私自复印、复制、存储、扩散及留存,并及时归还。6.【不得刺探】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任何保密信息。7.【不得擅自发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我方不得擅自发表与保密信息和未公开工作内容相关的文章、著作。8.【妥善保存移动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存有本项日相关内容的笔记本电脑或移动介质,严禁在非安全区域使用上述设备。-11-9.【严禁披露、泄露】我方保证本项目保密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不以任何方式披露,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我方所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方。10.【不得扩大知悉范围】我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扩大知悉范围,包括我方所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方中未实施本项目的人员(不限于高管、经理、雇员、亲属、朋友等)。11.【涉密资料的回收】我方必须在工作完成之后交回包括任何复制件在内所有涉密图纸,资料等涉密载体,办理移交手续,并彻底清除计算机等存储的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自留存。12.【泄密报告】如果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我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建设方和相关部门报告。13.【接受和配合调查】发生泄密事件后,我方应接受和配合建设方、业主及相关部门的依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大,并按要求进行检讨,整改。14.【其他要求】建设方、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要求,我方应予以遵守并严格执行。第三条保密期限1.我方的保密义务自我方介入或接触到本项目有关保密信息时开始,尚未介入或接触到相关保密信息的,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开始。2.本承诺书长期有效,除非法律或相关部门另有规定,我方的保密义务长期存在不限于本项日的合同履行期限。3.我方是否继续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4.我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第四条保密责任1.如果我方未履行本承诺书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处罚。2.如果因为我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我方应当承担合同金额30%以上(含)的违约处罚,并赔偿损失,包括:A损失赔偿额为建设方因我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12-B.如果建设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我方:支付不低于建设方就该项目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作为损失赔偿额;C.建设方因调查我方的违反协议行为面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我方泄密行为导致建设方违反与第三方的保密协议约定,造成建设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若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造成非法获取、持有、泄密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承诺书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建设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其他1.我方作为其所属公司的代表在本项目中完成交办的工作,已得到其所属公司充分授权,我方签订本承诺书的行为,建设方有理由认为已构成表见代理。2.本承诺书的签订并不表明建设方有义务向我方及其所属公司透露任何特定信息,也没有授予我方除此外的任何权利,更不保证建设方与我方及其所属公司之间已经或即将构成任何投资、业务合作或联盟的意向、备忘录,合同或协议关系,因而我方及其所属公司不得依据本承诺书向第三方声称双方已形成了任何投资,业务合作或联盟的关系承诺方自然资源部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盖章)ZS法定代人承诺日期:2025年6月19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业务支撑体系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