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合同公告(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9082025000013-1
二、合同名称: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9082025000013
四、项目名称: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151号
联系方式:18081273770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02号
联系方式:183816658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
1(项)
¥493,000.00
¥493,000.00
无
合同金额: 49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履约地点: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9082025000013).pdf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06月20日
合同编号:N5109082025000013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地点:四川省遂宁市经济开发区签订地点:四川省遂宁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时间:2025年6月20日采购人(甲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人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151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0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采购项目”。二、服务要求(一)工作依据: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3、《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5、《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文);6、《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479号);7、《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9、《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11、国家或行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作废或即将作废的,以现行的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二)目标任务:对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污染耕地开展污染成因专项排查分析,对各个区域的各类污染因素进行精确分析溯源,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因素和输出因素进行调查监测,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管控措施及切断污染源,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及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支撑。根据污染源核实结果,编制污染溯源排查报告。成果满足《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需求。(三)主要工作:1、收集信息资料:(1)现有资料收集:收集项目相关土壤污染现状、污染源信息、农业种植及灌溉方式、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等资料和数据;(2)现场查勘:围绕受污染农用地和潜在污染源,现场查勘并访谈乡镇及村干部、村民,利用快速检测仪筛查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3)开展必要的补充监测。如针对受污染农用地周边的废渣或水系底泥,开展重金属含量监测等;2、进一步研判:根据信息资料进一步研判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重点判断典型的水输入型、大气输入型、水/大气混合型耕地。3、进一步定性判断:针对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安全利用耕地,定性判断其历史污染成因及是否仍在延续,是否存在新的污染成因。厘清可以确定的、可以排除的及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类型。4、补充调查:收集农业部门作物、土壤等相关检测数据和历史检测数据,并对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等进行补充监测数据,根据检测数据估算不同途径(包括灌溉用水、大气重金属沉降及其他途径等)土壤重金属的输入通量,识别主要污染途径,监测指标以pH及超标因子为主;根据农业部门数据估算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输出通量(如地表径流、地下渗滤及作物移除等),为探索设定输入通量管控目标提供支撑。5、污染溯源:针对已识别的水输入型和大气输入型污染耕地,追溯现存污染源。根据区域基础情况划定排查单元;通过补充监测数据超标情况排查可能污染源,期间可开展必要的监测辅助判定;据此综合分析确定现存污染源。(四)服务标准:按采购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出具满足《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需求的报告及方案。(五)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时、按质完成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满足要求的《遂宁经开区南强街道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报告》,形成总结报告、污染源清单、污染源信息“一张图”等成果。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须包含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五份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支付方式和服务期限(一)合同定价方式:合同金额¥493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圆整,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价格体现,为包干费用,如项目前期准备相关费用(含项目投标、资料收集、现场查勘和人员访谈等),采样检测费用(包含监测设备费用),报告编制及咨询评审费用,其他费用(含保险费、食宿及差旅费、税金、管理费等)等一切费用的价格体现,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二)付款进度:完成全部工作,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三)支付方式:一次付清。(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以本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为准。如出现未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4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徐能黄次地址:遂宁经济开发区明月路151号开户银行:账号:2025年6月20日签订时间::乙方: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02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德阳东大街支行账号:2305363109020175308签订时间:2025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耕地重金属溯源排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