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Co2激光器主机系统 医生激光防护镜 病人激光防护镜 激光警告牌 吸烟机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2025)



合同编号:204048202500007_001

合同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多功能妇科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2000411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多功能妇科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7号

联系方式:18553262205

供应商(乙方):山东九州通顺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3号楼103户

联系方式:1339639566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0

合同金额:107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规格型号:LigenesisMC3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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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多功能妇科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0411合同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041101甲方(采购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乙方(供货单位):山东九州通顺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日期:1/23经甲方采购流程,确定乙方为甲方本合同采购项目的合同供应商,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货物(设备)和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设备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概述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见下表:序号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多功能妇科光治疗系统)武汉镭健武汉镭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Ligenesis-MC30套11070000.001070000.00设备的型号、标准、配置、质量等详细要求见双方采购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二、合同金额因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货物和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款金额(含税)如下:人民币(小写):10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元整三、设备运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合格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进行试运行。经试运行,不迟于合同签订后80日内合格通过甲方验收。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采用乙方免费送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和保险等,将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全部运输费用及损毁等货物安全风险由乙方负担。四、包装2/23设备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设备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以保障和满足设备运输、装卸、存放、防水、防潮、防晒、防尘和安全所需,包装费用和包装不当发生的货物设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拆解后的包装拆解物归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置。但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五、设备到货及安装1.设备发运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预计到达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再安排发运。如甲方对到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则双方按照甲方意见协商确定。2.设备发运前,乙方应指导并核查确认甲方对设备存放和安装、运行所需的外部条件已符合要求,外部条件包括:(1)现场通电、通风、通气、网络、上下水条件;(2)场地面积、承重;(3)环境要求;(4)人员资质要求;(5)前期必要的基础施工(如有);(6)其他乙方和甲方认为需要的外部条件。3.设备到达现场后三日内,乙方通知甲方并组织双方进行开箱初验,初验设备相符后,乙方安排具备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始进行设备安装。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人员的资质证明或说明。安装工作应在设备到达现场后7日内完成。对于不需要安装或甲方普通工作人员能够完安装的设备,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授权甲方自行安装。六、设备调试及验收交付1.医疗设备验收按照医院《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执行。2.设备安装完毕后三日内,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调试。3.乙方将设备调试完毕至具备正常运行提交后,乙方指导甲方进行实际试运行。凡合同总金额为伍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入试用期后,需经使用科室试运行(使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试用期内若使用科室发现设备使用中存在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装备器械科,由装备器械科协调处理。3/23经试运行无明显质量问题,甲方对质量认可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如试运行期间出现质量异常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选择的以下方式“调试、或更换新货物、或解除合同退货”进行处理。如甲方选择调试或更换新货物的,乙方应当在合同供货期限内履行,且试运行期间重新安排计算。如甲方选择退货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预付款等全部款项,并在款项退还后10天内自行将货物取回,逾期则乙方按照合同价每天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保管费。与乙方供货不合格相关的甲方和乙方在供货和安装试用等方面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具备验收条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付延期,乙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经甲方同意可将交付期限相应延后。七、付款方式1.付款进度: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按照以下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如需供货期的货物,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履约部门)提供全额发票以及合同金额的10%的保函(保函期限不少于90天)方可付款。2.结算信息:(1)甲方开票信息户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税号:12370200MB2522689N开户行:中信银行延安三路支行帐号:8110601012001748461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7号联系电话:82028092(2)乙方收款账户户名:山东九州通顺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路支行4/23帐号:802190200951701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3号楼103户联系人:宋沅柒联系电话及邮箱:17664097250、874329478@qq.com纳税人识别号:91370222MAEE5E3Y8D3.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4.发票乙方须在甲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前将全额发票送交甲方,用以甲方办理相应财务请款手续。在甲方后续支付其他每期款项时,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与该期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款收据提示甲方付款。乙方延迟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或收款收据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如本合同款项系财政资金,则甲方付款须满足财政付款条件,如因财政拨款未到位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5.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货款收款权益转让他方。八、培训设备调试完毕验收测试前,乙方应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对甲方设备使用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要求为:在甲方现场免费提供现场、场外安装及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培训,保证所有上岗人员能够正确操作,熟练掌握设备的各种功能(包括耗材等)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使用人员完成简明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的制定。如法律规定设备使用人员须通过专项考核或取得相关证书的,乙方应承担费用安排相关培训和考核,使得甲方使用人员取得相关资格。九、质量保障本设备的质保期为4年,自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且甲方投产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质保服务,包括免费例行检修维护、故障维修、故障部件更换或全设备更换、易损件更换、免费软件升级等。具体质保措施、响应时间等详见合同通用条款和其他附件等规定。5/23如国家法律和其他规范文件对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比本合同约定期限更长,或质保服务标准更优的则从其规定。如质保服务系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指定售后机构承担的,则质保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与厂家和指定售后机构共同承担。第十条、联络与通知双方邮寄地址和合同项目联络人信息如下:甲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联系人:装备器械科王亮联系电话:82028179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一路7号乙方:山东九州通顺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宋沅柒联系电话:17664097250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3号楼103户第十一条、其他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包括合同款)和义务转让他人。2、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处理的,均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本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合同所附“合同通用条款”和其他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适用“合同通用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6/23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合同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采购合同。本“合同通用条款”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合同未约定事项适用本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采购合同书及附件和合同通用条款b.招标文件c.中标人投标文件d.中标通知书e.投标书面澄清或承诺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上述文件存在含义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一般而言,其优先适用顺序如上述所列以在前的为效力优先。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如因乙方存在违法违约应对乙方扣罚情况,则甲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款项。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下所有条款。7/231.4“甲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安装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1.5“乙方”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1.6“设备”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包括设备主机、辅机、备品、备件、随机易损易耗件、配套器具、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合格证照、包装等,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7“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第三方知识产权使用权资料。1.8“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装所需的器具、辅材(包括连接管路/线路/固定/密封/包裹等器具材料)、人工、调试耗材和合理损毁等,均由乙方负担。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双方检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指标后,甲方作出接受乙方提供设备的确认。验收交付甲方之前,设备的安全风险责任归乙方。1.10“工程”指对本合同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相关合理的前期准备施工等相关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工程。2.技术规格要求2.1乙方应根据供货要求、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承诺等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服务和质保期服务。2.2本合同项下提交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应不低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同时应不低于国家标准以及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标准。8/232.3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证照,以证明该设备的生产、进口、质量、销售等符合国家规定,包括乙方的医疗器械生产和/或医疗器械经营证照。如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包括放射辐射类设备)的,乙方应提供和协助甲方在验收和投产前办理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项和行政许可手续,除另有约定外,相关质检、测试费用由乙方负担。2.4如技术资料和设备相关字符系外文的,乙方应在设备交付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2.5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价格成本3.1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制造购置和软件及由第三方提供配套的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保险、测试费、培训费等)和责任成本。除合同价款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额外收取任何费用。设备涉及的第三方产权和权益,由乙方负责获得相关权属并承担全部成本和费用。3.2验收费用3.2.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设备验收前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交货场所进行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如合格和验收评价需要第三方提供专项检测或评估的,除另有约定外,第三方费用由乙方负担。4.履行期限更改4.1任何一方如需更改约定的履行期限,应在原定时间前至少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在此种情况下,履约时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作相应修改。如乙方提出的修改甲方不同意或双方修改意见不一致的,则乙方9/23须按照甲方意见执行。乙方申请更改履约期限导致履约期限违约的,甲方同意乙方更改不表示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违约责任。4.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同设备发运、送达、检验、安装、验收等方面的延期且构成违约的,除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但如因可归因乙方可控因素,包括其所委托的承运人过错造成的延期,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设备包装、装箱和装运标记5.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设备包装均由乙方负责,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防止受天气变化的影响,并能保证设备运输途中的安全。5.2每件包装在适当位置应标注下列字样:(1)装运标志;(2)收货人;(3)箱号;(4)毛/净重、重心、吊装点;(5)装箱尺寸(长×宽×高);(6)目的地;(7)防腐防潮标记;(8)合同设备名称;(9)根据履行合同需要而应标注的其它的事项。5.3根据合同设备的特性和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的外包装应以适当的装运图解标示“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信息。5.4设备的每件包装均应附上:装箱单、质量和数量证明各两份。5.5对设备的装卸、安装有特别要求的,应在设备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提出警示。5.6如无特别约定,合同履行完成后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包装。6.开箱初验6.1除双方另有约定无需双方共同验货外,本合同设备到货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指派双方代表在设备到货之日或次日共同进10/23行外观验货和开箱检验。如外观验货或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有缺货、损伤、破损或与装箱单不符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则甲方和乙方代表应当场作出书面确认。除甲方原因外,乙方应对上述的缺货、损伤等承担责任(包括承运人等原因所致),包括补足、更换全部设备、更换短缺或受损部件等。乙方承诺补充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质量合格的产品。6.2对合同设备外观验货和开箱检验等初验存在的任何短缺、缺陷和损坏,乙方应在开箱后15日内免费替换或补足,如构成逾期合格交货的,还应承担违约责任。6.3开箱初验通过后,乙方方可开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7.安装、质量验收和交付7.1设备安装7.1.1合同设备的安装由乙方负责,遵守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遵从甲方管理。7.1.2双方应各指定一名工程负责人,在工程进行时及时协调工程进度和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1.3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应提前通知和指导甲方做好应准备好安装环境和条件准备,乙方在甲方协助下进行技术性巡视,以确认安装地点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如安装地点未能达到安装要求,双方应另行约定安装工作开始时间。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安装环境和条件,履约时间将按甲方实际完成所逾期时间做相应顺延。7.1.4如因乙方安装施工不当造成设备(系统)或甲方原有设备(系统)、资产等损坏,影响甲方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该责任不因乙方履行保修或维修义务而免除。7.2质量验收11/237.2.1验收测试在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成且完成试运行期限或例次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测试通知后30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进行。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验收测试前7日向甲方提交详细且甲方提前审定认可的书面测试计划和时间安排,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验收测试计划后作好设备的验收准备工作,按时组织参加验收测试。7.2.2验收测试由双方人员及邀请专家共同完成,并记录和签收验收测试的所有结果,包括全部设备软硬件的数量清点和质量与技术性能的测试、技术资料和权属证书查验等确认和移交事项。验收合格后,双方应于验收测试通过后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单》,确认合同设备系统正常运行。7.2.3如经验收测试查验,合同设备无法达到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事项,则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包括调试修正、更换部件、更换新货物等以达到合同和技术要求。如验收不合格致乙方逾期合规交货的,乙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3验收测试合格,双方办理设备的正式交付手续,双方验收测试后签署的《验收合格单》作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交货及安装义务的依据。自验收移交之日起,设备风险责任由乙方转归甲方负责。7.4对于验收事项简单的设备且设备试运行期间无明显异常的,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经甲方同意,可由甲方单方测试无异议后直接签署《验收合格单》。8.培训乙方须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需求,提前做好培训计划,在安装调试完毕之前,在甲方地点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确保培训后甲方人员能掌握设备的使用及必要的日常维护技能,如甲方人员须获得相关培训或考核资格方可使用设备的,由乙方负责提前完成培训和资格获取。9.质量标准9.1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设备为全新未曾使用的合格产品,证照(行12/23政许可类)齐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规格、质量和技术特性,遵从相关国标、部标和行标。如系进口设备,则进口质检和海关手续齐备,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交货时,其生产时间不超过12个月。9.3如验收投产前国家对强制质量标准作出修改的,则本合同适用调整后的新标准,乙方应当按照新标准供货。9.4如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且需要第三方评定或鉴定的,则相应费用由乙方预付和承担,乙方怠于支付则推定存在质量缺陷,乙方承担相应不利后果。10.安全生产10.1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试运行、验收、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均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甲方状况在保障安全消除危险隐患前提下开展工作,保障各方人员和财产安全。如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2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成本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人员在甲方医院等区域内履行职责,均属于乙方职务活动,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则一律由乙方承担工伤责任,无论甲方是否存在过失或设施是否存在缺陷,甲方均不向乙方或/和乙方受损人员承担责任。如甲方先行向乙方人员等承担责任,则该责任最终由乙方负担并全部补偿甲方。11.质保和售后义务乙方知悉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设备系重要医疗设备或医用物品,如存在质量瑕疵可能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包括医疗损害和其他损失。乙方承诺将切实保障本合同设备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按以下规定承担免费质保和售后义务:11.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对货物承担免费质保责任,包括定期检修和故障处理。质保责任如乙方交由其指定机构或由生产商承担的,13/23乙方对质保义务的履行后果与生产商和实际承担机构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如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能够证明故障系甲方过失所致,则乙方不承担免费质保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根据甲方请求按质保期满届满后的维修规定对设备予以维修,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修更换部件的成本费,人工费和技术费免收。11.2质保服务--定期检修:质保期内乙方应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检修保养周期通常为一年四次,但对于小型低值设备(主机货值30万元以下)且货物设备运行正常且甲方明确表示不需要定期检修服务的,乙方可不进行定期检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没有履行定期检修义务,在没有造成损失情况下乙方每违约一次则按照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损失则按照损失金额的120%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1.3质保服务--故障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包括部件辅件等),甲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维修/函件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或其他负有维保义务的服务机构,以下同),乙方在接甲方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该规定时间内修好的乙方须免费提供备用设备或备用备件,保障甲方业务需求。如不能在24小时内修复的故障设备,适用以下条款规定。11.3.1合同设备货值不满100万元在验收后12个月内发生故障的,或合同设备货值在100万元以上但在验收后6个月内发生故障的,除甲方同意更换部件或维修外,一律由乙方在甲方申报故障后15天内为甲方整体更换全新设备整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故障货物不做维修处理,由乙方在新的货物按照供货流程验收合格并投产后,由乙方自行收回。合同设备货值不足100万元,如在验收后12个月后发生故障的,或14/23合同设备货值在100万元以上在验收6个月后发生故障的和其他甲方同意维修的设备故障,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复至正常。如10个工作日内未能修复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予以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或要求乙方免费为甲方更换全新货物,乙方应在15日内更换全新货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不能修复连续或累计超过20天,乙方应当按照每天货值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更换全新整体设备。11.3.2乙方如不能按期更换合格新设备的则按照货款总价每天千分之一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拒绝更换新设备或逾期20天以上仍未向甲方合格更换新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10天内向甲方退还全部已付货款并按照货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故障货物在乙方向甲方付清退款和违约金后的十天内由乙方自行收回。11.3.3因故障更换的新设备,按照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交付标准货物交付,新货物的质保期从新货物验收交付之日起重新计算。11.4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发生故障且因甲方需要紧急修复且乙方不能及时维修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更为便捷迅速的机构予以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担。如质保期内设备故障乙方超过维修期限不能修复的,甲方亦有权邀请其他机构予以维修,乙方承担实际维修费用并按照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5质保期届满后的故障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终生维修。乙方应当保证设备运行所需的耗材、配件供应和质保期满后对货物的维修维护保障,除另有约定外,维修费用仅向甲方收取配件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对配套耗材/维修配件,乙方应至少保障验收后十五年内的足量供应。如乙方或生产厂不能维修或不能供应配套耗材或配件则应赔偿甲15/23方因设备不能运行的货值损失,货值损失按照设备财务折旧价值的120%计算,最低不少于合同价款的10%。11.6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适合且乙方具备软件更新升级可能的,则乙方免费为甲方货物进行软件升级。11.7乙方终生免费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维护咨询和指导,必要时应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指导。11.8如设备为进口设备且技术资料为外文的,则乙方另行免费向乙方另行提供该设备的中文全套译本,包括《维修手册》、《使用操作手册》以及其他资料等。以上技术资料属于验收交付物品,在验收时同设备一并交付甲方。11.9乙方或设备生产商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免费或增值服务,包括保修期内和保修期结束后的维护、检修、配件赠送、培训、新增或升级软件等,一律向本合同甲方免费提供。11.10对按照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召回的医疗器械,双方权利义务除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外,如属于符合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双方优先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11.11质保期内,乙方承诺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即开机率不低于98%。如超过该期限则根据故障停运天数按照每天货值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故障停运时间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以上期限按年度分别核算。12.违约责任12.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全部合格交货或未按期合格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给付违约金。超过20天仍不能提供全部合格设备和/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退还已收货款(如有)并按前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另按合同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解约违约金。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供货义务16/23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2如因乙方和/或乙方人员原因或/和货物质量瑕疵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则乙方向甲方和其他受损者承担赔偿责任。12.3甲方因乙方合同义务履行瑕疵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差旅费用和律师费用。12.4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均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设备货物在向甲方验收交付之前因不可抗力受到损失,甲方不向乙方承担给付货款或损失赔偿或补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且经乙方提示后仍逾期付款超过6个月以上的,按银行贷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甲方承担的逾期违约金(或逾期付款利息等)累计最高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12.6乙方承诺其提供甲方的货物和资料均真实合法,不存在假冒伪劣。如乙方提供虚假货物或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情况(如走私、未合规获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批件等存在虚假),则乙方须按照合同价款的二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民事责任损失和行政处罚损失等。12.7本合同签约各方在签署前均完成内部批准。如因内部未批准或不具备本合同履约资格或其他单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违规方,按照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2.8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存在违法情况或存在严重失信、供货质量低劣或履约存在其他明显违约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各类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资格,取消期限由甲方确定但至少三年。12.9其他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有效规定执行。13.廉洁条款17/23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对方以及对方关联公司和或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现金(包括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财物(包括贵重礼品)、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为其谋取个人私利,否则,视为行贿,且行贿方属于根本违反合同。如乙方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涉合同总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乙方不当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乙方存在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且货物尚未验收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保留追究行贿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人员如向对方索贿或提出此类暗示,受到索贿要求或暗示一方的有义务向对方反映。14.知识产权1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权益,亦不另外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费用。甲方如因上述事项发生损失则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15.保密15.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5.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15.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等;15.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18/2315.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等。15.3如甲方特别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单独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16.税费双方依据法律规定相应承担各自应负担的税费,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17.不可抗力17.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17.2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9.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20.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9/2321.其他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附件1:配置明细附件2: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20/23附件1:配置明细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配置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Co2激光器主机系统Ligenesis-MC30台2脚踏开关:控制激光发射3医生激光防护镜24病人激光防护镜35激光警告牌/26中文操作手册/7吸烟机台性能以及指标:适用科室:压力性尿失禁、阴道前后壁膨出、外阴色素减退性病变等疾病的治疗,妇产科使用。我司所供产品功能:用于对人体组织的汽化、碳化、凝固和照射。激光类型:封离型二氧化碳激光器。激光波长:10.6μm士0.1μm。工作模式:多模,具有单次、重复、连续、多元聚焦模式能量:单能量10mj-120mj,无级连续可调。脉宽:90ms-999ms可调,间隔1-999ms。配置多关节导光臂系统,内置导光臂扭力平衡系统。多种出光方式:连续,定时出光。采用微纳光学输出技术。配置水冷、风冷双重控制冷却系统,保证设备持续待机指示光光束波长范围:650±20nm指示功率≥5mw;指示光调节范围≥20级,可调。半导体指引光线与10600nm手术光线同轴。21/23脚踏光电开关输出控制,输出反应时间:≤0.1秒。配置侧向、正向多元聚焦治疗手具。光斑范围:≤10*10mm,单工作光斑直径:0.1-0.8mm可调。智能切割深度9μm-400μm可调。吹烟功能:配置大功率吹烟气泵,可吹散工作中产生的烟雾,保持术野清晰。配置吸烟装置,降低组织颗粒散布到工作环境导致的危害内置设备实时自检系统:可实时分项检测设备状态,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内置系统报错功能,可远程维修指导、处理。具有静音脚轮,单轮承重≥80公斤。具备动态显示激光器温度的功能。具备自动记录激发次数的功能。10英寸触摸液晶屏,具备中文界面;屏幕可上、下调节,调节角度≥50°,方便手术操作。治疗手具妇科专用,具有阴道、外阴、宫颈专用的治疗手具。阴道、外阴、宫颈治疗手具具备金属材质、反复灭菌后使用的功能。阴道治疗手具具备3种规格,阴道治疗手具长度>170mm,直径范围22-30mm。具有超温保护功能,当有效辐照面的温度超过43℃,设备自动停止工作。22/23附件2: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一、乙方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季度至少上门回访、检修一次。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二、乙方在接甲方通知2小时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三、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四、售后服务地址及电话: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3号楼103户、1766409725023/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Co2激光器主机系统 医生激光防护镜 病人激光防护镜 激光警告牌 吸烟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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