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发射设备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蜂窝公众网移动通信终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2025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TC250809Y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2025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

三、项目编号

TC250809Y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2025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吉祥路100号
联系方式:13600085635
供应商(乙方): 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80-5号102
联系方式:024-88785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
1(项)
100,000.00
5,500,000.00

合同金额: 5,50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8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06月20日

合同编号:GDXHHZ202507B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东省2025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托方(乙方):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20X5、6、70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有效期限: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10月31日diin12委托方(甲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吉祥路100号联系人:谢幼异联系电话:020-83135959受托方(乙方):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80-5号102联系人:林兆楠联系电话:024-88785288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甲方组织制定广东省2025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购买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服务内容为: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5G终端(可支持2G终端、3G终端、4G终端其一或多者组合)及无线局域网蓝牙部分(包含任意频段无线局域网及蓝牙设备组合))型号核准测试服务第二条技术服务费计量1、技术服务工程量:按实际检测数量计量;2、技术服务费计算方法:技术服务工程量*单价(不超过标包限定总价)第三条技术服务方式按招标要求,利用投标时承诺的技术手段、方法和检测设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射频性能测试,并判定其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及后期技术服务。3第四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按实际情况实施服务2、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10月31日3、技术服务进度:按型号核准申请进度执行4、样品测试周期:在样品收妥且具备符合规定的测试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5、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甲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和质量要求。提交经乙方审查通过的全部检测报告(纸质或符合国家电子签章规定的电子文档)。第五条交付成果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进行测试,出具(本合同第一条)《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符合CMA认定的有关要求(如果乙方在投标时声明具备相关CNAS认可,检测报告同时应符合CNAS有关要求),报告内容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所有测试项目,并将符合模板的检测报告提交甲方。乙方应提供检测报告,测试结果统计、汇总等技术服务。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依照本协议交付的成果归甲方享有;(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背景资料;(3)甲方应及时、合理地接受乙方按委托内容规定形式交付的成果;(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5)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检查情况对乙方存在的不良行为记录给予暂停委托的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2)乙方应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3)乙方应合理、合规使用工作经费并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成果符合委托内容要求,同时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甲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4(4)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协议或在协议履行期间得知的与甲方或申请人及其测试产品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成果和保密信息;(5)乙方须同意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成本披露,并作为项目验收文件备查;(6)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本项目相关的验收、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不受服务期限限制。政府有关审计检查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第七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每型号单价见下表,本合同总金额不超过550万元(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在合同总金额内根据单价据实结算,在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期限内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乙方采用包干的形式,不再进行结算,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报酬或补偿。类型或频段单价公众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被测设备频段数量1-7个1万元(大写:壹万元)蜂窝公众网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被测设备频段数量8-14个4万元(大写:肆万元)蜂窝公众网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被测设备频段数量15个及以上5万元(大写:伍万元)2、支付方式:2.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330万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元)。2.2.满足下述2个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220万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1)乙方向甲方提交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2)乙方提交甲方认可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40%的银行保函(无条件承兑,有效期应超过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3,合同到期组织专家验收,确认项目完成情况及合同完成金额,如有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或因违约产生违约金的,乙方须将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款项及违约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回甲方指定账户。经甲方确认后,退还乙方金额为合同总金额40%银行保函。52.4.乙方应当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前15个工作日内主动完成更换保函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在保函期限届满前3个工作日内全额兑现该保函,直至乙方提交新保函后方退还兑现款项,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5.甲方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第八条工作成果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1)根据甲方委托,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相应的标准要求完成全部测试项目的测试,提交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及有关全部资料的电子文档)给甲方存档,并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受理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资料;(2)提交结算资料(检测工作量、型号列表等材料);(3)接受委托单位或申请人关于报告的质询或咨询等后期技术服务。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提交的检测报告合格且符合标书要求。3、自合同到期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第九条项目管理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谢幼异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林兆楠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项目联系人应及时将甲方的要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传达给乙方项目联系人;2、乙方项目联系人应于24小时内将甲方的要求传达给项目组并及时向甲方项目联系人提交各项报告。3、如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成果归属和分享1、成果归属: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完成所有的成果归属于甲方。2、成果转让和使用:在没有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协议项目产生的成果,不得公开、公布使用。63、乙方保证交付的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如乙方交付的成果侵犯第三方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若因此导致甲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信用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退还不符合规定相应的合同款项并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逾期服务部分对应的合同费用并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提交的成品不符合本协议以及双方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因整改超过协议约定期限提供服务或成品的,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因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退回甲方支付的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本合同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相关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等;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指控时,损失亦包括甲方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6、乙方应确保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职工、雇员或任何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第十二条免责条款71、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书面的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文件,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各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资金全额或部分退回。2、因不可抗力、政策、预算变化和调整,使本协议不能部分或完全履行,则本协议未完成部分或全部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各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第十三条保密1、一方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2、对申请人申请进行型号核准测试的设备、数据及检测报告等信息乙方不得泄露,若因泄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损失无法估计的,按本合同总价的20%计算。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4、此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中止、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六条通知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以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达到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第十七条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82、本合同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并视作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曲晓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21年6月20日日期:202年6月20日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沈北支行银行账号:3602000909001892868银行账号:999020543710603账户名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账户名称: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电发射设备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蜂窝公众网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