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材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 教材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创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11101000022060878
五、合同编号:11N45786782720258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教材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97000
97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吴潇涵
联系电话:15909934167
传真:/
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奋进路1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副本巴音郭楞红旗技工课程微课拍摄合同(2)(1).pdf
《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教材联合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项目合同(11N45786782720258202).pdf
《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教材联合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项目合同2025年月日甲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建设街道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吴潇涵联系方式:15909934167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建设街道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乙方:新疆创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宋亚南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368号一号楼二楼联系人:宋亚南联系方式:18409913715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368号一号楼二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地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教材联合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项目达成一致约定,特签订本合同。一、定义1、本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教材联合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项目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改、补充和附件。2、知识产权: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任何程序、设计、发明的专利权,商标、商号或其他形式的商业标记等。3、保密信息: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合法拥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该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保护。在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甲方产品数量、价格、清单、配置及甲方客户信息。4、补充协议:指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涉具体课程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中的该条款为准。二、合作内容序号建设模块建设内容单位数量1教材开发及配套文本材料建设配合学校进行开发制作《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教材、学习任务分析表、教学活动策划表、学习任务考核方案、学习任务工作页、学习任务信息页、工学一体化教案、工学一体化教学课件套12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配合学校进行开发制作《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在线精品课程套1交付时间:2026年2月20日前交付。质量保证期(免费维护期):两年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素材资料且甲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有关文字、图片以及视频资料均合法合规,无政治性错误,不会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2.甲方负责协调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与乙方协商确认视频制作时间及制作排期,并保证按照排期制作课程,如制作时间临时调整,需提前2个工作日与乙方沟通确认时间。3.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成品视频并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甲方负责对视频内容,视频制作质量及政治方向等进行审核验收。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服务费用。5.如本合同项下拍摄地点及/或后期制作地点位于甲方或第三方内,甲方应协调乙方人员、设施设备进出,以及开展本合同项下课程录制的便利条件。6.甲方提出的满足此项目建设的其他合理要求。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双方约定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制作工作,以便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2.乙方应安排专业制作团队、培训专家与甲方或课程主讲老师对接,制作团队需保证与课程主讲老师之间顺畅沟通,或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的培训专家完成培训指导业务。3.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有关文字、图片以及视频资料均合法合规,无政治性错误,不会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合适资源的条件下,乙方配合甲方将教材内容中涉及的必需的图片、视频等资源完善完毕。如果乙方违反本款所述保证,所造成争议及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预期收益、律师费损失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下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小样、完整音乐、音乐声音母带等)作为商业用途。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以及视频成片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视频完成时间,向甲方交付成品视频,并在交付后提请甲方进行验收。6.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开票信息由甲方提供)后甲方付款,未收到发票甲方有权拒接付款。7.乙方应就本合同项目下《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课程相关素材资料及成品严格保密、禁止任何外泄。8.乙方应确保在合同执行期内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询的ISBN,涉及到作者署名与甲方协商确定。五、服务费用及支付1.本合同具体服务费用如下:本次制作服务费用总计为97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元整),遇本合同未提及的其他服务,需要产生费用的,双方另行协商。2.付款方式如下: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确认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制作费用,即¥:291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壹佰元整);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学校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50%费用,即¥:485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伍佰元整),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学校出具验收报告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剩余的20%费用,即¥:19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肆佰元整),验收时间,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确认一致,以上各期费用,均在最终用户向甲方支付以后,双方予以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等额正规发票。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新疆创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368号一号楼二楼电话号码:1840991371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银行账号:65050188865000001773开户行行号:105881000735六、保密条款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失效、解除、终止等任何事由而免除。一方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应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上述禁止不适用。但如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被要求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于采取任何披露行动前书面告知另一方。七、知识产权条款课程制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所有。乙方必须尊重和保护该等知识产权。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违反承诺或保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2.如因甲方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单方面取消项目合作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预付款(如有)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就其于本合同终止前对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全部合理费用。3.如因乙方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单方面取消项目合作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追回预付款(如有)并要求乙方对甲方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已发生的项目成本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额5%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拍摄制作的视频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应在限期七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乙方限期七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支付款项,已发生的项目成本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额5%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或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2.双方为解决争议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用、公证费、强制执行费用、评估费、保全费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十、通知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发至本合同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且上述送达地址适用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公证、仲裁各个阶段,以及非诉时的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送达。2.法院、公证机构等将前述通知、法律文件、诉讼(公证)文书寄送该通讯地址亦视为送达。3.如果拟接受通知的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4)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十一、其他条款1.甲乙双方承诺其均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拥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或授权,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代理人均已获得签订本合同的充分授权。2.本合同约定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条款相冲突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3.乙方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工作延误,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5%承担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费用。乙方若违约,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4.本项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履行不完全、履行不符合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侵权等,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并按照合同总价款5%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容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6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新疆创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7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合同编号:11N457867827202582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供货商(乙方):新疆创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教材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品牌:,型号:,描述:为顺应职业教育数字化发展趋势,满足汽车相关专业教学需求,提升教学质量,计划采购“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数字化教材和在线精品课程”,为师生提供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满足开展一体化教学实际需求。1次97000.00合同总价(元)97000.00合同总价(大写)玖万柒仟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三、货款结算1、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预付款,计¥29100元(大写贰万玖仟壹佰元整整);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计¥48500元元(大写肆万捌仟伍佰元整整)。③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学校出具验收报告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剩余的20%费用,即¥:19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肆佰元整),验收时间,双方协商确定。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1/4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四、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五、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七、货物包装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3、/八、货物交付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2、交货方式:双方协商决定3、收货信息:(1)收货人:吴潇涵;手机号码:15909934167;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建设街道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4、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6、九、安装与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在线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7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2/4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6、/十、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2年,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4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2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2、/十二、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4)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0.5%的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3%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在线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0.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6、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7、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0.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十三、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十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43、/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5、本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公告。6、/(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88865000001773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材开发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服务 教材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