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巩留县第三小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巩留县第三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巩留县阳光图文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巩留县第三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61101000022292424
五、合同编号:11N58292607F2025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3756
375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巩留县第三小学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8994101692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牛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8292607F20254201).pdf
合同编号: 11N58292607F20254201采购单位(甲方):巩留县第三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巩留县阳光图文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巩留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巩留县长城科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巩留县长城科技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巩留县长城科技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合计1母婴室:主题墙—关爱母婴为爱护航(1.5cmPVC+0.3mm亚克力水晶版,设计,送货安装,)块150×5601235623562母婴室:管理制度(1.5cmPVC+0.3mm亚克力水晶版,设计,送货安装,)块150×340114001400合计叁仟柒佰伍拾陆元整3756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按照要求设计制作四、支付信息: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巩留县阳光图文工作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巩留县幸福南路财政局综合楼下门面电话:电话:189993802111899938021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留县支行行号:103899511101103899511101账号:账号: 301110010400156653011100104001566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