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91101000021112129
五、合同编号:11NMB1B239682025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室内文化氛围营造,文化氛围营造设计方案,灯箱、展板,画册、折页、单页,礼品设计,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及不锈钢焊接制品
详见附件
项
1.00
1980
19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18909906360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世纪大道600 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B2396820253001).pdf
合同编号:11NMB1B23968202530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绶带制作8条;高级消防员晋升视频拍摄、制作及剪辑--施工条件:日间施工,服务周期:周期,交付时间:其他,安装方式:实际情况,产品材质:所需材质1项1980.001980.00合同总价(元)198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玖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一)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交付期限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2.交付期限以甲方具体安排时间为准。(二)施工地点及相关技术要求:1、乙方提供技术效果图制作;2、甲方按照乙方的时间要求提供相关制作文件;(三)材料的检验方法双方到制作现场共同检验、验收。(四)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工期乙方制作到位后通知甲方到现场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1天。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在质保范围内。(五)付款时间及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由甲方以支票或对公转帐的方式一次付清项目款给乙方。(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2种方式解决;1、提交克拉玛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2、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二、开票及付款方式所有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后,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款100%,乙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给甲方。三、服务条款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制作工期:3个工作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区蓝创文化传媒工作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303138303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胜利路支行账号:账号: 8820210041882000001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