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设备采购合同—河湖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
三、项目编号: 2540SUMEC/ZWGG2074
四、项目名称: 河湖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025-85829563
供应商(乙方):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68号
联系方式:152019215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湖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EP2000
主要标的数量:1套
主要标的单价:2466800
合同金额: 246.6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1月1日前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盖章)设备采购合同—河湖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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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污染场地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试验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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