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隧道设施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CFCG-GDGZ-20250013

二、合同名称

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CFCG-GDGZ-20250013

四、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98号
联系方式:020-34867002
供应商(乙方):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一街2号1栋1101房
联系方式:137110102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
1(项)
22,413,273.75
22,413,273.75

合同金额: 22,413,273.75元,大写金额:贰仟贰佰肆拾壹万叁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7日至2028年07月06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2025年06月23日

合同编号:DZYH-CSDL-202527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服务合同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乙方: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19日-1-服务合同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乙方: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采购文件[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50013]、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该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第一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1.1关于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1.2关于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给乙方的中标通知书(附件1);1.3关于招标项目,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上述文件中的表述有冲突之处,以上述文件顺序列前的文件表述为准。上述文件中的表述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第二条甲方授乙方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乙方保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合格的服务。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计划安排资金为人民币22413273.75元,中标下浮率为2.10%。甲方不承诺一定能安排具体多少金额的工作量给乙方,而是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如维修的必要性,乙方资质、任务量多少、工作表现情况、考核情况等),工作量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养护费采用经财政预算评审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价以综合单价×工作量×(1-中标下浮率)的费用结算。项目养护费结算价=财政结算评审价。服务期限:三年(从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负责对甲方管辖内城市道路东南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设施的养护工作,养护里程约28.894公里(详见附件3《道路桥梁隧道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隧道、人行过街、无障碍标志牌、路名牌等设施的日常养护、保养维修任务(含挖掘修复)、应急抢险任务、区政府交办的任务以及协助监理单位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和-2-协助路政巡查等甲方安排的工作。养护范围和服务内容具体以甲方接养实际情况为准。第四条协议采购程序4.1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乙方负责甲方管辖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项目(东南片区)的养护工作,每季度甲方对乙方进行养护服务质量考核,甲方有权根据养护实际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以甲方季度考核书面通知为准。季度考核70分或以上为合格,若乙方季度考核低于70分,甲方将扣减其当季服务费的10%。对于全年有2次或以上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养护单位,甲方将取消其后续养护服务资格,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详见附件2:《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4.2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事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也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应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4.3执行的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及使用材料的要求4.3.1服务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规范执行,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范要求(若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1)《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2)《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DBJ440100/T22-2009)6)《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7)《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8)《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外部作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9)广州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和安全措施设置》4.3.2养护项目质量控制标准:日常巡检、养护工作符合相关养护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或以上。乙方的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在养护过程中未按相关要求和规定落实相关做法和措施或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将要求停止养护服务或对不合格的服务内容进行整改,乙方必须立即执行,直至相关工作满足要求、质量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3-4.3.3使用材料的要求4.3.3.1养护项目应按原样恢复为原则,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选择与原来相同或相似类型,且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或试验报告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符合要求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4.3.3.2养护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养护服务要求,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或质量问题的,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由d乙方承担损失;4.3.3.3养护服务中,养护项目工作量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否则不予认可;4334养护项目中使用的砼预制构件,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厂家方可订货使用。4.4服务要求:4.4.1作业时间要求4.4.1.1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均为义务信息员,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项目负责人及乙方指定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对收到的投诉、交办函,或发现对影响交通,行人行车安全的设施病害,需及时反馈给甲方,无论白天或黑夜发现,乙方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场施工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遇突发事件时需及时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以便快速协调处理。4.4.1.2一般性路面、桥面、隧道等病害,若对交通影响较大,乙方应安排夜间施工。4.4.1.3交通组织措施和申报工作,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给予协助。4.4.1.4养护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进行养护施工,现场按交通法规要求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因养护施工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4.4.1.5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创文、迎检、恶劣天气、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抢险等特殊时期,乙方要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及应急工作。4.4.2人员配置要求4.4.2.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巡检工作分为城市道路(含隧道)日常巡检和城市桥梁日常巡检两部分。(1)城市道路日常巡检: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和广州市《城-4-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16-2008)和相关规定执行。(2)城市桥梁隧道日常巡检:根据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16-2008)和广州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DBJ440100/T22-2009)和相关规定执行。4.4.2.2为切实做好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乙方须安排专职巡检人员,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协助配合监理单位的日常养护巡查和协助路政巡查工作,并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4.4.2.3拟派养护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或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市政或道路或路桥或桥梁或桥隧或交通土建或施工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员C证:团队其他人员应具有(市政或道路或路桥或桥梁或桥隧或交通土建或施工管理专业)相关专业证书。4.4.3乙方应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的应急抢险责任,编制项目安全抢险应急预案,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建立稳定的应急抢险队伍,确保人员、机械及车辆能按实际情况随时服从甲方指挥和调配,提高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响应措施符合国家《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达到国家标准(GB/T37228-2018)。乙方需配备满足道路、隧道积水抢险需要的大功率抽水泵(龙吸水)等机械设备,否则甲方有权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4.4.4机械设备要求:乙方须承诺配备与本养护项目相符合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路机、沥青摊铺设备、道路灌缝机、铣刨机、防撞车、高空作业车、大功率抽水泵(龙吸水)、千斤顶)。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机械在实际施工中必须使用,如发现不使用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4.4.5场地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在番禺区内设置办公场所和设置储备养护服务所需的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的养护基地,以满足养护工作需要,并接受甲方检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视作违约处理。4.4.6养护任务以监理单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城市道路管养系统上发起任务单之日起至甲方审批完成确认为止。4.4.7若涉及新接养项目的,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或工作表现情况,或考核情况,或乙方资质)调整养护范围,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4.5项目款计量与支付4.5.1项目款计量-5-4.5.1.1本项目结算方式为:经财政预算评审的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4.5.1.2养护项目由乙方或监理单位编制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4.5.1.3养护项目数量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且单项服务预算不超100万元,同时由甲方、乙方、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经确认的养护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合同服务期满后送财政结算评审,养护项目结算价=财政结算评审价。4.5.1.4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采用经财政预算评审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价以综合单价×工作量×(1-中标下浮率)的费用结算。综合单价中有的项目,乙方直接套用,若综合单价中没有但有类似的可相应调整后确定单价,若综合单价中没有又没有类似可套用的,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甲方确定),其综合单价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八册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的材料价计算。综合单价一般不得修改,只有在养护项目实施时,若《广州地区建设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材料价高于综合单价预算材料价的10%(含10%)时,材料价才能按养护项目实施时的《广州地区建设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材料价进行调整。4.5.1.5养护项目结算书必须按经财政预算评审的综合单价进行编制。若常用项目没有的按上述第4.5.1.4条约定编制预算,若《广州地区建设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所用材料的,可参考周边城市的信息价或市场价确定,水泥砼、沥青砼分别按商品砼和商品沥青砼单价计价。若养护项目所涉及的清单无定额可套用,可参考周边城市维修定额或市场价格作为结算资料编制的依据。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省市区有关部门发布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新规定,将参照新规定执行。按以上约定计算结算价后乘以(1一中标下浮率)计算,取下浮后的费用结算。养护项目结算必须经区财政评审,养护项目结算价=财政结算评审价。4.5.2项目款支付4.5.2.1乙方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后,甲方按年度财政计划安排资金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4.5.2.2日常养护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由乙方将上季度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编制养护项目结算书,结算书经甲方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暂定结算价的90%(在每次养护服务费支付款中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暂定结算价=经财政评审综合单价×实际工作量×(1-中标下浮率),若发生考核罚款,则按约定扣除罚款后支付养护-6-服务费:养护项目结算书经财政结算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注:1.每次支付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请款材料及正式有效发票,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支付,乙方迟延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甲方支付费用的时间顺延。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①合同: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③中标通知书;④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按照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格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6其它要求4.6.1乙方应在整个养护施工期间,对其为本项目工作的雇员投保工人工伤事故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雇员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等工作。乙方雇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应遵守当地最低工资规定,乙方与雇员的工资纠纷与甲方无关。4.6.2养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交通安全设施、文明施工措施、保障周边建(构)造物的安全措施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按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相关费用包含在项目总费用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必须保证合同规定项目范围内所负责养护维修的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性能完好,如因上述设施性能不好或施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足而导致出现第三者责任(人员损伤、死亡或财物损坏),乙方除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4.6.3每项养护项目的总费用必须经财政评审,并按相关约定计算结算价,总费用包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全部责任,即包括所有养护施工机械费、劳务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规费和利润,以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4.7验收要求4.7.1乙方做好养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包括养护项目实施区域、养护项目实施前后的状况等照片和相关数据、签证等。-7-4.7.2甲方按照养护项目质量控制与验收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验收和评定,评定合格方可签认。4.7.3养护项目完工后未通过验收的,由乙方承担养护责任(超出验收时限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除外)。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修。4.7.4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养护作业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1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5.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资格范围应该享有的权利。5.3甲方对乙方的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行为有监督的权利。第六条乙方的责任6.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6.2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资格范围内按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供货采购流程参与。6.3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7.1乙方在合同有效时间内有应邀参与相应养护服务。7.2乙方中标并按合同提供服务后,按合同规定收取养护服务费。第八条乙方的义务8.1合同期内,如甲方需咨询乙方合同范围内的价格信息,乙方有责任如实向甲方提供价格信息。8.2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供货合同履约能力,若发生影响供货合同执行的情况,应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解决。8.3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检查。8.4乙方应按第四条的要求履行合同。8.5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及信息。第九条乙方保证9.1若提供的服务在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上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严重的缺陷,没有通过验收或在验收后一年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返工重做,并负责因此而造成的损失。-8-9.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以政府采购乙方等内容制作招牌及广告宣传。第十条违约责任10.1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取消其合同供应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继续赔偿甲方:(1)没有遵守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书的服务承诺,被甲方或市民提出投诉,经甲方核查属实。.(2)拒绝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检查。(3)给予甲方行贿,经核查属实。(4)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泄露本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的。10.2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约定项目范围内所负责养护维修的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性能完好,如因施工围蔽措施、交通组织工作不到位或施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足或违法分包而导致出现第三者责任(人员损伤、死亡或财物损坏),乙方除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10.3乙方违法分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或者分包后因疏于管理引发事故或纠纷的:(1)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擅自分包工作(或部分转让权利义务)的全额费用。(2)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此外,因分包(含违法再分包等)或部分转让权利义务等引起纠纷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10.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或将合同全部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况选择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注:上述行为将由甲方认定,乙方对甲方的认定不持异议。10.5履约保证金(1)乙方必须通过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方式为其中标服务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为100万人民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底作为依据),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评标报告中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替补。若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如养护保养质量不合格:未按要求准时进场,或中途退场,或无故拖延工期:未按要求履-9-行协助巡查任务和对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养护项目施工任务、挖掘修复项目施工任务、应急抢险施工任务和区政府交办项目施工任务:拖欠工人工资等),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与乙方解除合同。若因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时,由乙方赔偿甲方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的损失。本服务期限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2)乙方在养护作业过程中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甲方其他养护项目的投标,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10.6以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十一条组成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及主要条款(含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2、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3、中标通知书、《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4、投标文件及附件(含乙方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甲方与乙方的书面函件6、国家现行有关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7、采购文件(含答疑)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及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的要求实行服务,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及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本合同的附件。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天内以-10-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送相关部门,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第十八条联系方式本合同列明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双方同意以本合同列明地址作为通知的有效送达地址,一方通过邮递方式向另一方地址发出通知,自邮件妥投之日视为已经送达。邮件无人签收或拒收的,退回之日视为已经送达。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视为送达成功。双方同意以上述地址作为法院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等的诉讼文书,自法院邮件妥投之日视为已经送达。法院邮件无人签收或拒收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附件:1.中标通知书2.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3.道路桥梁隧道清单4.安全生产承诺书5.廉政协议(本页为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服务合同签章页)甲方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乙方名称: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2025年6月19日日期:2225年6月19E-11-附件1:中标通知书2025/6/1115:29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结果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50013广东程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受广州市思区地方公管理总站的委托,以公开招标采购的222127年度香思区城南路桥隧道没施护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O-GDZ-20250013)的评审工作已满结束,现确定如下单位中标(成交):6采购包号:2采购包名称:2025-2027年度香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护服务(东南片区)序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下浮率()1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210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大R日A-12-附件2: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养护单位考核评分表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项目内容满分评分标准备注项目社会责任履行情况(40分)内容案件办结情况满分20评分标准1、每季度投诉件数量备注特别交办事项完成情况201、未按业主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别交办任务,每次扣5分。本项20分,扣完即止。d履约情况(60分)管理架构、沟通协调、文明作业、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601、未按相关规范落实安全文明服务措施的,扣2分次:2、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未经交警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进场作业,每次扣2分/次;3、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指挥的,扣2分/次:4、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养护服务的,扣2分/次;5、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图纸或系统任务单方案进行养护作业的,扣2分/次;6、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到岗的,扣2分/次;7、本季度未能完成上一季度完成养护服务的验收,扣2分/次:结算资料未能在系统签证单审批后一个月内送财政评审的,扣2分1次;8、由于养护作业不规范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或被区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10分/次:10、养护服务过程中,操作不规范被市民投诉的,或不遵守夜间作业规定被市民投诉的,扣1分/次;11、养护服务验收不合格的扣2分/处,返工不合格的扣5分/处;12、现场养护人员着装不规范,扣1分/次:现场围蔽、警示标识不规范,每处扣1分/次;13、业主或监理组织的会议无故迟到的扣2分/次,不出席的扣5分/次;14、被发现偷工减料或压缩结构尺寸或水泥结构养生时间不足等,每次扣1分;15、应急(含演练)主要联系人电话一小时内未能接通的,扣2分次,接通知后一小时内主要人员未能到达现场的或机械设备在合理时间内未能调配到现场的,扣2分/次;16、业主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扣2分/次,规定时间内仍未改善的,再扣5分/次;17、未按时填报城市道路管养系统或未按时提交每季度总结(或业主要求的书面材料)的,扣2分/次;18、因拖欠工人工资出现投诉或信访事件的,扣5分/次。本项60分,扣完即止。合计100填表人签名:注:每季度对养护单位进行养护服务质量考核,季度考核70分或以上为合格。对于季度考核低于70分的养护单位,甲方扣减其当季服务费的10%。对于全年有2次或以上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甲方将取消其后续养护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合同,甲方有权根据管养实际调整考核评分标准,以甲方季度考核书面通知为准)。-13-附件2.道路桥梁隧道清单道路清单序号路线名称所属片区等级里程(米)车行路面(双向)宽度(米)车行道面积(平方米)车道里程(米)面层类型人行道长度(米)人行路(双向)宽度(米)人行道面积(平方米)人行道类型P非机动车道长度(米、双向)非机动车道面积(平方米)包组二1生物医药园配套道路(2号路)东南片区次干道157715.524443.56308.0水泥混凝土路面15779.014193.0透水砖15777885.02生物医药园配套道路(4号路)(现称:金荷二路)东南片区次干道99715.515453.53988.0水泥混凝土路面9979.08973.0透水砖9974985.03生物医药园配套道路(3号)(现称:金荷一路)东南片区次干道87916.014064.03516.0水泥混凝土路面8799.07911.0透水砖8794395.04生物医药园配套道路(5号)(现称:金荷三路)东南片区次干道82616.013216.03304.0水泥混凝土路面8269.07434.0透水砖8264130.05金枫大道南(K0+000~K1+820东南片区主干道177332.056736.014184.0水泥混凝土路面17738.014184.0透水砖6金利大道(现龙昊大道)东南片区主干道92031.028520.03680.0水泥混凝土路面92012.011040.0透水砖9204600.07金山南路(现东南片区主千147324.035352.08838.0水泥混凝土路14735.07365.0透水14738838.0·-14-金轩一路)道面砖8园西大道(四号路至金山南路)(现龙泽路)东南片区主干道162031.050220.06480.0水泥混凝土路面162012.019440.0透水砖F16208100.09园西大道(金山南路至金山大道)(现龙泽路)东南片区主干道91830.035810.07345.9水泥混凝土路面9182342.53206.0透水砼918.2343206.010生物医药园配套道路园区1号路东南片区次干道53016.08480.02120.0水泥混凝土路面5309.04770.0透水砖5302650.011鸿创路东南片区次干道85830.025740.03432.0沥青混凝土路面8587.06006.0透水砖8584290.012四号路(园西大道至南大干线)(现金轩三路)东南片区主干道226331.070153.0181040水泥混凝土路面226312.027156.0透水砼226311315.013龙激北路东南片区次干道10922.02398.0654.0沥青混凝土路面1095.0545.0透水砖109327.014莲运一横路东南片区次干道68022.011960.02720.0沥青混凝土路面6806.04080.0透水砖6803400.015莲运二横路东南片区支路82110.08210.01642.0沥青混凝土路面8215.04105.0透水砖8214105.016海傍西路东南片区支路9008.07200.01800.0沥青混凝土路面9006.05400.0透水砖17亚运大道东南片区快速路860048.0412800.0103200.0沥青混凝土路面860010.086000.0透水砖860034400.018亚运大道东南片区快速路315055.0173250.037800.0沥青混凝土路面315010.031500.0透水砖315012600.0-15-附件4安全生产承诺书(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第393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第25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等有关规定,为在本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项目服务单位特作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道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相关作业规范、指南要求,切实做好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二、成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严格落实施工作业交底制度,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及特种作业上岗证。四、施工作业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会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五、施工作业中所需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能符合并满足设计要求,购买的施工用料及产品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六、施工作业期间,严格做好防尘、防噪,污水、废气、废料的处理工作,若因处理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周边环境污染、群众投诉等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七、本单位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安全监管单位或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施工作业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八、施工作业期间发生任何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承诺人(签字并盖章):2025年6月19日-16-附件5廉洁协议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郑茂慧或委托代理人:陈耀金乙方: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名称:2025-2027年度番禺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养护服务(东南片区)合同编号:DZYH-CSDL-202527合同金额:22413273.75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壹万叁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伍分)。为防范双方合同履行中的腐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合作关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廉洁保证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一、本协议所称的腐败行为是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中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乙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行为,具体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为准。二、甲方严禁己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取贿赂,乙方在收到索贿要求时应明确拒绝并及时举报,并有配合甲方或其上级机关调查的义务,乙方不配合调查的,将视为违反本协议。三、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提供宴请、娱乐活动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服务与便利,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职的财物或服务。四、乙方应严格约束参与合同履行的己方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人员审核、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积极配合响应甲方针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五、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索取、接受与履行合同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职的财物或服务。六、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生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腐败行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生前述腐败行为,经认定属实的,甲方有权将该信息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予以通报并将乙方纳入采购负面记录企业名单,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八、乙方为履行合同而配备、派遣、临时聘用、转包等的人员,均视为乙方-17-工作人员,乙方应对上述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负责。挂靠行为不被甲方认可,且乙方不得以被挂靠为由改变合同履行的义务主体。九、甲方设定专线接受乙方举报(电话:020-3456037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腐败行为,乙方主动发现己方工作人员腐败行为并及时纠正,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可与甲方协商减免支付违约金。十、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腐败行为的,甲方有权以该行为对乙方予以追诉。十一、本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乙方: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盖章)站(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约日期:2025年6月19日签约日期:2055年6月19日式新公E-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设施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