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5)



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危化企业)(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95729320255201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危化企业)(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 6733号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危化企业)(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
   联系方式:0991-5093145 
   供应商(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国路111号 
   联系方式:199908230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危化企业)(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9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应急规〔2022〕1号)等文件要求,完成4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现场评审及整改复核工作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99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详见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危化合同.pdf

合同编号: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危险化学品企业)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乙方(受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签订日期:202年6月19日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0000MB1957293J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贾林·努尔哈米提项目联系人:鲍新联系方式:0991-5093145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电话:0991-5093145电子信箱:3受托方(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纳税人识别号:1265000073838467XJ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赵军项目联系人:朱丽娟联系方式:11899916116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电话:0991-5201623电子信箱:自治区屋研究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实施本次购买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友好协商,就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定级评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本合同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完成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定级评审企业40家,并向甲方提供评审报告,具体评审企业名单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服务验收标准:甲方按照《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乙方提供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二、合同履行时间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即乙方提供定级评审服务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甲方调整项目评审服务期限的,以甲方最终书面通知时间和期限为准。三、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总费用996000.00元(含税)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二)双方明确,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专家费、会议费、咨询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等,如无其他书面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四)支付方式1.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80%(共796800.0元,大写:柒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2.乙方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I合格后,年末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0%(共199200.0元,大写: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合同履行期满,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由于企业不满足现场评审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乙方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未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经甲方审核确认延期的,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即99600.0元,大写:玖万玖仟陆佰元整)的银行履约保函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余款(共199200.0元,大写: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3.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后,提交服务工作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解除履约保函。因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并提交服务成果,合同期限延长的,乙方需要重新出具履约保函,延长保证期限。乙方收款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国路支行账号:3002011629024928010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11号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和人员有检查和督促乙方工作的权利,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评审服务要求。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和标准要求,指导申报企业提交有效资料,并审核乙方提供的评审相关资料,进行标准化定级。(二)乙方1.乙方接受委托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定级评审方案及评审计划,成立评审专家组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申报单位进行评2审,向甲方提交评审报告。乙方对提交的评审报告合规性、正确性、公正性等负责。27方展行本合同期间需保证,乙方及乙方团队成员应满足《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要求,并按照《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定级评审,乙方及乙方团队成员与申请单位不存在任何利益或考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关联关系,评审期间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发生任何影响评审工作成果的合法、合规和公正性的行为,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3.乙方负责项目总体验收相关资料的准备,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五、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受损方有权向对方索赔。(二)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期限支付工作费用,则每迟延1个工作日,甲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影响等)造成的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含延期期限)开始和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则每迟延1个工作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影响等)造成的逾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3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除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和提交的工作成果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追回已付款项,已完成所有阶段性成果归甲方所有。六、保密约定(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掌握和了解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尚未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等均为保密信息。(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上述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及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任何事项。乙方保密义务及于乙方委派的评审项目团队。(三)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七、不可抗力(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三)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八、通知送达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系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对方。否4则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联系方式或双方工商登记备案的地址、邮箱等任一联系方式给另一方发出相关文书(包括诉讼、仲裁各阶段相关法律文书)的,邮政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或退回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派人专程递送的,签收日视为送达:以邮箱、彩信、短信及其他方式发出的,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九、其他(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三)本合同书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五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此合同复印无效。(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时间:2025年6月9日时间:025年6月1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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